监督检查单位: 被检查单位:
检查项目 食品名称 序号 1 2 配料表 3 4 5 6 7 净含量和规格 8 9 10 生产者、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日期标示 贮存条件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11 12 13 14 15 技术要求 企业自查情况 核查情况 采取措施 备注 应在食品标签的醒目位置清晰地标示反映食品真实属性的专用名称。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上应标示配料表,配料表中的各种配料应标示具体名称。 配料表以“配料”或“配料表”为引导词。 各种配料按制造或加工食品时加入量的递减顺序一一排列。 食品添加剂应当标示其在GB2760中食品添加剂通用名称。 净含量的标示应由净含量、数定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 应依据法定计量单位,按以下形式标示包装物(容器)中食品的净含量:固态食品,用质量(g)千克(kg)。 净含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标示:质量,净含量<1000g;克(g)。 净含量字符的最小高度应符合以下规定:200g<净含量≤1000g,字符的最小高度4mm。 净含量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标示。 应当标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依法承担法律责任的生产者或者经销者的联系方式应标示。 应清晰标示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应标示贮存条件。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食品,食品标签应当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及QS标志。 检查项目 产品标准 食品产地 营养标签 其它问题 序号 16 17 18 19 技术要求 须标明产品的标准代号和顺序号。 食品产地按照行政区划标注到地市级地域。 标示方式应符合GB28050-2011标准 企业自查情况 核查情况 采取措施 备注 企业负责人: 填报时间: 核查人员: 核查时间:
附件:
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一)
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监督检查基本情况 生产企业 出动 检查人员(人次) 企业 产品 企业 立案查处情况 经营单位 产品 检查企业家数 发现问题家数 检查 批次数 发现问题批次数 检查企业家数 发现问题家数 检查 批次数 发现问题批次数 案件(件) 移交司移交其他涉案货大案要法机关 部门 值(元) 案(件) (件) (件)
食品标签标识问题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统计表(二)
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时间:
重点食品问题发现情况 婴幼儿配方乳粉(批) 婴幼儿辅助食品(批) 液态奶(批) 肉制品酒类(批) (批) 粮食 加工品(批) 食用 植物油(批) 委托加工违规标识 企业(家) 产品(批) 重点环节问题发现情况 分装违规标识 企业(家) 产品(批) 进口食品违规标注 企业(家) 产品(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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