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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月报编写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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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月报编写规定

1. 监理月报内容

监理月报应详细反映在建工程当月工程概况、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投资、安全及文明施工、施工手续等情况,并对下月工作计划作出安排,具体内容如下:

1.1. 工程概况

第一个月要详细介绍整个工程的概况,以后只反映本月施工单位具体工作内容。

1.2. 工程进度

反映本月工程形象进度,将本月实际完成情况与计划进度比较。提出工程进度存在的问题及采取措施效果的分析,编制下月施工计划。

1.3. 工程质量

对本月的工程质量进行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及采取的措施效果,对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问题召开的专题报告和会议情况,进场原材料和设备安装的检查、送检数量,合格与否的统计记录。

1.4. 投资

说明本月工程量审核情况,工程款审批情况及月支付情况。

1.5. 合同

对本月出现的工程变更、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等情况进行说明。

1.6. 安全及文明施工

说明当月存在的安全问题,文明施工情况以及处理结果。

1.7. 本月监理工作小结

本月的监理工作情况及下月监理工作的重点。

1.8. 天气状况

通过监理过程中每月天气统计,说明当月晴天、雨天、阴天、台风的数量,以便对有效工作天数进行统计。

2. 监理月报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组织编制,按监理部和建设单位商定的时间准时报建设单位和本监理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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