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QC出货检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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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XX电子制品有限公司 OQC出货检验须知 1、根据生管开立的出货计划做好待出货产品的检验准备; 文件编号 制定部门 生效日期 品保部 2010-10-8 2、根据MIL-STD-105E(Ⅱ)AQL=0.65(MIN),AQL=0.25(MAJ),AQL=0(CR)标准执行出货 检验; 2.1 根据SOP/SIP对待出货产品尺寸进行检验; 2.2 根据SOP/SIP对待出货产品外观进行检验; 2.3 根据SOP/SIP对待出货产品性能进行检验; 3、仔细检查待出货产品是否按照客户要求张贴内外标签; 4、仔细核对包装袋上的内、外标签、RoHS/HF标签张贴是否正确; 5、根据生产订单仔细核对产品内外标签的料号是否正确; 6、仔细检查产品包装袋上或包装箱上的内外标签填写是否正确、有无涂抹现象; 7、仔细核对每袋产品包装数量是否符合客户要求; 8、检验合格后,在标签上加盖品保印章; 9、准备好检验报告、材质证明等客户所需要之出货资料; 10、填写好OQC检验报表。 11、待检验出货产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OQC有权禁止产品出货 11.1 产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 11.2 产品外观有明显瑕疵; 11.3 产品性能有明显异常; 11.4 生管没有提供出货通知; 11.5 产品没有SOP/SIP; 11.6 产品没有与之吻合的生产订单; 11.7 包装袋上没有按要求张贴标签; 11.8 标签填写不正确(料号、数量、规格、批号); 11.9 标签有涂抹现象; 11.10标签漏贴、少贴、贴错; 11.11包装数量不符合客户要求; 11.12包装袋里的数量和标签上的数量不符合; 11.13包装袋破损、包装箱破损。 核准/日期
审核/日期 制定/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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