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安全承诺书
为贯彻执行省的文件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秦皇岛市教育局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实行“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制度”的实施方案》,我作为学校的一名教师,保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努力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现就做好2014至2015年的防火安全生产工作作如下郑重承诺:
一、各班班主任为该班护林防火第一责任人。
二、各班主任要对当前的防火形势引起高度重视,要结合教学工作,合理安排,在本班学生中切实做好《森林防火条例》和有关森林防火知识的深入宣传和普及。
三、各班主任在教育广大学生在做好自身护林防火工作的同时,要教育学生在放学回家后,要告知其家长多看禁火令,严禁野外用火,杜绝山火事故的发生。
四、在重点防火期内,严禁组织学生或学生自行组织外出郊游和野炊,以防森林火灾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严禁组织学生扑火。
六、班主任在做好宣传教育工作的同时,要在本班开展火源(如打火机等)清查及校内其他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切实堵住火源,防止学校火灾事故的发生(火警报告电话:12119)。
七、各班在重点防火期内按照中心校安排,切实落实“六个一”,即各班上好一节森林防火知识课;办好一期森林防火知识黑板报;给家长写好一封森林防火的信;学生写好一篇森林防火的文章;书写一条永久性森林防火标语;
八、凡因班主任重视不够,宣传教育不深入,导致学生野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或发生山火组织学生扑火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九、本责任状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承诺人签字: 单位盖章:
2013年12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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