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化机柜规范之欧阳法创编
2021.03.09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技术规范书
1
创作:欧阳法 时间:2021.03.09 2 概述
1、本技术规范为xxxxxxx2015年度室外一体化机柜招标采购项目向投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作为投标人制定技术应答书的依据。
2、投标人必须对所有供货质量和服务质量负责,即:保证所有供货符合技术要求、服务质量要求、交货验收要求、价格规定要求。
3.本技术规范书未规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应不劣于相关中国国家标准及通信行业标准的要求。
4、投标人应详尽叙述所推荐产品的其它技术性能。生产商应具有完善的检测手段及相应的检测设备。
5、投标人以中文书面形式提供设备的全套技术文件及文件清单。技术文件内容要与提供的设备一致,因生产设备软硬件修改而导致文件的任何修改,厂商应提供修改或补充的印刷文件。所有的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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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均应有简洁明了的名称和编号,各种文字说明应通俗易懂,所有图纸和图形符号等均应规范化。投标人应提供设备说明书、企业内部检测标准、通讯协议、主要部件、元器件的产地及技术资料、安装、维护和操作手册等。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产品合格证。
设备说明书包括设备工作原理、技术性能、功能、指标、结构(容量、尺寸和重量)、接线及控制原理图、设备可靠性指标及计算依据等。
安装、维护和操作手册包括安装手册、维护操作手册、人机命令手册、备品备件清单等。
6、本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方。
3
对投标人的要求
1、制造商应具有国家或国际上公认的相关
的、必要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表明其生产的产品先进性、可靠性。对是否具有以下证书请给予答复并提供证明文件:
-一体化机柜的泰尔或CE认证证书及检验报告(需提供通风式及无通风式两种);
-一体化机柜的抗地震性能检测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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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根据国家规定需要提供3C认证的设备、配件等
-投标方提供的产品应由具有资质的检测中心的年度审查和检测。
2、制造商应具有完善的试验室和产品性能的测试能力。
3、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具备技术规范所要求的所有功能,如果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不具备技术要求的全部的功能,技术偏离部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填写投标设备的技术偏离表并写出具体技术数据和指标。
技术偏离表
序号 技术指标条款 1 2 3 … 标准要求 偏离情况(实际数据) 备注 4、投标设备及主要部件必须明确制造商、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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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使用寿命。
5、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具备本技术要求中没有提到的其它功能和其它附件,或者投标方有新的更合理的建议,投标方应作为附件提供。
6、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应技术先进、成熟、具有高可靠性的产品,并应以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进行设计、制造、校准和检验,指标参数以标准高的为准。
7、xxxxxxx有权在签定最终合同前,根据需要修改和补充本规范书。投标方对修改补充内容必须按本规范书的相关要求进行应答。修改补充内容及技术规范书的应答将共同作为对投标方评/议标的依据,并且作为最终签订的合同附件。
8、投标方不得向任何一方、以任何方式泄漏关于本项目、本技术规范书、xxxxxxx网络的任何情况以及可能给xxxxxxx带来损失的其他情况;若发生投标方泄密的事件,xxxxxxx将追究投标方的责任,投标方必须赔偿由于泄密给xxxxxxx造成的损失。
9、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须保证是最新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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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即保证硬件设备为最新型号,软件为最新版本,如果卖方提供的软/硬件设备是淘汰、停产或将要停产或落后型号/版本,必须无条件更换,xxxxxxx不支付所有因更换软、硬件设备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并且投标方必须对因此给xxxxxxx带来的损失给予赔偿。
10、投标方必须对所提供的设备涉及专利、知识产权等法律问题承担责任,保证在这些方面不会存在任何纠纷或潜在问题(包括第三方设备)。如果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包括第三方设备)在任何时候出现涉及专利、知识产权等法律纠纷和问题,投标方必须担负全部责任,xxxxxxx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12、本技术规范书及由投标方根据本技术规范书提供的详细设备配置清单(与xxxxxxx具体建设单位确认过的)作为投标方商务报价的依据。
13、投标方所投该类产品是否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奖项,如有请提供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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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技术要求及服务要求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技术要求、
4.1
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安装方式及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内设备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设计、生产、安装和验收。
由于环境和市政要求的特殊尺寸柜体,不在标准机柜规格考虑范围内。
4.2
原则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技术方案适用于中心城
区、绿化带、景区、路边等建设周期要求短,整体负荷相对较小、设备功率密度不高的场景。
高温电池与室外型一体化机柜配合使用。 环境或市政对柜体规格有限制和特殊要求的场景,可特别定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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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规范性引用文件
本技术规范根据《中国xxxxxxx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新建配套设备标准汇总册》(Q/ZTT 1007-2014)中对室外一体化机柜对的要求编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9520.12-2009 GB/T 2423.1-2008 GB/T 2423.2-2008 GB/T 2423.17-2008 GB/T 1732-1993 GB/T 9286-1998 GB/T 1865-2009 GB/T 6739-2006 GB/T 3181-2008 GB/T 8626-2007 GB/T 3873-1983 GB/T 2828.1-2003 GB/T 2829-2002 GB 2423.24-1995 GB 4793.1-2007 GB 4208-2008 GB 4943-2001 电子设备机械结构482.6mm(19in)系列机械结构尺寸第3-101部分:插箱及其插件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A:低温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B:高温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2部分:试验方法试验Kb:盐雾 漆膜耐冲击测定法 色漆和清漆漆膜的划格试验 色漆和清漆人工气候老化和人工辐射曝露滤过的氙弧辐射 色漆和清漆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漆膜颜色标准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 通信设备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周期检验技术抽样程序及表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第二部分:试验方法试验Sa:模拟地面上的太阳辐射 测量、控制和实验室用电气设备的安全要求第1部分:通用要求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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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3096-2008 GB 9274-1998 GB 8624-2006 GB 7260.1-2008 GA/T 73-1994 YD/T 1537-2006 YD/T 1058-2007 YD/T 731-2008 YD/T 1436-2014 YD 5083-2005 YD 5096-2005 YD/T 2324-2011 YD/T 2768-2014 YD/T 2769-2014 4.4
声环境质量标准 色漆和清漆耐液体介质的测定 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不间断电源设备第1-1部分: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 机械防盗锁 通信系统用户外机柜一般要求 通信用高频开关组合电源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 室外型通信电源系统 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 无线基站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 通信户外机房用温控设备第1部分:嵌入式温控设备 通信户外机房用温控设备第2部分相变材料温控设备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4.1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
是指直接处于气候影响下,由金属或非金属材
料制成的,不允许操作者进入操作的柜体。其内部集成开关电源系统、温控设备、交直流配电,并能安装蓄电池、通信系统设备及其他配套设备,能够为内部设备正常工作提供可靠的机械和环境保护。
4.4.2
夹芯板
制作机柜用的一种板材,其由面板和芯材组
成。
4.4.3
设备柜(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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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安装蓄电池以外的其它设备的机柜或机舱。
4.4.4
电池柜(舱)
用于安装蓄电池的机柜或机舱。
4.4.5
机架
用于安装设备或电源的支撑架。
4.4.6
热交换器
利用内外完全隔离的两个风道传递热量的散热
装置。
4.4.7
TEC空调
利用珀尔贴效应,采用半导体芯片进行温度控
制和调节的空调。
4.4.8
加热组件
为机柜提供加热功能的调温装置。
4.4.9
馈线窗
提供馈线进出的装置。
4.5
基本要求 系统要求
4.5.1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配套设备应以整体集成为原则,采用整站集成的技术方案,不同客户的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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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集中管理、集中放置,并适当保留扩容空间。
4.5.2
环境条件
外部工作环境条件
4.5.2.1
温度:-40℃~+45℃
4.5.2.2
内部工作环境条件
17.5.2.2.1温度
a)
设备柜(舱)
柜内温度范围:0℃~35℃。
b)
电池柜(舱)
柜内温度范围:0℃~40℃。
17.5.2.2.2相对湿度
配置空调的设备柜(舱)、电池柜(舱)内相对湿度:5%~80%。
4.5.3
标准化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组件、部件、零件、附属
设备及其安装接口,应是标准的、通用的。
4.5.3.1
结构要求
机柜内部应设置4 根或6 根安装立柱,用于安装设备和固定层板。安装立柱能够前后左右移动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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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安装立柱的间距、孔距等机柜内部尺寸结构应满足《电子设备用机械结构件.482.6mm(19 in)系列机械结构件的尺寸.第3-100部分:面板、辅助支架、底架、支架和机箱的基础尺寸》(IEC 60297-3-100-2008)和《电子设备用机械结构件.482.6mm(19in)系列机械结构件尺寸.第3-105部分:1U高底架用尺寸和设计方面》(IEC 60297-3-105-2008)的要求。
4.5.3.2
层板要求
机柜内应根据用户需求配置层板,标准型层板承重≥40kg,加强型层板承重≥80kg。层板应便于安装和拆卸,其安装高度和前后位置可以调节。层板的固定方式可根据用户需求,使用螺丝或弹性插销、卡接部件等固定方式。
4.5.4
机械性能要求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及部件,在试验前后应进行
检查,不应出现以下缺陷:
(1)出现影响形状、配合和功能的变形或损坏,如
铰链、锁具、插销等功能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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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脱层、空洞、剥皮、粉化、分层、鼓泡、碎
裂、翘曲、戳穿、损伤、永久变形;
(3)涂层、密封等部位的膨胀、开裂、脱落; (4)门开关不灵活、不可靠;
(5)门、门锁盖等活动部件不灵活、关(锁)不住、
卡死;
(6)芯材发泡导致的板平面变形;
(7)安装件、紧固件的弯曲、松动、移位或损坏。 4.5.5
布线要求
机柜内部左右两侧各设置一条侧边扎线板或走
线槽,分别用于通信线缆和电源线的布放与绑扎,所有线缆管理件设置应合理、充分、方便操作。
4.5.6
外观与表面处理 涂层颜色
4.5.6.1
机柜表面涂层颜色推荐使用白灰色(PANTONE 428C),如市政建设有特殊要求时,也可采用市政要求的颜色。涂层应符合《漆膜颜色标准》(GB/T 3181-2008)中的要求。
4.5.6.2
隔热涂层外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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喷涂后的隔热涂层表面应连续、均匀,纹理与相应的标准样板保持一致,且无结瘤、缩孔、起泡、针孔、开裂、剥落、粉化、颗粒、流挂、露底、夹杂脏物等缺陷。
对于无喷涂处理的零件,外表面的光泽和纹理应均匀美观。
4.5.6.3
涂层附着力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附着力试验后,应满足GB/T 9286-1998表1中等级1的要求。
4.5.6.4
涂层抗冲击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抗冲击试验后,应无放射状裂纹、缺口等缺陷。
4.5.6.5
涂层抗老化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抗老化试验后,应符合涂层附着力和涂层抗冲击的要求。
4.5.6.6
涂层耐溶剂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耐溶剂试验后,目测表面不应出现失光、明显掉色和出现被擦拭的迹象。
4.5.6.7
涂层耐低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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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表面的涂层经耐低温试验后,目视检查涂层应不起泡、不剥落、无裂纹、无粉化、不变色、不收缩;按《油漆和清漆:横截面测试》(ISO 2409-1992)进行划格附着力试验时涂层附着力应无降低。
4.5.6.8
丝印硬度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表面上丝印经硬度试验后,应没有涂膜损伤痕迹。
4.5.6.9
丝印耐磨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表面上丝印经耐磨试验后,不应暴露底层或底材。
4.5.6.10 丝印耐乙醇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表面上丝印经耐乙醇试验后,不应暴露底层或底材。
4.5.7
结构要求 主体结构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分为两种基本功能柜:设备柜、电池柜,设备柜可安装通信设备、电源设备、配线设备(DDF、ODF)及其它备件/
4.5.7.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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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电池柜可安装蓄电池,不同柜体根据内装设备的不同彼此独立控温;
b)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内尺寸分两种规格,分别为(宽×深×高:≤800mm×≤800mm×1800mm)、(宽×深×高:≤800mm×≤800mm×1400mm);
c) d) e) f)
机柜外形尺寸也可根据用户要求具体确定; 顶部不允许积水;
柜体应通过结构设计实现防水;
柜体不能有从外部可直接拆卸的、影响自身使用和安全的结构。
4.5.7.2
a)
布线要求
馈线可根据实际场景采取底部走线或通过馈线孔侧走线方式,其它外部线缆均采用底部走线方式;
b)
多室外型一体化机柜之间内部走线采用柜外底座走线方式;
c)
交流线、直流线、信号线、地线分开走线、分开绑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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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过线孔和开孔处应磨光,不能有毛刺锐角等伤人。
4.5.7.3
a) b)
设备柜
打开门之后应能保证设备顺利安装和维护; 支持19英寸标准机架,支持符合机柜内尺寸安装空间要求的其它各种设备的安装;
c)
应能够按用户要求提供满足RRU安装的内部支架(选件);
d)
机柜内应能够根据用户要求配置移动油机接口(选件);
e) 4.5.7.4
a)
机柜应预留220V/10A维护插座1个。 电池柜
电池柜应有排氢装置,排氢孔面积应符合国标《不间断电源设备第1-1部分: 操作人员触及区使用的UPS的一般规定和安全要求》(GB 7260.1-2008)附录N中的要求;
b)
电池柜应有防虫、鼠等龃齿类动物侵入的装置;
c)
电池柜应满足兼容业界多种主流规格蓄电池的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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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电池柜内应设置可供蓄电池抗震加固用的托盘、护栏(四面及顶部)及钢立柱,护栏上应在适当预留安装加固孔,钢立柱应在每1U距离上预留1个安装加固孔;
e)
电池柜内蓄电池抗震机架的抗震加固能力应符合《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 5083-2005)及《通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 5096-2005)相关条款的规定。
f)
蓄电池由招标方另行采购,蓄电池舱的配置空间应满足配置要求,电池层间距能满足不同品牌和型号的电池的摆放。蓄电池舱内单层内尺寸应优于600(W)×550(D)×350(H),不得小于560(W)×520(D)×325(H)。上述数值单位均为mm。(后期场景可能会配置铁锂电池,相关配置需要机柜提供厂家提前考虑,具备安装条件)。
g)
蓄电池安装托盘可根据后期蓄电池安装尺寸现场调节,满足不同使用场景下蓄电池的安装要求。
4.5.7.5
机柜板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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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应采用夹芯板结构。使用彩钢板时,基板厚度不小于0.5mm,芯材应选用隔热性、强度及稳定性、防火性较好的保温材料,厚度不应小于45mm,板材传热系数应不大于0.472W/ (m²·K)。使用钢板加绝热材料方式时,基板厚度不小于1mm,应选用隔热性、强度及稳定性、防火性较好的绝热材料,传热系数应不大于0.472W/ (m²·K) ,绝热材料与设备间应有防火材料,不允许和设备直接接触。
柜体内的承重构件采用厚度≥2.0mm的冷轧钢板,底板及柜门采用厚度≥2.0mm的冷轧钢板。所用的冷轧钢板须经过热浸镀锌或电镀锌等表面处理。镀锌钢板焊接后须喷涂户外粉。
4.5.7.6
a)
连接和紧固
应使用有防松装置的螺纹连接作为承载连接。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连接要牢固,不得有漏连、虚连现象;
b)
铆钉或铆固螺母应排列整齐,不允许有歪头、裂头及松动。铆接面不允许有下凹、变形或破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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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7.7
a) b) c) d)
门和门限位装置
机柜门应安装有门禁系统; 开门角度>110°;
开门方向:左开门或者右开门;
门锁必须采用至少三点锁紧的专用防盗锁,防盗锁主锁舌部分需不小于20mm;可支持挂锁;
e)
低于1米的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如果不能采用三点锁紧的专用防盗锁,应提供其他防盗选件;
f) g)
门铰链采用内铰链方式,门采用内嵌式; 门在处于“打开”状态时应具备自动限位功能关门时由手动撤消限位功能;
h)
通风口应有一定倾角,防止雨水顺通风口进入机柜。
4.5.7.8
系统风道
根据设备柜安装设备的制热量及散热方式的不同,设计不同的风道及风量,以使机柜各处的温度均匀,每个设备得到充分的加热或制冷。
4.5.7.9
起吊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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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不允许将起吊装置穿过机柜内部进行起吊; b)机柜满载重量超过90kg时,应设计提吊装置,在安装说明中明确规定起吊要求,起吊装置的定位应确保机柜在移动过程中平稳、平衡;
c)起吊装置经过提吊试验后,应无影响配合或功能的零部件变形或损坏。
4.5.8
噪音要求
在关门状态下,距离机柜门1.5m、离地1.2m
高的位置,最大噪音应符合下列等级要求:
一级:城市居住区域,昼间应小于60dB(A),夜间应小于50dB(A);
二级:其它区域,昼间应小于70 dB (A),夜间应小于55dB(A)。
4.5.9
a)
照明及其他要求
照明灯具采用LED,工作电压应采用直流-48V;
b)
设备柜中应配置1个可供插接安装、维护操作工具的220V电源插座,电源插座产品应符合3C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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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安全要求 接地保护
机柜应设置接地排,接地排应采用具有防腐涂层的铜排,其截面积应不小于50mm2,并预留至少15个大小合适的连接螺孔和配备相应的螺丝;
4.6.1
a)
b)
机柜必须接入室外接地系统,确保机柜及机柜内设备的接地安全,符合《无线基站防雷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YD/T 2324-2011)相关规定。
4.6.2
a)
防盗保护
机柜的外壳门应安装防盗锁,固定机柜的螺栓必须是打开机柜门后才能安装和拆卸;
b)
柜体外金属板应具有足够的抗冲击强度,且内部应设有加强筋,采用彩钢板时,机柜外壳基板厚度不小于0.5mm,采用钢板加绝热材料方式时,基板厚度不小于1mm。
4.7
防护要求 高温
4.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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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应具有耐受55℃高温存储的能力,构成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各种结构件、连接件和密封件等经55℃高温存储试验后,其机械性能应保持良好,满足本标准4.3的规定。
4.7.2
低温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应具有耐受-40℃低温存储
的能力,构成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各种结构件、连接件和密封件等经-40℃低温存储试验后,其机械性能应保持良好,满足本标准4.3的规定。
4.7.3
日照热效应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应具有能够经受最大强度为
1120×(1±10%)W/m2太阳辐射的能力,构成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各种结构件、连接件和密封件等经过日照试验后,其机械性能保持良好,满足本标准4.3的规定。
4.7.4
隔热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应具有良好的隔热性能,综
合传热系数应不大于3W/ (m²·K)。
4.7.5
抗风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应能承受风速为60m/s的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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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载。
4.7.6
抗日照光化学效应
暴露在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外表面的橡胶、密封
胶等高分子材料制件,应具有良好的抗日照光化学效应能力, 经光化学效应试验后,无膨胀、开裂和性能退化现象。
4.7.7
防盐雾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表面材料应具有防腐性能,
能够经受盐雾的影响,机柜金属件、非金属件经盐雾试验后满足以下要求:
a)
机柜表面涂层应无剥落、裂痕起皱、分离等;
b)
机柜金属件应无任何可见的被腐蚀情况,例如红锈、白色腐蚀产物或其它形式的腐蚀,包括应力腐蚀、断裂和疤痕等;
c)
非金属结构件不应发生变色、开裂、变形、脱胶等。
4.7.8
防火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应使用不燃材料或难燃材
料。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不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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烧性能分级》(GB 8624-2012)中规定的B1级。
4.7.9
防静电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设计及材料应能有效地防
止静电的产生及累积,保护通信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4.7.10 负荷
4.7.10.1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顶板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顶板应能承受不小于1kN/m2
的均匀荷载,用于北方积雪环境的机柜,顶板应能承受不小于2.5kN/m2的均匀荷载。
4.7.10.2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门静压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门开启时,应有限位锁定装置,门、门铰链和门限位装置应能承受0.6kN的荷载。
4.7.10.3 门把手力矩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门把手的转动不应超过40N·m。
4.7.11 光密闭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在关闭门和遮蔽设计预留孔口情况下,不得有外部光线漏入机柜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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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2 防异物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中通风口应安装防止虫鼠进入机柜内部的防护网,且防护网必须满足《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2008)中的IP4X防异物等级要求。
4.7.13 防尘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电池舱防尘等级必须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2008)中IP4X,其他设备舱防尘等级必须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2008)中IP5X。
4.7.14 防水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防水等级必须达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 4208-2008)中IPX5。
4.7.15 抗振动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整体运输时,在三级公路上以20~45km/h的速度行驶250km,柜体及设备不应出现影响形状配合的变形或功能损坏。
4.7.16 抗震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抗震加固能力应按照《电信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 5083-2005)及《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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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电源设备抗地震性能检测规范》(YD 5096-2005)的相关条款的规定。
4.8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安装方式 安装场所
根据网络规划的需要,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可安
4.8.1
装在地面、楼顶、路边、山坡等地区,可贴近地面安装,也可架空安装,在安装在洪水多发区域时,需考虑防洪要求。
4.8.2
组装方式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应能同时支持整装式(整装
发货现场吊装)和拼装式(散件发货现场拼装)两种组装方式。
4.8.2.1
整装式
根据需要,整装式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在生产工厂、库房集成安装。其应能适应陆运、海运或空运的需要,满足运输过程中颠簸、振动、提吊的要求。
4.8.2.2
拼装式
根据需要,可将室外型一体化机柜的零部件运输到现场,现场进行标准化拼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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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室外型一体化机柜配套设备的要求 馈线窗(可选)
馈线窗应具备防水、防盗、防破坏功能,馈线
4.9.1
窗或进线孔在未使用的时候应有安全的封堵措施。
4.9.2
a)
外挂式交流配电箱(可选)
交流配电箱应满足对3台室外型一体化机柜分柜建设(含电源系统)的供电要求,输入、输出分路标准配置如下所示。断路器极数、容量和数量应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
设备类型 交流配电箱 (分柜建设电源系统) b)
参考分路要求 输入分路:4P/100A×1 输出分路:3P/63A×3、2P/63A×4 交流配电箱内断路器应为同一品牌的3C认证产品。输入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Icu和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均≥10kA,输出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Icu和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均≥6kA。
c)
交流配电箱内应能根据用户要求配置不同标称放电电流(30kA、40kA、60kA)的B级浪涌保护器,浪涌保护器前端应设置1个极限分断能力≥10kA的微型断路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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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B级浪涌保护器应为3+1保护模式的一端口浪涌保护器。
e)
B级浪涌保护器产品应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符合性认定的产品。
f)
开关电源系统交流输入侧应装有C级浪涌保护器,至少能承受电压脉冲10/700μs,5kV和电流脉冲8/20μs,20kA的冲击。
g)
两级浪涌保护器的退藕距离应不小于5m或增加退藕装置。
4.9.3
开关电源系统
产品主要技术要求参见行业标准:
-《通信用高频开关组合电源》(YD/T 1058-
2007);
-《通信用高频开关整流器》(YD/T 731-2008);
另有其他主要技术要求如下:
4.9.3.1
柜内开关电源系统的整流部分(含监控单元和整流模块)与嵌入式高频开关电源的整流部分(含监控单元和整流模块)的技术要求一致。
4.9.3.2
开关电源系统配电单元应采用嵌入式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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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满足19吋机架的安装要求。
4.9.3.3
开关电源系统机架容量系列为:48V/120A、48V/200A、48V/300A、48V/600A。
4.9.3.4
开关电源系统整流模块容量系列为:48V/30A、48V/50A。
4.9.3.5
a)
开关电源系统交流配电单元
交流配电单元应满足开关电源系统整流模块使用要求,其他输入、输出分路标准配置如下所示。断路器极数、容量和数量应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
交流配电 48V/120A机架 (分柜建设电源系统) 48V/200A机架 (分柜建设电源系统) 48V/200A机架 (共用电源系统) 48V/300A机架 (共用电源系统) 参考分路要求 输入分路:2P/32A×2路(两路互锁) 输出分路:1P/16A×2(加热器选件)+1P/10A×1(维护插座) 柜体预留移动发电机组接口,规格型号与输入断路器容量、极数匹配 输入分路:2P/63A×2路(两路互锁)或4P/32A×2路(两路互锁) 输出分路:1P/16A×2(加热器选件)+1P/10A×1(维护插座) 柜体预留移动发电机组接口,规格型号与输入断路器容量、极数匹配 输入分路:2P/63A×2路(两路互锁)或4P/32A×2路(两路互锁) 输出分路:1P/16A×5(加热器选件)+1P/10A×4(维护插座) 柜体预留移动发电机组接口,规格型号与输入断路器容量、极数匹配 输入分路:4P/63A×2路(两路互锁) 输出分路:1P/16A×5(加热器选件)+1P/10A×4(维护插座) 柜体预留移动发电机组接口,规格型号与输入断路器容量、极数匹配 b)
交流配电单元内断路器应为同一品牌的3C认证产品。输入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Icu和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均≥10kA,输出断路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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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分断能力Icu和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均≥6kA。
c)
无外挂式交流配电箱时,交流配电单元内应能根据用户要求配置不同标称放电电流(30kA、40kA、60kA)的B级浪涌保护器(选件),浪涌保护器前端应设置1个极限分断能力≥10kA的微型断路器。
d)
B级浪涌保护器应为3+1保护模式的一端口浪涌保护器。
e)
B级浪涌保护器产品应为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标准符合性认定的产品。
f)
开关电源系统交流输入侧应装有C级浪涌保护器,至少能承受电压脉冲10/700μs,5kV和电流脉冲8/20μs,20kA的冲击。
g)
两级浪涌保护器的退藕距离应不小于5m或增加退藕装置。
4.9.3.6
a)
开关电源系统直流配电单元
直流配电单元输出分路的推荐配置如下所示。断路器的容量和数量可根据用户需求进行调整。
直流配电 参考分路要求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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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V/120A机架 (分柜建设电源系统) 48V/200A机架 (分柜建设电源系统) 电池:100A×2(断路器) 负载下电:32A×8(设备柜)、16A×2(温控设备)、6A×1(照明)(断路器) 电池下电:25A×3(设备柜)、10A×2(监控)(断路器) 电池:125A×4(断路器) 负载下电:32A×8(设备柜)、16A×2(温控设备)、6A×1(照明)(断路器) 电池下电:25A×3(设备柜)、10A×2(监控)(断路器) 电池:125A×4(断路器) 客户一负载下电:125A×1(设备柜)、16A×1(温控设备)、6A×1(照明)(断路器) 48V/200A机架 客户一电池下电:25A×1(设备柜)(断路器) (共用电源系客户二、客户三的参考分路要求同客户一 统) 客户四用负载下电:63A×1(断路器) 客户四用电池下电:10A×2(断路器) 电池:125A×4(断路器) 客户一负载下电:125A×1(设备柜)、16A×1(温控设备)、6A×1(照明)(断路器) 48V/600A机架 客户一电池下电:25A×1(设备柜)(断路器) (共用电源系客户二、客户三的参考分路要求同客户一 统) 客户四用负载下电:63A×1(断路器) 客户四用电池下电:10A×2(断路器) b)
直流配电单元内断路器应为同一品牌的3C认证产品。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Icu和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均≥6kA。
c)
直流输出端应安装浪涌保护器,最大通流容量(Imax)≥15kA。
d)
直流配电单元可分别测量负载总电流、电池充放电电流和分客户负载总电流。
e)
多级下电模式一:开关电源系统应具有分级下电功能。标准配置为多级下电装置,即按时间控制(时长可调)自动逐级切断部分负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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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电压低于38~46V(可调)自动切断蓄电池组输出。
多级下电模式二(选件):开关电源系统也可根据用户需要选配二级下电装置,即当直流输出电压低于设置值时(可调),可自动切断部分负荷,当电压低于38~46V(可调)自动切断蓄电池组输出。
f)
直流发电机接入直流配电单元正常供电时,全部下电分路均应自动复位。
4.9.3.7
a)
智能直流配电单元(其他设备柜中)
智能配电单元用于共柜建设电源系统,安装在不含开关电源系统的设备柜中。
b)
智能配电单元由智能监控模块和直流配电分路组成。
c)
智能监控模块应具备监测重要负载总电流、次要负载总电流、全部断路器开关状态的功能,并通过通信接口和通信协议上传至开关电源系统监控模块。
d)
智能监控模块本地显示内容:重要负载总电流、次要负载总电流,开关故障告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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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直流配电分路分为重要负载用配电分路和次要负载用配电分路。微型断路器容量和数量可根据用户需求配置。总高度不超过6U。
配电分路类型 重要负载用配电分路 次要负载用配电分路 f)
参考输出分路要求 16A×4(传输设备)、10A×2(监控)(断路器) 32A×12(无线设备)、6A×1(照明)(断路器) 直流配电单元内断路器应为同一品牌的3C认证产品。断路器的极限分断能力Icu和运行短路分断能力Ics均≥6kA。
4.9.3.8
a)
开关电源系统整流模块
整流模块容量要求:48V/30A、48V/50A,额定输出电流=额定输出功率÷57.6V。
b)
开关电源系统及整流模块在输出额定容量的情况下,输入电压允许变化范围应不低于:-20%~+25%。
c)
整流模块的效率应满足以下要求:
效率节能 分级要求 B级 整流模块效率值要求 (40%~90%负载率) 效率≥95% 是否要求具备 休眠功能 具备休眠功能 序号 1 d)
系统效率应满足以下要求:
效率节能 分级要求 B级 系统效率值要求 (40%~90%负载率) 效率≥94% 备注 序号 1 e)
开关电源系统应具有整流模块休眠节能工作模式,并能手动或自动开启/关闭该模式,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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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设置为自动、整流模块休眠节能关闭状态。具体要求如下:
(a) 系统应能根据实际负载的变化自动调整工
作模块的数量;当负载减小到休眠设定值后,系统自动控制部分整流模块处于休眠状态,使其他整流模块工作在较高效率区间;当负载增大到唤醒设定值后,系统自动开启部分整流模块以免蓄电池放电;
(b) 开启/关闭模块时不应引起设备供电中断或
异常问题;
(c) 系统开启模块数量的基数设置分为
1个或
2个可选,系统默认设置为1个;
(d) 模块带载率不得低于
40%(单模块工作情况
除外),系统控制模块带载率上限应≥90%。
(e) 负载出现振荡时,系统应能正常工作; (f) 系统应使整流模块自动周期性轮换工作,
且周期可设置(预置 N×24小时(N=7),N为5~30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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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整流模块自动轮换工作时,应按照先开后
关的原则,先开启连续休眠时间最长的模块,再关断连续工作时间最长的模块;
(h) 监控模块或通信出现故障时,所有处于休
眠状态的整流模块应能在3min内自动恢复工作;
(i) 蓄电池欠压、输入电压超出允许范围等告
警时,系统不能处于休眠节能工作模式;
(j) 为了确保模块休眠节能状态下安全运行,
系统应具备在线蓄电池周期性检测功能:
(k) 初始化开机后,正常设置为自动运行模
式,初始工作处于非休眠节能工作状态,确认电池充满电后,自动完成在线蓄电池组周期性检测,并进行自动节能模式的控制。
(l) 对于休眠的模块应能同时关断
DC/DC电路
和PFC电路。
整流模块的休眠功耗应≤5W
4.9.3.9
监控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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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开关电源系统应配置监控单元,具备RS485标准接口,通信协议应参照YD/T 1363的相关要求,监控内容如下: (ⅰ)外挂式交流配电箱: -遥信: SPD正常/失效告警。 (ⅱ)交流配电单元:
-遥测:三相输入电压,三相输入电流(可选)、频率(可选);
-遥信:输入过压/欠压,缺相,输入过流(可选)、频率过高/过低(可选)。 (ⅲ)整流模块:
-遥测:整流模块输出电压,每个整流模块输出电流;
-遥信:每个整流模块工作状态(开机/关机/休眠,限流/不限流),故障/正常;
-遥控:开/关机,均/浮充/测试,休眠节能工作模式/普通工作模式。 (ⅳ)直流配电单元:
-遥测:输出电压,总负载电流,按周期提供不同客户电度用电比例(可选),按周期提供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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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客户电流用电比例(可选),蓄电池充放电电流;
-遥信:输出电压过压/欠压,蓄电池熔丝状态,均/浮充/测试,分路熔丝/开关状态,多级下电状态。
-遥控:多级下电参数值。
(ⅴ)智能配电单元(安装在其他设备柜中): -遥测:重要负载总电流、次要负载总电流; -遥信:全部断路器开关状态
b)
开关电源系统监控单元及其电能检测装置准确度要求:
交流电压、交流电流不低于0.5,功率、电度不低于1;
直流电压不低于0.5,直流电流不低于1,电度不低于2。
c)
开关电源系统监控单元应具备本地显示功能。
d)
应满足与磷酸铁锂电池配套使用的功能:在铁锂电池放电后初充电时,开关电源系统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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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避免因初充电流过大而造成模块保护或宕机。
e)
宜再预留2个RS485接口,分别能够接入铅酸电池采集单元和铁锂电池BMS管理系统,对其“四遥”内容统一管理,并通过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上传至监控中心。
f)
也可单独设置交流配电单元监控模块(选件),将交流配电单元监控数据通过该监控模块直接上传至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
4.9.3.10 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
a)
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的功能应满足《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技术要求》的相关内容要求。
b)
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应能够对交流配电单元监控模块(选件)、开关电源系统监控模块和机柜温控系统等RS485智能口设备进行监控。
c)
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应至少包括以下告警功能,并能将告警信号上传给监控中心:SPD失效告警、超温告警、烟雾告警、门禁告警、温控设备故障告警、水浸告警。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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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警信号应分柜采集、管理,并统一上传至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
4.9.4
温控系统
柜体可根据环境温度、设备功耗及设备允许的
工作温度范围等条件灵活选择合适的温控单元,并确保通信设备在可以长期稳定运行的前提下达到能耗最低。
温控系统应有监控单元,具备RS485标准接口,通信协议应参照YD/T 1363的相关要求,监控内容如下:
遥测 柜内温度 遥信 工作状态、工作模式、温控失效告警、过温告警 遥测 柜内温度、柜外温度 热交换器 遥信 工作状态、工作模式、温控失效告警、过温告警 遥测 柜内温度 TEC空调 遥信 工作状态、工作模式、温控失效告警、过温告警 空调 4.9.4.1
热交换器一般技术要求
热交换器由独立的两个空气循环组成,当位于机柜侧空气温度高于机柜外部环境空气温度时,热交换器可以实现机柜的散热。使用热交换器的机柜应提供加热功能,当机柜内部空气温度低于0℃时需启动加热器给柜内设备加热,机柜内部空气温度达到10℃时关闭加热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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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工作电源
热交换器的主控板和内外循环风机采用-
48V DC供电。
电加热器采用220V AC供电。
b)
换热能力
根据柜内发热量的大小提供两种换热能力
的热交换器,应保证机柜内温度不高于40℃。对于机柜内典型发热量在1000W以下的配置80~130W/K热交换器;对于机柜内典型发热量在1000W到2000W之间的柜配置130~200W/K的热交换器。
热交换器换热能力所需的温差,应取内循
环回风温度与外循环进风温度的差值计算,在最大转速时保证内外温差:T内- T外≤10K。
c)
风机
风机应选择直流调速风机,风量可以根据
实际换热能力进行选择。
d)
可靠性
热交换器的寿命应大于10年,MTBF大
于 30000小时,年返修率小于1%。风扇在40℃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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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下寿命大于40,000小时。
e)
噪声
热交换器装配到机柜后应能满足本标准
4.6节的噪声指标要求。
4.9.4.2
空调一般技术要求
空调设备通过低压液态制冷剂在蒸发器内气化吸收热量,高压气态制冷剂在冷凝器内液化放出热量,并利用压缩机与节流装置对制冷剂压缩与节流,从而实现整个制冷循环,为设备柜降温。
a)
工作电源
空调采用220V AC供电。对于市电不安
全的区域应采用48V DC供电。
b)
制冷/加热能力
空调有自动制冷/加热功能,根据柜内发热
量的大小、柜体室外情况配置不同能力的空调,应保证机柜内温度范围为0℃~35℃。
c)
可靠性
空调设计寿命应为全年不间断运行6年以
上。
d)
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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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装配到机柜后应能满足本标准4.5节
的噪声指标要求。
4.9.4.3
TEC空调一般技术要求
TEC空调是一种利用珀尔贴效应,通过半导体芯片进行温度控制的空调,仅适用于电池柜(舱)。
a)
工作电源
TEC空调工作电源为 -48V DC。
b)
制冷/加热能力
TEC空调有自动制冷/加热功能。保证机
柜内温度范围为0℃~40℃。
c)
可靠性
TEC空调的MTBF应大于70000小时,年
返修率小于0.2%。
d)
噪声
TEC装配到机柜后应能满足本标准4.5节
的噪声指标要求。
e)
防水性能
TEC空调在额定功率长时间工作时,应有
合适方式排除冷凝水,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4.9.4.4
加热组件一般技术要求(可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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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热组件用于环境温度低于0℃的地区。
a)
工作电源
工作电源为220V AC。
b)
安装方式
加热组件应安装在蓄电池架底部或两侧。
c)
加热量
对于电池柜加热量应不小于600W。
d)
温度控制
加热组件应自带温度控制功能,当电池柜
内空气温度低于0℃时开始加热,当柜内温度达到10℃时停止加热。
加热组件的安装和产生的热辐射应确保离
加热组件最近的蓄电池表面温度控制在30℃以内,禁止出现局部高温现象。
e)
可靠性
MTBF应大于40000小时。
时间:2021.03.09 创作:欧阳法 2021.03.09 欧阳法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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