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木拉乡包村干部工作制度
1、包村干部要和所包村两委会班子搞好团结,正确定位,摆正位置,做到协助配合有力,监督指导有方;
2、包村干部要坚持定期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存在的问题;
3、包村干部要坚守工作岗位,有事以书面形式履行请假手续。一天以内要给同组同志打招呼或向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去;一至三天要向乡党委分管领导请假,三天以上要向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履行请假手续;
4、包村干部由所包村两委会主要干部互相监督; 5、包村干部每人每天必须如实填写民情日记和工作日志;
6、要制定包村工作年度计划,同时对照目标责任书的内容,及时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文字资料,做到资料完备,条目清晰,一目了然;
7、包村干部除配合和协助村两委会班子做好所驻村工作外,必须坚决服从服务于乡党委、政府其它工作安排;
8、要保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保持办公及住宿场所环境优美,卫生干净整洁;
9、包村干部在包村期间因身体或其它原因,不能再担任包村工作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报乡党委审查同意,另行安排;
10、包村干部在包村工作期间,因方法不妥或措施不当引发新的矛盾或违反有关纪律,群众意见较大、工作无法开展的,取消包村资格,乡党委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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