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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通用部分)

来源:锐游网


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

(通用部分)

编号:0201400052201603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03月

本标书对应的专用技术标书目录

序号 1 名 称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专用部分) 编 号 0201401052201603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 标准技术标书使用说明

1、本技术标书分为通用部分和专用部分。

2、项目单位根据需求选择所需设备的技术标书。技术标书通用部分条款、专用部分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固化的参数原则上不能更改。

3、项目单位应按实际要求填写“项目需求部分”。如确实需要改动以下部分,项目单位应填写专用部分“表7 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与辅助说明文件随招标计划一起提交至招标文件审查会:

①项目单位要求值超出标准技术参数值范围;

②根据实际使用条件,需要变更污秽等级、海拔高度、耐受地震能力、压力释放能力、环境温度等要求。

经招标文件审查会同意后,对专用部分的修改形成“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放入专用部分表7中,随招标文件同时发出并视为有效,否则将视为无差异。

4、投标人逐项响应技术标书专用部分中“1标准技术参数表”、“2项目需求部分”和“3投标人响应部分”三部分相应内容。填写投标人响应部分,应严格按专用部分的“招标人要求值”一栏填写相应的投标人响应部分表格,投标人还应对项目需求部分的“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中给出的参数进行响应。“项目单位技术差异表”与“标准技术参数表”和“使用条件表”中参数不同时,以差异表给出的参数为准。投标人填写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响应表时,如有偏差除填写“表8投标人技术偏差表”外,必要时应提供证明参数优于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试验报告。与通用部分条款的差异也需填写在“表8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

5、技术标书范本的页面、标题等均为统一格式,不得随意更改。接口要求。 6、对扩建工程,项目单位应在专用部分提出与原工程相适应的一次、二次及土建的接口要求。

目 次

1、总 则 ........................................................................................................................................................... 1 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 2 3、使用条件 ....................................................................................................................................................... 3 4、技术要求 ....................................................................................................................................................... 3 5、功能要求 ....................................................................................................................................................... 9 6、试验 ............................................................................................................................................................. 15 7、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 ................................................................................................................. 17 8、双方工作安排 ............................................................................................................................................. 18

南方电网设备标准技术标书-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

1、总 则

1.1 本招标技术文件适用于110kV~500kV变电站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下称“子站”)的功能设计、结构、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 投标者必须具有3年以上110kV~500kV变电站继电保护故障信息系统子站的设计、制造经验, 并有质检部门的认可文件、ISO-9001质量认证书或相当的认证文件、国家电力部门鉴定证书和生产许可证, 提供的设备必须提供在电力系统商业运行的良好记录。

1.3 投标者的继电保护信息子站设备须通过国家级质量检验测试中心动态模拟试验、电磁兼容试验、绝缘试验、机械性能试验以及型式试验等,或经南方电网公司正式发布的型号及其软件版本,并提供确认文件(如测试报告等)。

1.4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 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 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 投标方应提供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和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

1.5 如果投标方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招标技术文件(含通用、专用部分)的条文提出异议, 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或系统)完全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有异议, 不管是多么微小, 都应在专用部分“表8投标人技术偏差表”中加以详细描述。

1.6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 按较高标准执行。

1.7 本设备招标技术文件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 投标方在应标技术文件中应如实反映应标产品与本招标技术文件的技术差异。如果投标方没有提出技术差异,而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招标方发现投标方提供的产品与其应标技术文件的条文存在差异,招标方有权利要求退货,并将对下一年度的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9 投标方应在应标技术部分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如实详细的填写应标设备的标准配置表,并在应标商务部分按此标准配置进行报价,如发现二者有矛盾之处,将对评标工作有不同程度的影响。

1.10 投标方应充分理解本招标技术文件并按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具体条款、格式要求填写应标的技术文件,如发现应标的技术文件条款、格式不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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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认为应标不严肃,在评标时将有不同程度的扣分。

1.11 本招标技术文件未尽事宜, 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2、应遵循的主要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 通过在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引用而构成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基本条文。在本招标技术文件出版时, 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 使用本招标技术文件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按标准号顺序排列标准,如果各标准要求有所不同,满足更高的标准要求。

GB/T 18657.1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篇:传输帧格式(IEC60870-5-1,IDT)

GB/T 18657.2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2篇:链路传输规则(IEC60870-5-2,IDT)

GB/T 18657.3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3篇:应用数据的一般结构(IEC60870-5-3,IDT)

GB/T 18657.4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4篇:应用信息元素的定义和编码(IEC60870-5-4,IDT)

GB/T 18657.5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5篇:基本应用功能(IEC60870-5-5,IDT)

GB/T 22386-2008 电力系统暂态数据交换通用格式(IEC 60255-24:2001,IDT) DL/T 634.5101-2002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1部分:传输规约 基本远动任务配套标准(IEC60870-5-101:2002,IDT)

DL/T 667-199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3部分:传输规约 继电保护设备信息接口配套标准(IEC60870-5-103:1997,IDT)

DL/T 634.5104-2009 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104部分:传输规约 采用标准传输协议集的IEC60870-5-101网络访问(IEC60870-5-104:2006,IDT)

DL/T 720-2013 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柜 (屏)通用技术条件 Q/CSG 110031-2012南方电网故障录波器及行波测距装置技术规范 Q/CSG 110005-2012南方电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 Q/CSG1203013-2016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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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CSG1204013-2016继电保护信息系统主站-子站以太网103通信规范 Q/CSG1204014-2016继电保护信息系统主站-子站DL/T860工程实施规范 Q/CSG 1203005-2015

南方电网电力二次装备技术导则

南网基建[2016] 22号 南方电网公司标准设计和典型造价V2.0 南网调继[2015] 5号

3、使用条件

3.1 正常工作大气条件 a) 环境温度:-10℃~+55℃;

b) 相对湿度:5%~95%(产品内部既不应凝露,也不应结冰); c) 大气压力:80kPa~106kPa。 3.2 贮存、运输环境条件

a) 装置在运输中允许的环境温度-40℃~+70℃,相对湿度不大于85%;

b) 在贮存中允许的环境温度-25℃~+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在不施加任何激励量的条件下,装置不出现不可逆变化。

3.3 周围环境

a) 场地符合GB/T 9361-2011中B类安全要求;

b) 使用地点不出现超过GB/T 11287规定的严酷等级为I级的振动;不发生GB/T 17742-2008规定的烈度为Ⅶ度的地震;

c) 使用地点无爆炸危险的物质,周围介质中不含有能腐蚀金属、破坏绝缘和表面敷层的介质及导电介质,没有严重的霉菌存在;

4、技术要求 4.1 额定电气参数 4.1.1 频率:50Hz 4.1.2 直流电源

a) 额定电压:220V、110V;

南方电网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反事故措施2014版 南方电网公司反事故措施(201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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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允许偏差:-20%~+15%; c) 纹波系数:不大于5%。 4.1.3 设备工频耐压 a) 交流回路对地:2kV/分; b) 直流回路对地:1.5kV/分; c) 交流回路对直流回路:2kV/分; d) 浪涌电压冲击试验:5kV 1.2/50s。 4.2 技术性能要求 4.2.1 电源: 4.2.1.1 直流控制电源

直流控制电源由站内直流系统供电。当供电电压在0.8~1.15UN的范围变化时, 设备应能正常运行。

为了防止直流系统对子站的影响, 每套装置应有独立的DC-DC 变换器和具有独立的直流保险(或MCB)的直流回路。直流回路的MCB应选用相应的直流型MCB。

当直流电源电压突然消失然后恢复正常时,装置DC/DC变换器应有自恢复功能。 直流电源在纹波系数不大于5%时, 不应对装置正常运行有所影响。

装置逆变电源应采用进口优质的电源模块,投标方应对此作特别说明,并明确声明其无故障连续运行时间。

4.2.1.2 交流站用电源

站用电源为3相4线, 50赫兹, 400/230伏的交流电源。辅助设备的端电压分别为380伏和220伏。由站用电源供电的所有设备和装置应能承受20%的电压波动和±10%的频率变化。

4.2.2保信子站系统不得影响厂站内其他系统的正常运行,保信子站系统的任何异常或与其它设备的通信异常不得影响保护装置的正常运行。

4.2.3保信子站系统应能够长期稳定运行,软件异常时应具备自恢复能力。保信子站应设有自复位电路,在正常情况下,保信子站不应出现程序死循环的情况,在因干扰而造成程序异常时,应能通过自复位电路自动恢复正常工作。复位后仍不能正常工作时,应能发出异常信号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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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保信子站软件系统结构应为开放式设计,功能模块可自由组合。除数据库组件外,其余应用组件应可以根据应用需要任意组合。对部分应用功能的升级不能对软件系统产生整体影响,软件的版本更替不得破坏历史数据。

4.2.5保信子站系统应具备配置工具软件,用于保护及故障录波器装置的接入,该软件应使用简便,易于操作;保信子站系统应配置保信子站信息管理、查询软件,支持配置信息、日志记录、保护运行及历史信息的查看、检索及分类统计。

4.2.6保信子站主机面板、工作站及管理软件均应具备完善的权限管理功能,并对维护操作日志进行存储。

4.2.7保信子站系统主设备(显示器、打印机等辅助设备除外)应采用直流电源供电,在装置直流电源消失时不应丢失已记录信息。

4.2.8保信子站主机及采集单元应采用嵌入式装置,配备足够数量的串口、以太网口。各以太网口之间相互独立。内部数据存储介质为固态硬盘。

4.2.9保信子站系统应能适应各种类型的微机装置接口,适应不同保护及故障录波器厂家的不同版本的通信规约。

4.2.10 系统的主要性能指标: 4.2.10.1系统容量

1)可同时接入装置不小于255台。

2)系统的存储容量不小于120G,当剩余容量小于15%时给出告警信息并执行删除策略。

4.2.10.2 通信能力

1)与调度机构或区控(集控)保信主站通信能力 支持调度数据网、2M方式接入。

保信子站响应保信主站端召唤的成功率不小于95%。 2)站内网络端口带宽≥100Mbps。 3)装置接入通信能力

支持RS-232、RS-422、RS-485通信。

支持以太网通信,符合IEEE802.3的规定,使用TCP/IP协议。 支持LonWorks通信(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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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0.3 信息传输时间

在保信子站满负荷情况下,信息传输时间应满足以下要求:

1)事件报告传输时间:包括起动、告警、动作、复归等事件信息,由装置到保信子站传输时间不大于5秒,保信子站到保信主站的传输时间不大于5秒。

2)录波文件传输时间:由装置到保信子站传输时间一般不大于30秒。

3)查询响应时间:模拟量及开关量由装置到保信子站的传输时间一般不大于5秒,定值由装置到保信子站的传输时间一般不大于30秒。

4)故障简报:由保信子站到保信主站的传输时间不大于10秒。 5)通信状态:由保信子站到保信主站的传输时间不大于5秒。 4.2.10.4 系统资源

1)系统可用率:不小于99%。

2)CPU负荷率:正常情况下不大于25%(5 分钟间隔),大批量数据处理情况下不大于50%(5 分钟间隔)。

3)网络负荷率:正常情况下平均负荷不大于5%,电网事故情况下不大于 30%。 4.2.10.5 电源

1)额定电压:DC220V、DC110V。 2)允许偏差:-20%~+15%。 3)纹波系数:不大于5%。 4.2.10.6 时间同步

1)对时能力:接收IRIG-B码对时信号,误差应不大于1毫秒,当对时通信口的B码发生中断时,应能接受SNTP网络对时。

2)守时精度:24h误差不大于±5s。 4.3 制造工艺的一般要求 4.3.1 对结构的要求

4.3.1.1 所有的设备应该是新造的、能够经久耐用。 4.3.1.2 所有的设备在结构上应该便于拆装、检查和安装。

4.3.1.3 制造设备用的材料应是对其性能经过严格检查后所挑选出的材料。 4.3.2 涂漆和防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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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1 除了有色金属零件、镀锌钢件和机械精加工面以外, 其他所有的外露金属零部件应该先经过除锈处理后立即涂一层底漆。在金属零件的表面涂一道底漆以形成厚度为0.04毫米到0.1毫米的干膜。在这之后接着涂两道外用调合罩面漆, 使干膜的厚度达到0.127毫米到0.178毫米。底漆和罩面漆应该是同一厂家生产的。

4.3.2.2 所有的涂漆应能经受得住机械振动以及热和油的作用而不致会出现划痕或者变软。

4.3.2.3 屏上的涂漆应该使用合成树脂化合物喷涂成具有亚光的表面层。 4.3.2.4 屏上的涂漆应有良好附着力,不低于 GB/T 1720规定的2级。 4.3.3 屏柜要求

4.3.3.1 根据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所有供应物资必须进行标签管理。各供应商必须承诺按照相关要求,对所供应的物资进行标签贴标工作,将相关信息在出厂前写入标签。

4.3.3.2 安装在继电保护室的屏柜采用柜式,前后开门结构尺寸为2260800600mm,前开门旋转式结构2260800800mm。正面应采用带玻璃的防护门,门轴在屏正面左侧,背面设钢板防护门。此外还应包括安装所必须的槽钢底座、支架、顶板和侧板。门与屏体之间应采用截面不小于4mm2的多股软铜线可靠连接。新建变电站应采用前后开门结构。柜体颜色统一为RAL7035。

4.3.3.3 屏柜不同回路两带电导体之间以及带电导体与裸露不带电导体之间的最小距离,均应符合DL/T 720中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要求。

4.3.3.4 屏柜采用前后开门结构时,后门双开,屏门应开闭灵活,开启角不小于90°,门锁可靠。屏柜采用前开门旋转式结构时,保护装置装于旋转面板上,旋转面板的旋转角度不小于135°。

4.3.3.5 外引接线端子排置于柜内两侧,端子排距屏后框架距离不得小于150毫米。端子排应有序号,端子排应便于更换且接线方便;离地高度宜大于350毫米。

4.3.3.6 前后开门结构屏体用厚度为2.5毫米的钢板制作。前开门旋转式结构屏体用厚度为3.2毫米的钢板制作。

4.3.3.7 屏体设计成封闭的、带有开启门的、垂直自立式,并且应安装容易,便于控制电缆的进出连接、检查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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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8 为了提高运行的可靠性, 设备应采用成套插入式结构。 4.3.3.9 屏体防护等级不低于IP30。 4.3.3.10 低压回路颜色 a) 在直流回路中: +(正极) 棕色 -(负极) 蓝色 4.3.4 接地

4.3.4.1 交流电源输入的二次屏柜应有工作接零,供电电缆中应含有中性线芯。中性线芯不应与二次屏柜的金属外壳相连接。

4.3.4.2 当采用三相五线制交流电源向二次屏柜供电时,供电电缆中应含有中性线芯和保护接地线芯。接地线芯应与二次屏柜的金属外壳相连接。接地线芯材料和截面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

4.3.4.3 二次屏柜下部应设有截面不小于100mm2(推荐使用40×3mm2)的专用的接地铜排母线,铜排应提供两排螺丝连接孔,每排不少于20个孔。螺丝孔径为Ф5.2mm,孔中心纵向至铜排长边距离为10mm,还应配套提供铜螺丝组件(含螺杆、螺帽、垫片、弹簧垫片、线耳)。外界地网接地点采用两个Ф10mm规格螺丝连接孔及相应铜螺丝组件,分别布置在铜排两端,距铜排端部50mm。

4.3.5 屏柜温升

屏柜各部位温升不应超出DL/T 720的规定。 4.3.6 屏柜绝缘性能

用开路电压为直流500V的测试仪测量各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满足: a) 所有带电回路(或与地有良好接触的金属框架)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MΩ; b) 无电气联系的各带电回路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10MΩ; c) 介质强度满足DL/T 720的规定。 4.3.7 照明

屏柜内不装设照明灯。 4.3.8 铭牌

屏柜的铭牌应该固定在屏的表面或屏内醒目的地方,铭牌应该用透明的丙烯酸树脂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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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铭牌为白底,其上为黑色的粗体字,并用中文标注。

5、功能要求 5.1保信子站系统配置

110kV及以上变电站、220kV及以上电厂应配置保信子站。220kV及以上变电站和电厂的保信子站应配置双机。

双机配置的保信子站可采用双主工作方式或热备工作方式(在保信子站双机同步技术成熟的情况下推荐采用热备工作方式):

1)双主工作方式下,保信子站的双机同时与保护、故障录波器等装置通信。保信子站双机均支持与保信主站进行通信。对于由保信子站主动发起控制方向命令的应用功能(定值自动召唤与核对、主动召唤录波文件等功能),可只在其中一套保信子站投入。

2)主备工作方式下,保信子站双机中仅一台机与保护、故障录波器等装置通信,当主机异常时,自动切换到备用机。保信子站双机应有完善的主备判断机制,当主机正常运行时,备机拒绝保信主站的TCP连接。

5.2 保信子站系统构成

保信子站系统一般包含主机、工作站及相关网络通信设备。保信子站系统双主机和单主

机配置的结构示意图分别如图1和图2所示。

中控室/继保室数据网 交换机GPS保信子站屏打印机(可选)子站工作站硬接点至监控硬接点至监控网络存储器(可选)子站系统交换机1保护小室#1保护小室#n保护网 网络交换机1串口接入装置(可选)保护网 网络交换机n 保护装置1 保护装置n 保护装置n 故障录波器1 保护装置n+1 保护装置n+2 故障录波器n保护装置保护装置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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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双主机配置保信子站系统结构示意图

数据网 交换机GPS保信子站屏打印机(可选)子站工作站硬接点至监控网络存储器(可选)子站系统交换机1串口接入装置(可选)保护网 网络交换机1保护网 网络交换机n 保护装置1 保护装置n+1 保护装置n 故障录波器1 保护装置n+1 保护装置n+2 故障录波器n保护装置保护装置2n保护装置保护装置12 图2单主机配置保信子站系统结构示意图

5.2.1保信子站主机负责与保信主站及接入保信子站的保护装置及故障录波器等装置通信。

5.2.2保信子站工作站用于现场调试和就地信息显示,负责就地调取、显示及分析保护装置及故障录波器等装置信息,查询历史信息,完成保信子站主机及网络通信设备等装置的配置。

5.2.3保信子站系统应配置工作站或具备工作站功能的显示终端,界面尺寸不小于17吋,分辨率不低于1024*768dpi。保信子站工作站或显示终端的运行应独立于保信子站主机,宜安放在保信子站屏柜内。

5.2.4在保护装置通信口支持的情况下,厂站内保信网络与监控网络宜独立组网。 5.2.5原则上,厂站内的保护装置及故障录波器均应接入保信子站,保信子站根据各级调度保信主站要求,转发相应装置的信息。

5.2.6保信子站系统与所有保护装置和故障录波器应采用直接连接方式,不应经过保护管理机转接。特殊情况下,保护装置需经过规约转换才能与保信子站正常通信的,可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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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保护管理机转接。

5.2.7保信子站系统应能接收串口、IRIG-B等形式的时间同步信号。

5.2.8保信子站系统的网络通信采用工业级以太网交换机,交换机的以太网接口应满足工程需要且预留一定数量的备用接口,用于小室间联接时应具备光纤通信口。

5.3 保信子站系统功能要求: 5.3.1保信子站信息配置

保信子站配置信息中需包含以下保信子站装置自身的信息:

1)装置参数:保信子站型号、保信子站版本号、单机或双机配置情况、出厂日期、投运日期、系统容量等;

2)模拟量: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系统剩余容量;

3)告警信息:容量告警、GPS失步告警、检修态告警、与保信主站通信中断告警; 4)保信子站的其他信息。 5.3.2保护装置接入

5.3.2.1原则上要求保信子站与保护装置采用以太网方式通信。

5.3.2.2在继电保护装置支持的情况下,保信子站系统应能够从装置正确取得各类运行信息,并实现信息的分类存储、检索,信息类别如下:

1)装置参数,包括软件版本、校验码、程序时间、IP地址等; 2)保护装置定值区号(含运行定值区号和编缉定值区号)及各区定值; 3)保护装置软压板; 4)保护装置开关量状态; 6)保护装置出口动作信息; 7)保护装置启动和复归信息;

8)故障量,包括故障相别、故障测距、故障相电流、差动电流、零序电流、故障相电压、接地阻抗、相间阻抗等;

9)保护装置的告警信息;

10)保护装置的录波文件(对于保护装置中同一次故障的分段录波,保信子站应进行合并);

11)保护装置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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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2.3保信主站召唤保护装置的装置参数、定值区号、各区定值、软压板、模拟量、开关量、录波文件、历史信息时,若在主站端选择从装置召唤,则保信子站应立即召唤保护装置的相应信息、上送保信主站,不以子站数据库中已存数据响应。

5.3.2.4保信子站系统中保护定值的初始化方式可供用户选择,并支持以下两种方式: 1)以上一次召唤的定值作为基准;

2)以在保信子站中输入的装置定值作为基准。

5.3.2.5保信子站系统应具备定值自动召唤(召唤周期可由用户设定)及定值核对功能,当保信子站发现当前区保护定值与基准定值不对应时,应向保信主站发送定值不对应事件。

5.3.2.6在继电保护装置支持的前提下,保信子站系统应能够正确响应保信主站对继电保护装置的如下操作:

1)远方读取和修改任意区保护定值; 2)远方切换定值区; 3)远方投退软压板;

4)远方广播或单独复归装置。

5)未许可开展远方控制的保信子站需将远方控制功能可靠闭锁,远控功能可在厂站内通过硬压板方式投退,当远控功能硬压板退出时,远控功能不可用。

6)保信子站的所有远方控制操作和功能投退记录均要有详细的日志记录,该部分日志记录在保信子站退运前不得删除。

5.3.2.7保信子站系统应能监视保信子站与保护装置的通信状态,并对通讯异常记录进行存储。通信状态改变时,应向保信主站发送相应事件。

5.3.2.8检修状态要求

保信子站系统应具备对保护装置及保信子站自身进行“置检修态”操作的功能,并满足以下要求:

1)运行状态改变应主动上送保信主站系统;

2)保信子站应有“检修”指示灯(在保信子站自身置检修及子站对保护装置置检修未复归情况下,均应点亮“检修”指示灯);

3)置检修时,不影响保信子站对保护的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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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修状态下生成的信息为检修状态信息,保存在保信子站历史数据库,不向保信主站转发。

5)在保信子站或保护装置恢复运行状态后,保信子站不主动上送其检修状态下生成的信息。

5.3.2.9在保护装置支持的前提下,保信主站可通过保信子站直接召唤保护装置中的历史信息(包括动作事件、告警信息)和故障录波,并执行同4.4.3.3的录波召唤策略。如保护装置不支持按时间段召唤录波列表或不支持区分故障录波和启动录波,则保护装置的所有录波均需保存在保信子站。

5.3.3故障录波器接入

5.3.3.1原则上要求保信子站与故障录波器采用以太网方式通信。 5.3.3.2保信子站系统能够从故障录波器正确取得如下信息: 1)故障录波器定值;

2)录波简报,在故障录波器支持的情况下,录波简报应包括录波文件名称、访问路径、时间信息、故障类型、故障线路、测距结果、故障前后的电流、电压最大值、最小值,开关变位情况等;

3)录波文件列表,录波文件列表应包含一段时间内的录波文件名称的列表; 4)录波文件。

5.3.3.3保信子站从故障录波器获得录波文件列表,根据录波文件名中是否含有保护出口标识,执行不同的召唤录波策略:

1)保信子站主动召唤有保护出口标识的录波,保信子站召唤成功后的录波及该条录波的文件名保存在保信子站。保信子站召唤录波完毕后,发录波简报给保信主站;

2)对于无出口标识或标识为启动的录波,保信子站不主动召唤;

3)用户需要查看时,可在保信主站端选择从保信子站或从故障录波器召唤录波列表。若保信子站未保存该录波文件,则需选择从故障录波器召唤,召唤成功后的录波保存在保信子站。再次查看该录波时,可从保信子站调取。

5.3.3.4保信子站系统应能监视保信子站与故障录波器的通信状态,并对通讯异常记录进行存储。通信状态改变时,应向保信主站发送告警信息。

5.3.4信息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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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4.1保信子站系统应采用数据库存储保护装置及故障录波器信息,并实现灵活、方便、快速地数据查询和报表输出功能,以便相关人员进行各种数据统计和查询,制作各种报表。数据库应基于商业数据库建立,并满足接口标准、高效、界面友好、可靠性高、开放性好、易于扩展的要求。

5.3.4.2保信子站系统应能通过软件实现就地的实时及历史数据查询,并具备导出历史信息和录波文件的功能。

5.3.4.3保信子站系统必须为所联接的所有保护装置预留足够的缓存和信息存储空间,短时间内出现大量保护报文时不得丢失信息。

5.3.4.4保信子站配有网络存储器的情况下,保信子站需将网络存储器容量纳入保信子站容量管理范畴,网络存储器的通信状态需上送保信主站。网络存储器故障或异常,不应影响保信子站的正常运行。

5.3.5与保信主站系统通信

5.3.5.1一般情况下,保信子站系统与保信主站系统之间的通信采用调度数据网传输,不具备调度数据网条件的采用协议转换器+2M通道接入。条件允许的地区,也可同时采用调度数据网和2M 通道传输。

5.3.5.2与保信主站通信应遵循南方电网已发布的相关通信规范或工程实施规范。 5.3.5.3负责保信子站系统与保信主站系统通信的每个以太网络口只允许设定一个IP地址。

5.3.5.4保信子站系统可以同时连接的保信主站数量应不少于5个,并能满足不同调度机构的信息定制及安全防护要求,支持10张不同的信息定制表。

5.3.5.5保信子站系统向保信主站端传送保护信息时,应保留保护报文的原始时标,并携带保信子站接收到该信息的时间,报文的语义不得丢失,支持断点续传功能和多路数据转发功能。

5.3.5.6保信子站系统配置发生变化时,保信子站应主动上送配置变化事件至保信主站。

5.3.6设备与图形建模

保信子站系统可对站内图形进行建模,并将生成的文件传送至保信主站系统。保信子站系统图形建模应符合 “南方电网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图形数据交换格式规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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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7日志记录

5.3.7.1保信子站日志包括:

1)运行日志:记录保信子站在运行中的关健信息,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2)操作日志:记录远方控制操作,永久保存;

3)维护日志:记录保信子站配置改变(修改保信子站配置时由保信子站自动写入日志)、软件升级历史,永久保存。

5.3.7.2日志记录格式应符合“南方电网保信子站通用日志文件交换格式规范”(附录C)的要求。

5.3.7.3单个日志文件的大小不大于5M。 5.3.8远程维护

保信子站系统应支持远程维护,通过调度数据网远程对保信子站系统进行配置、调试、复位等。保信子站系统进入远程维护状态时,允许保信子站系统短时退出正常运行状态,但不能影响到各个接入设备的正常工作。

5.3.9异常告警

5.3.9.1保信子站系统应配有信号灯,指示系统的运行状态;信号灯应包含运行灯、告警灯、检修灯。各指示灯应有明确的标识。

5.3.9.2保信子站应具备硬接点输出。当保信子站自身出现电源消失、装置死机时,应发出装置故障告警。

5.3.10 安全防护实施规范要求:

为满足《南方电网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技术规范》要求,子站系统应支持与主站的实时连接和非实时连接,对各自下发的命令进行响应,对实时数据与非实时数据分不同通道进行传输。

6、试验

继电保护信息系统子站的测试验收分为三个阶段,即产品功能确认测试、工厂验收、现场验收。各阶段验收大纲的编制和内容要求、验收内容、验收测试方法等应严格遵循合同以及技术协议的内容。如采购第三方软件,还需出具第三方厂商提供的确认函。

6.1 产品功能确认测试及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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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标方完成产品开发调试后,向招标方提出产品功能确认测试申请,由南网总调组织子站系统功能确认测试,测试内容包括子站系统的性能、功能测试,与分站、主站的通信测试等。投标方产品必须通过产品功能测试才允许在现场安装、调试。

投标方派技术人员协助进行产品功能确认测试。

产品功能测试报告是反映该产品一致性与功能的重要文件。该测试报告将作为该类产品入网的依据与资质性文件。投标方须在应标文件中提供一致性测试报告或者由南网总调指定的单位出具的同类报告,作为入网必要条件。

6.2 工厂验收测试(FAT)

工厂验收测试应模拟现场情况进行,检查系统配置及功能是否满足现场实际要求。 投标方应该在工厂验收测试前一个星期提出工厂验收测试申请,并提供该类产品的性能确认测试报告。

工厂验收测试项目由生产厂家参照技术规范和合同内容选取并报请验收工作组审批,至少应包括硬件检查、功能测试、性能测试、连续通电测试等内容以及验收工作组提出的其他测试内容。

如果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工厂验收测试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则认为工厂验收失败,由此引起的一切开销由投标方承担。

6.3 现场验收

现场验收(SAT)应在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完毕,且设备准备投入试运行时进行,该试验应在投标方工程师参加并指导下由招标方完成。

现场验收应在工厂验收试验完成并获得认可的基础上进行。

在验收开始前二周投标方应提出现场验收测试大纲供招标方认可。大纲的要求必须要满足合同和技术规范的要求。现场验收测试必须进行不少于72小时的稳定性试验,试验要求同工厂验收试验。

验收的一般仪表由招标方提供,专用仪器、仪表由投标方提供。 现场验收的测试报告需双方技术人员签字才能生效。

6.4 送样检测标准如下(具体测试根据实际物资品类选取):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继电保护信息子站送样检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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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包装、运输、贮存和质量保证

7.1 设备制造完成并通过试验后应及时包装, 否则应得到切实的保护, 确保其不受污损。

7.2 所有部件经妥善包装或装箱后, 在运输过程中尚应采取其它防护措施, 以免散失损坏或被盗。

7.3 在包装箱外应标明需方的订货号、发货号。

7.4 各种包装应能确保各零部件在运输过程中不致遭到损坏、丢失、变形、受潮和腐蚀。

7.5 包装箱上应有明显的包装储运图示标志(按GB/T 191-2008)。 7.6 整体产品或分别运输的部件都要适合运输和装载的要求。 7.7 随产品提供的技术资料应完整无缺。

7.8 订购的新型产品除应满足本招标技术文件外, 投标方还应提供产品的鉴定证书。

7.9 投标方应保证制造过程中的所有工艺、材料等(包括投标方的外购件在内)均应符合本招标技术文件的规定。若招标方根据运行经验指定投标方提供某种外购零部件,投标方应积极配合。

7.10 投标方应遵守本招标技术文件中各条款和工作项目的ISO900、GB/T1900质量保证体系, 该质量保证体系已经过国家认证和正常运转。

7.11 保护柜内的各种元件, 应选择具有生产许可证的专业制造厂家的产品。 7.12 元件的额定电压、额定电流使用寿命、接通和分断能力、短路电流承受能力等参数应符合元件额定参数的要求, 对强制认证的元件应具有认证标志。

7.13 投标方还应提供相关试验报告。

7.14 如果安装、调试、验收、质保期内出现的问题,买卖双方共同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如属制造方面的原因,或涉及索赔部分,按合同商务条款执行。

7.15 针对因装置原因导致保护误动或拒动等影响电网运行安全的高风险产品质量缺陷、需要执行南网公司发布的反措等情况,设备供应商应无条件组织开展插件更换、整机更换或软件升级等产品召回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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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双方工作安排 8.1 招标方职责:

8.1.1 负责提出本系统硬件设备的现场布置图。 8.1.2 负责协调与本系统互联的各个系统的接口工作。

8.1.3 负责提供本系统硬件设备与招标方设备之间的联接电缆(不含网络线材)。 8.1.4 负责本系统现场设备的安装 (场地准备、设备就位和电缆及网络线材的敷设)。 8.1.8 参加设计联络会、试验与验收, 并负责现场验收。 8.2 投标方职责:

8.2.1 负责本系统的详细设计和集成组态;

8.2.2 负责配合开通本系统与各级调度的通信,协助施工单位,参与整组传动试验。 8.2.3 负责提供投标范围内所有硬件设备以及这些设备之间的联接网络线材。 8.2.4 负责提供本系统运行所需要的软件, 如系统软件、支撑软件、防病毒软件及招标方所要求的应用软件, 所有软件均是最新版本的软件。

8.2.8 负责提供系统供电、接地、设备布置等所需要的资料; 8.2.6 负责召开设计联络会;

8.2.7 负责对招标方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 (包括硬件、软件的维护及运行培训), 并提供必要的工作场地;

8.2.8 负责工厂试验验收、现场调试、指导现场安装, 参加现场验收; 8.2.9 负责提供供货范围内所有设备的文件资料和运行维护手册; 8.2.10 负责本系统设备的运输和保险; 8.2.11 负责本系统在保证期内的正常运行;

8.2.12 保证期以后应招标方要求, 协助招标方对所供系统进行扩容升级、增加功能等工作, 并优惠提供最新开发的应用软件。

8.3 设计联络会与培训: 8.3.1 设计联络会:

为了确认本系统的设计方案,确定各互联系统软硬件接口界面,交换必需的设计配合资料, 协调工程进度,投标方应在设计联络会召开前二周, 提交给招标方需要确认的图纸和资料。由投标方负责设计联络会费用,调度、设计院、供电局参加,投标时需单独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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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1 设计联络会议内容为: a) 确认本系统的详细设计方案;

b) 确认本系统的具体功能规范和信息表; c) 确认本系统数据库容量、结构及生成定义; d) 讨论/确定画面格式; e) 讨论/确定培训计划; f) 讨论/确定工程进度要求; g) 讨论/确定工厂验收 (FAT)计划; h) 讨论/确定现场安装计划要求; i) 讨论/确定现场验收 (SAT)计划。 8.3.2 培训:

8.3.2.1 投标方负责对招标方技术人员及运行、维护人员的培训。

8.3.2.2 招标方将选派技术人员在投标方工程师的指导下参加保信系统培训。 8.3.2.3 由投标方负责免费提供培训,招标方选派人员参加。

8.3.2.4 培训内容为保信子站的系统结构、设计原理、设备接口、数据库接口、网络接口、现场安装、调试、维护、故障诊断等, 并参加本系统生成工作, 主要包括生成系统数据库、画面及报表制作、系统应用软件的使用等。

8.3.2.8 经过培训的技术人员应能熟悉系统的运行, 并能进行一般的维护, 能够应用投标方提供的软件包独立地修改和生成系统画面及表格。

8.4 投标方提交的技术文件。

卖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应提供买方所要求的性能信息,并对其可靠性和一致性负责,卖方所提供的技术文件(包括资料和数据)将成为合同一部分。

8.4.1投标时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卖方应随投标书一起提供一般性技术文件,并且应是与投标产品一致的最新版本: 1) 技术说明书;

2) 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和动模试验报告; 3) 产品的鉴定证书和(或)生产许可证; 4) 产品的用户运行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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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签约后提供设计用的技术文件

卖方应在签约后2周内向设计方提供设计用的技术文件: 1) 技术说明书、设计安装手册; 2) 原理框图及说明;

3) 组屏的正面、背面设备布置图、端子排图及图例说明; 4) 屏柜的安装尺寸。

在收到设计方最终认可图之前,卖方所购买的材料或制造所发生的费用及其风险全由卖方单独承担。

生产的成品应符合合同的技术规范。设计方对图纸的确认并不能解除卖方对其图纸的完善性和准确性应承担的责任。

设计方在收到图纸后2周内返回主要确认意见,并根据需要召开设计联络会。卖方在提供确认图纸时必须提供为审核该张图纸所需的资料。设计方有权要求卖方对其图纸中的任一装置任一部件作必要修改,在设计图纸完成之前应保留设计方对卖方图纸的其他确认权限,而买方不需承担额外费用。

8.4.3设计确认后应提供的技术文件

在收到确认意见后,卖方应在1周内向设计方提供8.12.2所列的修改后的正式技术文件。

8.12.4设备供货时提供的技术文件 设备供货时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资料: 1) 设备的开箱资料清单;

2) “一书三册”:技术说明书、设计安装手册、测试检修手册、运行操作手册等技

术资料。

技术说明书:主要包含原理说明和整定要求的内容,如装置功能配置、原理说明、逻辑框图、定值清单、整定说明等。

设计安装手册:主要包含装置设计、安装及相关检查的指导内容。如装置运输、装置通电检查、重要回路的设计要求、端子统一规范、屏图等。

测试检修手册:主要包含装置功能简述以及功能校验方法。如功能校验项目、功能校验方法、调试软件使用方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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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操作手册:包含正常运行期间如何操作装置的指导说明。如运行数据查看方法、日常巡视要求、报告提取方法、装置缺陷处理方法等。 3) 组屏图纸等; 4) 出厂调试试验报告; 5)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6) 合同规定的出厂验收试验报告和动模报告等。 8.4.5技术文件的格式和分送要求

1) 全部图纸应为A4幅面,并有完整图标,采用国标单位制。

2) 提供的技术文件除纸质文件外,还应包括一份电子文档,并提供可供修改的最终

图纸电子文件(AutoCAD版)。提供的最终版正式图纸必须加盖工厂公章并签字。 3) 技术文件(图纸和资料)分送单位、份数和地址在专用部分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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