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证 书
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公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的申请,依法证明法律行为、或有法律意义的文书和事实真实性和合法性的一类法律文书。
国家公证机关通过国家规定的公证活动程序,可证明合同(契约)、委托、遗嘱、继承权、财产的赠予和分割、收养关系、身份、学历、经历、出生、婚姻、生存、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签以及文件的副本、节本、译本、影印本同原本相符等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各种公证书。
公证书的内容一般只有证书的名称和编号、证明的事项、公证单位和公证员、公证的时间等几部分。公证书的内容虽然简单,但它具有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合法权益、维持社会主义法制、预防纠纷、减少诉讼、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国家法律的作用,有利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意义重大。制作时必须以严肃的态度认真对待,制作前要重视调查研究,多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制作时做到格式正确,证明的实体内容要实事求是,符合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文字简洁、措词准确、句子通顺、结构严谨。
证明事项是公证书的主体,应写明被证明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民族、籍贯、工作单位、 职业、住址及证书所欲证明的某种事项。最后由公证处和公证员签署盖章,写明公证的年、月、日。
[参考例文一:遗嘱证明书]
遗嘱证明书
(81)X证字第XX号
立遗嘱人孔X珠,女,一九O八年七月十九日生,现住XX省XX县XX镇XX巷XX号
我与夫汪XX(一九五七年病故)未生子女。一九三二年我妹孔XX病故,我将妹孔XX和妹夫江XX所生之女江XX领回抚养(时年三岁)。养女江XX成人后对我承担了赡养义务,我愿将祖遗房屋两间及家具交由江XX继承,他人不得干涉。特立此遗嘱。
立遗嘱人 孔XX珠(签署)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日
兹证明孔X珠于一九八一年九月十九日来我处,当着我的面在上面她所立的遗嘱上盖章。经查核,内容合法,情况属实。
XX省XX县公证处 公证员 王XXX(签章) 一九八一年XX月XX日
[参考例文二:经历证明书]
经历证明书
(83)X证外字第XX号
兹证明吴XX,男,一九四一年八月三日生,于一九五九年十二月至一九八三年二月在XX乐团管弦乐队任第一小提琴组演奏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XXX市公证处
公证员 李XX(签章) 一九八三年八月五日
[参考例文三:学历证明书]
学历证明书
(83)XX证外字第XX号
兹证明王XXX, 男,一九四七年三月二十四日生,于一九七八年九月至一九八一年三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业余工业大学自动控制系计算机应用专业(四年制)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公证处
公证员 洪XX(签章) 一九八三年五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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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 诉 书
起诉书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向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构成犯罪的被告人提起公诉的文书。起诉书由六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和案号。标题分两行写。第一行写制作起诉书、 提供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名称,它应同印章一致。第二行写检察文书的名称,即“起诉书”,它的位置在人民检察院名称的正中下方。案号按受理案件的年度、检察院的简称、检察文书名称的简称编写。同类检察文书的案号写在检察文 名称的右下方。
二、被告人的身份事项。要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性别、 年龄、籍贯、民族、文化程度、所在单位和所任职务、住址。姓名按户籍簿写;性别不能有误;年龄写足岁(被告人犯罪时不足十八周岁的可写出生年月日);籍贯由省写至县(直辖市则写市或由市写至县);民族要写准确;外籍被告人要写明其国籍;文化程度按文盲、小学、初中、高中、中专、大专、大学等实际情况写;所在单位写全称;所任职务写具体;住址城镇的写市、镇的路、弄、号、室,乡村的写公社、大队、小队。被告人如有前科但不构成累犯的,则在定完上述项目后中起一行写明何时、何地、犯何罪、被何法院、判处何种刑罚、刑期及终止日期。 三、案由和案件来源。案由指被告知犯罪行为触犯刑法条款所构成的罪名,由检察院根据被告犯罪事实,刑法条款加以认定。案件来源要写明被告人谁、因何案、于何时、被何公安局收容、拘留,后又于何时、经何检察院批准、由何公安局执行逮捕,案经公安局侦查终结移送检察际检察起诉的情况。
四、 犯罪的事实和证据。这是起诉书的主体。人民检察院在认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案件发生、发展、结束的顺序或根据数种罪行的性质有主次地写明被告人犯罪的动机、目的,作案的时间和地点,作案的手段和方法,行为过程和结果,犯罪的对象,犯罪的证据(包括人证、物证等)。
五、起诉的理由和根据。根据告人的犯罪事实及认罪态度,认定其犯罪行为的性质、对社会的危害,比照法律条款,提出其应负的法律责任,要求法院审理和判决。最后写明管辖案件的法院名称及检察院公诉人的名字和起诉年月日。
六、附注。写明被告人羁押处所、案卷册数、罪证及赃物清单。 [参考例文]
上海市XX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 (80)沪X 检诉字第384号
被告人黄XX,男,二十七岁,汉族,江苏省太仓县人,文化程度初中,XX化工厂工人,住本市XX路XX弄XX号XX室。
被告人黄XX,一九七九年三月五日在上海北门犯盗窃罪,被上海市闸北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九八0年三月四日刑满释放。被告人黄XX因故意伤害案,于一九八0年七月十日由上海市公安局XX分局拘留,一九八0年七月十五日经本院批准依法逮捕,案经侦查终结,移送本院审查起诉。 经本院检察查明:
被告人黄XX于一九八0年七月七日晚十时在淮海西路XX处,遭李XXX等人欧打,为此图谋报复,于一九八0年七月十日晚九时三刻,纠集肖XX、张XX(加案处理)各带三角刮刀一把,守候在斜土路XXXX弄附近,伺机对他XXX行凶。晚十时一刻,被害人刘XX途经该处,被告人黄XX将刘XX误认是李,即指挥肖、张三人持刀追上刘,肖、张从背后分别对刘的右背、右臀部、右大腿各戳一刀,刘当即昏倒在二。黄发现错伤了人,立即将刘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右背有3厘米深1厘米长伤口一处,右肺中下叶贯穿,右臀部刀伤一处,深4厘米。被害人大量失血,输血2800毫升后方脱险。案发后,被告人黄XX于当夜十二时向XX区公安局投案自首,同案行凶人肖xx、张xx也逮捕归案。
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医院伤情诊断书、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及收缴凶器、同案行凶人供词证明,被告人亦供认不讳。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 本院确认:
被告人黄XX结伙行凶报复、持刀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行为,严重损害了他人健康,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破坏了社会秩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罪,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黄XX行凶后能积极抢救被害人,自动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从轻情节。为了严肃法纪,保护公民人身权利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四化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的规定,向你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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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XX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 XXXX 一九八O年八月二十日 附:
一、被告人黄XX关押于XX看守所。
二、随案移送《黄XX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案》案卷两册。 三、证物清单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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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 定 书
裁定书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就诉讼的程序或者部分实体问题作出裁定以及为补充或修正裁判文书中的漏错时所制作的法律文书。裁定书同判决书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裁定书适用的范围比较广泛,种类很多。按案件的性质分,有民事裁定书和刑事裁定书;按裁定的内容分,有解决实体问题的裁定书、程序问题的裁定书和其它问题的裁定书;按诉讼的程序来说,有一审裁定书、二审裁定书和再审裁定书,有中止或终止诉讼的裁定书等就解决部分实体问题来说,有驳回自诉的裁定书,有执行过程中的减刑裁定书,有关于赡养、抚养、扶养的先行裁定书等。有关于移送案件延期审理的裁定书,有中止或终止诉讼的裁定书,有决定案件延期审理的裁定书。裁定书的格式、项目、内容,基本要求与判决书相同,只是一般比判决书简单。
[参考例文一:刑事裁定书]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8X)X中法刑上字第XX号
上诉人(即原审被告人):许XX,男,四十二岁,汉族,上海市人,本市XX区蔬菜副食品公司采购员,住本市XXX路XXX弄XX号。现在押。
许XXX贪污一案,上诉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8X)XX法刑字第XXX号判决,向本院提出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XX市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员刘XX出庭执行公务,对本案进行公开审理。现查明:
上诉人许XX犯贪污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应依法从严惩处,原审考虑到上诉人尚能坦白交代罪行,及时退回赃款等情节,已予从轻判处。上诉人以‚案发后能坦白交代,及时退回贪污钱款为由,要求再行从轻判处是没有理由的。
本庭认为原判定罪量刑并无不当。应予维持。据此,裁定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一九八XX年XX月XX日
XX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审判长 徐XX 审判员 陈XX 审判员 周XX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一九八X年X月XX日
(院印) 书记员 李XX
[参考例文二:民事裁定书]
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8X)XX法民裁字第XXX号
原告:董XXX,男,七十岁,汉族,天津市人,XXX市价管理局顾问。住本市XX路,XXX弄XX号。 被告:吴XX,男,七十二岁,汉族,广东省广州市人,原系本市XX厂工人(一九七O年退休),原住本市XX路XX号。
原告董XXX诉被告吴XXX债务一案,本院认为:被告吴XX于一九五O 年欠原告董XXX港币二千元, 原告于一九五七提起诉讼,本院以(57)XXX法民判字第XXX号判决,确定俟被告偿还人民币六百元欠款。经本院查证,被告吴XXX已于一九七一年去世,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此案不能再行审理,偿还债务也无法执行。据此,裁定如下: 原告诉被告债务一案终止审理。 如不服本裁定,可于接到裁定书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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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李XX 审判员 徐XX 审判员 成XX
一九八X年X月XXX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 程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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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诉 词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法庭调查后,应当由公诉人发言,被害人发言,然后由被告人陈述和辩护,辩护人进行辩护,并且可以互相辩论。公诉人在这时的发言就称为公诉词。它是揭露犯罪,宣传法制,教育群众,预防犯罪的有力工具。公诉词一般可分为导言、正文和结论三部分。
一、导言、也叫引论。它的任务是在开头用简明扼要的文字对法庭调查情况进行概括,以加深听众的印象,引起听众的注意、分析和思想。拟写导言,要集中笔力,紧扣被告的罪名。因此,最好开门见山,突出重点,切忌松散拖沓。
二、正文、这是主体。其任务是多方面引用材料,摆出事实,讲清道理,论证导言中提出的论点。 一般包括下列几项内容:1. 分析证据,认定被告的罪行;2. 分析论证被告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后果和认罪态度,并深入揭露犯罪行为的本质及其社会危害性;3. 分析被告走上犯罪道路的阶级根源、历史根源、社会根源和思想根源;4.从法律上进行论证,指明被告人触犯的法律,阐明被告人应负法律责任的理由。
三、结论。要确切地援引法律条款,被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撰写公诉词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论据要有客观性、真实性。公诉词的任务就是证明被告人“有罪”、“犯什么罪”、“有何社会危害性”、“犯罪是什么”、“应负什么刑事责任”。因此,它所列举的被告犯罪事实和援引的法律条款必须客观、真实,不能写主观臆断和歪曲事实的内容。
二、论证要有针对性、逻辑性。应根据不同条件、不同特点,有针对性地依法揭露被告犯罪事实,宣传法制。在论证时,要有严密的逻辑性。
三、结论要全面、准确。对被告作结论时要在全面分析的基础上,恰当地运用法律条文,做到全合情、合理、合法,具有充分的说服力。
四、论辩要有灵活性。公诉词一般是在出庭前就拟制好的,如果在法庭过程中发现有新的情况和问题,就不能照本宣科,而要及时加以修改或补充,针对新情况灵活地展开法庭辩论。
[参考例文]
关于王XX、李XX伤害案公诉词
审判长,人民陪审员:
按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十二条的规定,我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刚才,法庭的调查以确凿的事实和大量的证据证明:被告人王XX、李XX由于邻居纠纷而引起斗欧,并先后动用菜刀,故意伤害他人。根据刑法规定,对非法侵犯人身权利并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犯罪直接责任人,必须追究刑事责任。为此,我们对被告人王XXX、李XX提起公诉,交付法庭审判,是完全正确的。
现在我就被告人王XX、李XX犯罪的性质、社会危害性和犯罪原因以及应追究的刑事责任,讲几点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首先,被告人王XX、李XX犯罪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刑法第十一条规定明确地指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一种,它所侵犯的客体是人身权利。构成故意伤害罪,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基本条件:
一、故意伤害罪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 健康; 二、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是故意的; 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必须是非法的。
被告人王XXX和被告人李xxx,为了占用灶间的公用面积引起争吵,先是王xxx挑起事端,继而被告人李XX先用菜刀朝王XXX的手臂砍了两刀,而王xxx又夺过菜刀,也朝李xxx的肩部砍了一刀,致使双方都受到较重的伤残。他们的行为都具备了构成故意伤害罪的三个基本条件。他们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致伤或致命的严重后果,可是都采取了放任的态度。所以,我们指控两名被告人犯了故意伤害罪,这是客观的和正确的。
第一,被告人王XXX、李XXX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危害性。首先表现在伤害他人的身体健康,造成残疾。其次,因邻居纠纷而动刀斗欧的行为,扰乱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秩序,破坏了社会治安,并给青少年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因此,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必须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第二,两名被告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首先,是由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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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帮‛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煽动无政府主义的流毒及其影响尚未肃清。这种流毒就表现在两名被告人法制观念淡薄。本来,灶间的公用面积的分配问题完全可以依靠有关组织互相协商,妥善解决,但他们竟不顾国法,不计后果,动用菜刀,大打出手,以致造成了互相伤害的结果。如果两名被告人的法制观念强些,懂得动刀伤人要受到法制制裁,就未必会动刀了。被告人李XXX在自供书上写道:‚通过看守所的教育,我认识到自己平时不注意学习,受了林彪、‘四人帮’的毒害,在法律面前,藐视国法,以致走上犯罪的道路,心情十分沉重!‛这说明他们现在才认识到这一点。
其次,是由于两名被告人平时不注意道德品质的修养。为了建设社会主义强国,我们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只有人们的思想境界提高了,才能分辨是非荣辱,正确指导自己的言行。两名被告人因平时不讲文明礼貌,不懂得邻居之间要互相谦让,经常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有时还指桑骂槐,或口吐脏话,以所谓‚狠过头‛为荣,致使两家的矛盾逐步激化,由吵到打,直至走上罪道路。被告的家长最近来信承认,他们对此也是有责任的。由此可见,加强道德品质修养,注意文明礼貌,在预防纠纷、减少违法犯罪活动方面是有不可忽视的作用的;而不讲道德礼貌,在一定的条件下,应有可能导致违法犯罪。两名被告人走上 犯罪道路的事实就是一个教训。
近年来,因人民内部矛盾激化而引起行凶伤害的案件,为数不多,但影响很坏,很值得各基层组织重视。要认识到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到社会安定团结、促进‚四化‛建设的大问题,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因此,必须对广大职工,特别是青年进行社会主义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发现纠纷,要及时解决在萌芽状态,不要等发展到严重的程度时才动手处理;当矛盾有可能激化的时候一定要采取有效措施,正确而及时持处理,以防止和减少行凶案件的发生。
最后, 关于量刑。鉴于王XXX 是事端的挑起者,所造成的后果较被告李XXX严重,而且在案发后,在口头和书面交代中,只是一味指责对方,认罪态度不好,故在量刑时,对王XXX应从重惩处。 以上意见,请法庭全议时,给予考虑。
XX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员 XXX
一九八XX年XX月 XX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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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 护 词
辩护是刑事诉讼活动中对控告的反驳和辩解。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同时他还有权依法委托辩护人或要求法院指定辩护人为其辩护。辩护人在审判庭上为被告人辩护所作的发言,就被称为辩护词。
辩护词是辩护人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用以承担辩护责任的最重要的手段。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 提出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在辩护词中,辩护人要详细分析案件的事实,详述被告人的个人情况,应如何适用法律,对罪名的认定和刑罚方法等问题提出辩护意见。因此,如何拟写好辩护词,对于辩护人充分实现其职能,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辩护词的结构,一般包括导语、理由和结论三个部分。导语,主要说明辩护人出庭为被告人辩护的法律依据,并表明自己对此案的基本看法。它要求观点鲜明,措词简要,使人明确辩护人与公诉人的根本分歧所在。理由,是辩护词的核心部分。它承接导语,对起诉的事实和理由,进行全面的剖析和反驳,从而对自己所持的论点展开论证。写作时,一定要坚持摆明事实、论理、以理服人的原则,每一个论点都必须有充分的根据,凡是引证的事实都要经过核对,都要有严密的逻辑性。辩护词的理由,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准备: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犯什么罪,是主犯还是从犯,应如何分担刑事责任;被告人的犯罪动机、目的、手段、情节等怎样,犯罪的后果和危害性如何;被告人一贯表现和犯罪后悔改程度如何;被告人是否偶犯,年龄大小,有没有应该酌情考虑的促使其犯罪的客观原因。由于案情不同,辩护词的重点也各有不同,必须具体不能一概而论。结论是全部辩护意见的总结。 辩护人要对自己的发言作出结论, 对法院如何判决提出要求。结论力求观点鲜明,要求务必恰当。模棱两可的结论和非法无理的要求,都会削弱整个辩护词的力量。拟写辩护词时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尊重客观事实,有理不放弃,无理不强辩、诡辩。如果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的案件面前,无理强辩,巧言诡辩,固执己见,那就违背了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原则,反而会使辩护人处于被动的地位。
二、要尊重法律,据事论理,依法论罪,有理有据有法地进行辩驳,绝不能迎合社会上某些非法的论调。 三、要抓住重点,据理陈词,不要在细微末节或片言只语上纠缠不休。譬如根据案情的全面研究,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上不能成立,那就必须全力以赴地作无罪辩护,而不必舍本逐末,去研讨定罪量刑的问题;如果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上可以成立,那就不要把主要力量放到如何认定犯罪事实上,而要着重从如何适用法律,即定什么罪,适用什么刑罚,怎样量刑才恰当等方面进行辩护。
四、要充分估计到公诉人对辩护人的辩护词可能提出什么答辩意见,作好相应准备。
[参考例文]
胡XX交通肇事辩护词
审判长、陪审员:
本律师受被告人胡XX的委托和上海市第XX法律顾问处的指派为胡XX出庭辩护。我首先对死者侍XX同志因赶乘公共汽车不慎遇难身亡表示哀悼,并向他的家属表示慰问。对于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XX犯有重大责任事故罪,辩护人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被告人胡xx无罪的材料和意见,以保障无罪人不受刑罚,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一)关于胡XX是否‚违反规章‛制度的问题。按刑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行为人‚违反规章制度‛是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主观要件。本案起诉书并未直接指明被告人的行为是否‚违反规章制度‛,只说:‚未严格执行规章制度‛。现暂且不说这一提法本身的含义不清。事实上被告人是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行事的。
本案被告人胡XX,是XX路公共汽车的后座售票员,负责中、后两扇车门的开关、招呼和售票。六月三日发案那天晚上,正值全国为国家名誉主席宋庆龄逝世开追悼大会,由于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多数职工、市民在单位或家里收看电视,因而当时不仅车内乘客寥寥无几,路上行人也较往常显著减少。当该车开近成都北路车站时,胡曾伸头外控视,未见站台上有人候车。当车停站后,前门售票员因见站台无人,车上又无下客,故未开启前门。胡XX则因车上仅有一位乘客从后门下车,故而在开启后门的同时,习惯地带动一下中门气阀,中门还未开足即揿阀先将中门关闭,待后门乘客下车,简言答复问话后才关闭后门打铃示意开车。就在车辆起步后的一瞬间,忽见有人在中门外面吊车欲上,即想伸手打急铃招呼停车,但已听到呼唤车外有人轧伤 。
关于车站当时确实无人候车这一事实,不仅有驾驶员孙XX、前门售票员李XX和后门下车乘客赵XX三人所共同证实,辩护人在协同法庭调查中,还有车站附近居民张XX作同样证明。按此情节,被告人当时操作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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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违章事实。
(二)关于死者侍XX的右脚是否被中门夹住的问题。本案死者的右脚曾否被中门夹住是能否追究被告人罪责的重要关键。起诉书断言‚侍XX右脚被中门夹住‛,但检查死者伤痕,证明绝非事实。前述事实证明,死者原先并未站在车站候车,只是在中门关闭,车已开动以后,才仓促赶来吊车摔下的,他右脚根本没有伸进车门,自然也就无法被‚夹住‛。下列事实,可以证明:
第一,据承造这类车辆的上海客车厂提供的数据资料,车上前、中、后、三扇车门,均系四页折叠的汽泵式客门,车门启闭时受连动机构的控制,由两边同时向中间挺闭,作单面运动。车辆在正常运行过程中 关门时的汽泵压力为85.5公斤至171公斤, 车门完全关闭后,中间门缝胶皮还可压缩,余有3.3厘米的安全间隙。如果脚被夹住,必在两侧同时形成挤压伤痕。可是死者右脚只是单面有伤,显非被车门夹住和挤压所致。 第二,经辩护人会同有关单位,对原车、原人在原地作了反复勘查实验证明:当人的右脚踝骨关节以上部位伸入车门被关闭夹住时,由于两面同时受压,脚已无法外拔和伸入,也不能旋转动弹。现假想死者当时因竭力挣扎而将脚拔出,且不说可能造成脚骨折损,至少必须在受挤的都留有皮伤。特别在踝骨关节两边突出处的伤痕,必定十分明显,但死者右脚非但只在内侧单面留有几处伤痕,而且最突出的踝骨部位都没有丝毫伤痕。由此证明,认为死者右脚被中夹住之说,是不能成立的。
(三)关于被告人发现情况后有无采取紧急措施的问题。起诉书指控:‚当胡回头看到中门有人时仍犹豫不决,不采取紧急措施‛。这不符实际情况,特说明如下:
根据当时现场勘验结果,该车从起步到刹车,只运行6.45米, 也就是说车轮只滚了二圈稍多一点。 按车辆起步速度为5公里/小时计算,每秒钟移动1.39米,说明车辆起步总共只有五、六秒钟。而胡XX是后座售票员,她对已起步的车辆没有直接制动权。在这五、六秒钟内,她指挥车辆行动,必需经历下列过程: 1.发现情况,反映到大脑,指使行动,伸手打铃,通知前座; 2.前座接到紧急讯号,马上打铃或口头急告司机刹车;
3.司机闻警,立即制动,才能将已经运行的车辆刹住(其中还有惯性因素)。 这个过程需要五至六秒钟才能完成, 正与轮转速度相符,时间不能再少。怎能说被告人‚犹豫不决‛,‚不采取紧急措施‛?
综上所述,事实证明被告人胡XX当时并没有‚违反规章制度‛,没有‚致侍XX右脚被中门夹住‛,也不存在‚犹豫不决‛和‚不采取紧急措施‛的问题。死者由于自己的行为,在车门关闭时还想攀车,以至坠车死亡,这纯属意外事故,为被告所不能预见。对被告来说,没有任何责任可言,因而这一事件不应认定为责任事故。以上意见请合议庭考虑并作出宣告被告人胡XX无罪的判决。
辩护人 上海第XX法律顾问处
律师 郑 XX
一九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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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 录
笔录,是司法工作人员在诉讼的各个阶段,对与案件有关的人员进行调查、询问,或对案情作现场勘查、证据鉴定,或在调查、评议、审判和执行过程中所作的文字记录。笔录记载的是案件的事实材料和审理过程,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也是办案的重要依据。
由于诉讼程序不同,各个诉讼阶段的任务不同,笔录的种类繁多。常用的有调查笔录、讯问笔录、询问笔录、勘查笔录、搜查笔录、法庭笔录、评议笔录、宣判笔录等。
笔录是诉讼各个阶段的全部活动的真实记录。作好笔录是一项责任性很强的工作。笔录必须做到: (一)格式正确。各类不同的笔录,不有同的格式要求,必须分清笔录的种类,分清诉讼活动的不同程序,分清对象的不同身份。
(二)内容真实、全面、笔录要反映诉讼活动的真实情况。这就是说,要忠实于陈述者的原意,不夸大,不缩小,不凭主观意愿取舍言语的内容,重要情节要逐字逐句地记录原话,与案件无关的材料可以舍弃。 所谓全面,并不是说要把每一句话都记录下来,而是要清晰地反映案情发展的过程,不能有断续的现象。否则,断断续续,使人看了仍不了解案情发展的过程,就不能作为审理案件的依据。
(三)文字准确、清晰。就是要准确地记录案件的关键问题, 确切地反映出案件的内容。因此,记录时遣词、造句、用字都必须准确,不能有多种解释,轻重程度不能含混,有关的时间、地点、数字,做笔录时必须问得一清二楚,记录员不能主观地分析推断。所谓清晰,就是在不改变原意和保证速度的前提下,做到语句简练,字迹不禁,眉目显明。
(四)手续合法。这包括两方面的意思:(1)是只有司法人员依法制作并经签署和笔录,才具有法律效力,其他任何人,包括辩护人都无权制作笔录;(2)是笔录必须向陈述或供述的人宣读,并经他们签署证明记录无误,才能作为审理案件的凭证。
[参考例文一:询问笔录]
询问证人笔录
时间:一九八二年六月十五日,自八时三十分开始至九时四十五分结束 地点:XX市XX路XX号
证人:沈XX,男,四十五岁,XX重型机械厂工人,住XX市XX路XX号。 证人与被告人关系:连襟。
侦查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告知证人应当如实的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慝罪证要负的法律现任。
问:你认识刘XX吗?
答:认识,他是我的襟兄。 问:他是什么时间到你家的? 答:上月十二日下午五点钟。 问:他从香港带来些什么物品?
答:日本产的日立牌14寸彩色电视机一台、三洋牌收录两用机一台,还有微型照相机一架。 问:你把他来到你家以后的活动情况谈一谈。
答:好。因为我白天上班,他白天干些什么,我不太了解,但听我们老太太说,他白天很少外出,总是一个人在小屋子里看书和洗照片。晚上他常外出,有时零点以后才回家。上月下旬,有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来找过他。听我爱人说,这个女人的前夫是解放前夕逃往台湾的国民党少校军官。
问:你还知道他什么情况?
答:刘XX的情况,我就知道这些。 此记录给我看过,没有错误。
证 人 沈XXX(签字) 询问人 柴XXX(签字) 记录人 段XXX(签字)
[参考例文二:搜查笔录]
搜查笔录
一九八二年四月五日
10
XX市公安局工作人员张X、杨XX、王XXXX(女)根据一九八二年四月五日XX市公安局所签发的公审字第34号搜查证, 在见证人孙XX、温XX(女)见证下,对居住在本市XX区XX路64号令的李XX(女)进行了人身、住处及其他有关地方的搜查。
在搜查中,在被搜查人李XXX(女)外衣左下口袋中搜出蓝色塑料皮32开日记本一个中搜出在李XX住室床下搜出男式黑牛皮鞋一双,室内其他物品均未动。 未损坏任何物品。
被搜查人对搜查的意见:‚没有意见。搜查时,我一直在场。公安人员和见证人在搜查中没有违法行为。‛ 此记录的副本(扣押物品清单)已交由李XX收执。
被搜查人 李XXX(女)(签字) 见证人 孙XX、温XX(女)(签字)
搜查人 张XX、杨XX、王XX(女)(签字)
11
一审刑事判决书
一审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对受理案件在一审审理终结、依法作出判决后所制作的法律文书。 一审刑事判决按内容分为有罪判决书、无罪判决书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一审刑事判决书,从内容到格式,都有严格的统一的规定,制作时应写明:
一、标题和案号。标题分两行,第一行写制作一审刑事判决书的法院全称,第二行写“刑事判决书”。案号按受理案件的年度、法院名称的代字、案件的性质和编号的顺序逐一写明, 置于标题的右下方。 二、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按公诉人(自诉刑事案件为自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顺序写,如共同犯罪集团作案,各被告人在案件中的主次地位顺序逐一书写。公诉人栏与公诉人的姓名、所属的人民检察院全称和公诉人的职称。自诉人、被告人栏写姓名(按户籍簿上的正名写)、性别、年龄(写足岁, 超过十四足岁不足十瞳岁的被告人可写出生的年月日)、 民族(外籍的写国籍)、籍贯(由省写至县,直辖市写或市、县)、单位(写全称)、职务和住址(都要具体)。被告人栏最后还要写明是否在押。 辩护人栏与辩护人的姓名、工作单位、 职称或职务,如系近亲属充当辩护人的,还须注明其同被告人的关系。
三、案由及有关事项。写被告人姓名、案由、案件来源、 审判组织、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机关、公诉人职称、姓名、审判方式。案由一般写检察机关指控的被告人犯罪行为触犯的刑法分则条款所规定的罪名。案件来源,公诉案件与“XXX人民检察院起诉来院”,自诉案件写“原原告人XXXX的来院”。审判方式视具体案件的内容,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二款的规定,有“公开” 或“不公开”审理。
四、犯罪事实及其证据。犯罪事实要写明被告人犯罪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方法、行为过程及其结果、犯罪后的态度等。时间要写发案的具体年、月、日、时、分。地点农村的写县、公社、大队、生产队,并按邻近物体确定现场的坐向;城镇的写市或镇的路、街、巷、弄、号、室或方位。动机要写明促使被告状人实施犯罪行为内心起因。目的写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欲得到的结果。手段要写明被告人实施犯罪的具体方式、方法。行为过程有被告人实施犯罪所经过的具体过程。结果要写得具体明确(伤害的写明伤的部位、形状、尺寸、当时及事后的情况;盗窃的写明物的名称、规格、 数量)犯罪后的态度写明被告人在实施犯罪时及中止犯罪后是主动投案自首、彻底坦白,还是抗拒交代、拒不认罪。悔改表现要写明被告人在犯罪中或犯罪后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减轻危害结果,是否有检举、揭发其他犯罪分子等情况。认定犯罪的证据,一般应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项,但不需要引原文,只须简练、概括说明证据的名称即可。最后须写明“经本院查证属实”,以表示法院对犯罪事实的确认。事实和证据是判决的基础,以法论理、定性量刑都需以之为根据,撰写时必须客观、全面、完整、准确、清楚。
五、判决的理由和法律根据。理由的阐述必须从认定的事实出发,根据被告人犯罪原动机、目的、手段、情节和造成的后果,针对具体的罪名,说明被告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先定直接客体,再同类客体,后一般客体;如故意伤害罪,犯罪行为侵犯的直接客体是被害人的身体健康,同类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一般客体是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犯罪行为所构成的罪名,以及被告人具有从重、从轻、减轻、免除刑罚的情节。如系共同犯罪和集团作案,要分别写清各被告人作案中的地位、作用、表现,区分主犯和从犯,各自应负的罪责,分别依法给予判决。说理一定要根据事实和法律,要明确、精练、要有针对性。法律根据先不具体罪名写明惩罚犯罪的目的(刑法保护的一般客体、 同类客体、直接客体),再引用犯罪行为触犯的刑法分则条款和量刑时从重、从轻、减轻或免除刑罚总则的有关条款。法律根据要写得准确、全面。 六、判决主文。就是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作出判决的结论,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体现,具有严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主文须写明被告人姓名,所犯的罪名,判处的刑名刑种、刑期(在押的并写明判决前羁押日期同刑期的折抵及起年、月、日),收缴、查获的犯罪工具、凶器及赃物、赃款是否没收等处理情况。
七、尾部。先写明不服一审判决的上诉的期限和上诉法院的全称,判决的日期,审判庭的名称,再由合议庭成员即审判长和审判员签名,书记员写明将判决书正本同原本核对无异的情况、核对的时间。最后由书记员署名,盖章。
[参考例文]
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8X)XX法刑字第XX号
公诉人: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XX。
被告人:黄XX,男,二十七岁,汉族,江苏省术仓县人,XX化工厂工人,住本市XX路XX号XX室,现在押。
12
辩护人:李XX,XX市XX区法律顾问处律师。
被告人 黄XX故意伤害一案,由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公诉本院。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由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XX出庭支持公诉,经本院进行公开审理。现查明:
一九八X年X月X日晚XX时XXX分, 被告人黄XX为实施报复,纠合钱XX、陈XX(均另案处理)守候在XX路XX处,寻找XX月XX日晚在XX路XX处欧打自己的李XX,伺机进行报复。XX时XX分,被害人刘XX路XX该处,黄XX误认为是李XX,示意钱XX、陈XX尾随,黄追上刘,从背后用三棱刮刀猛戳刘的右背,刘随即仆倒在地;钱XX见状又用三棱刮刀刺进刘的右臀部;陈XX随后又用三棱刮刀朝刘的右大腿处戳了一刀。刘当即晕厥,黄俯下审视,发现错打了人,即同钱、陈一起将刘送往医院抢救。黄XX于当夜XX时XX分向XX市公安局XX公局投案自首。经XX医院检查诊断,刘XX右背第X肋骨处有长3厘米、 阔1厘米、贯穿右肺下叶的的锐器伤一处,右大腿处有长、 阔各1厘米,深及肌腱的锐器伤一处。刘入院时由于大量出血,处于休克状态,经输血2800毫升, 持续三昼夜的奋力抢救方脱离险状。刘在医院治疗三个多月,伤口虽已愈合,然已形成气胸后遗症。
以上犯罪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被害人刘XX的指控、证人俞XX和成XX的证言、XX医院伤情检查诊断书、收缴的凶器、同案行凶人钱XX、陈XX的供词、被告人黄XX供述证实。经本院查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本庭确认:被告人黄XX实施报复,纠合他人持刀行凶,滋生事端,致人重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已构成伤害罪,依法应予从严惩处。但鉴于被告黄XX发现目标错误后,立即将被害人送医院抢救,并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可酌情予以从轻处罚。为了严肃法纪,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 被告人黄XX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算,判决执行前羁押一日折抵刑刑期一日。
二、收缴的凶器三棱刮刀三把,予以没收。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天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和副本两份,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
XXX市XX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 审 判 长 肖XXX
人民陪审员 吴XXX 人民陪审员 葛XXX 书 记 员 施XXX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一九八X年X月X日
(院印)
13
上诉状、申诉状
上诉是一项重要审判制度,也是当事人的重要诉讼权利。上诉状是民事当事人,有独立诉讼请求的第三人或刑事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对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审民判决、裁定不服,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规权益而请求上一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而制作的文书。
上诉状由五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应写明案件性质(如刑事、民事或经济)和诉讼程序(如一审、二审)。例如:“民事上诉状”、“刑事上诉状”等,不能混淆。
二、当事人的身份事项。主要写明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外籍的写国籍)、职业、工作单位及详细地址,以便法院传唤或通知到庭。当事人的顺序,应先写上诉人(如有多人依次写出),后写被上诉人(也是有多人则依次写出),同时还应将当事人在一实所处的诉讼地位即原告、被告或第三人用括号加以标明。例如:上诉人(原审原告原告)XXX、被上诉人(原审被告)XXX。如果是民事案件,涉及第三人,也应写明。
三、上诉的请求。要依次写明两项内容:1. 原审判决书、裁定书的案由和案呈;2.上诉的请求,即上诉人不服原审裁判,要求二审法院撤销原审裁判或全部地、部分地变更原审裁判结论。上诉的请求,也可以写在上诉理由之后。
四、上诉的理由。主要是针对原审判决、裁定的不当,写明上诉的理由。上诉状不必详述案情。如果是部分上诉,应明确指出对原判决主文的哪些部分提出上诉。如果上诉状要定几点理由,就应分项叙述这些理由供受理法院具体研究。在上诉内容安排的顺序上,往往是针对一审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采证上的错误,提出纠正或否定的事实依据和人证、物证、书证,而后针对一审在诉讼程序上的错误,提出纠正的法律依据,最后针对一审在适用实体法上的错误,加以反驳,并提出纠正的法律依据。最后可再简要强调上诉理由,写明致送哪个法院,并在其右下方由上诉人署名,注明具状的日期。
五、附注。要写明上诉状的份数,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业、住址,物证和书证的件数。
附:申诉状是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等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交付执行的判决、裁定不服,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请求法院再审而制作的文书。 申诉是当事人一项重要权利,也是司法机关动用特殊程序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申诉状的内容、结构和写法,均同上诉状,供参阅。
[参考例文一;民事上诉状]
民事上诉状
上诉人(原审被告):赵XX,女 ,三十四岁,汉族,XX省XX市人,系XX纺织厂工人,住本市XXX路XX号。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吕XX,男,三十八岁,汉族,XX省XXX市人,系XX机械厂工人,住本市XX路XX号。
因不服XX市XXX区人民法院一九八O年XXX月XX日(80)XX法民字第XX号判决,依法提起上诉。
上诉的请求
撤销原判,改判不准离婚。
上诉的理由
原判决认为:双方婚姻由父母包办,并无感情基础。婚后不久,双方因家庭琐事,不断争吵。近年来,女方毫无根据地怀疑男方别有所恋,经常到男方工作单位宿舍,夫妻分居已两年。现男方提出离婚,调解无效。经调查,证实际双方感情确已破裂,无法和好,因此判准离婚。
上诉人原判认定事实是不正确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我与被上诉人的婚姻,虽由双方父母作主,但订婚后,双方不时约见,彼此相处和谐。结婚时,欢天喜地,绝无异议,以上事实有亲友XX、XX、XXX等可证。而且我们结婚已有十二年,生有孩子两人,多年来家庭和睦,这也为邻里所共睹。根据这些事实,怎能认定感情无基础呢?况且,认定父母作主,必然无情,这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不能成立。近几年来,只是由于被上诉人在经济上和生活上对上诉人和对子女照顾不够,始有争吵。但就争吵的内容来说,毕竟是家庭琐事,原审判决也是如此认定的。因琐事争吵而判决离婚,于法无据。至于去对方单位反映情况,确有其事,方式上或欠妥当,但目的是为了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了家庭和好。原审缺乏全面调查分析,仅凭一面之词据以为判决离婚理由,未免武断。至于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别有所恋,也不是如原判所说‚毫无根据‛。早在三年前,上诉人已发觉被上诉人与陆XX关系暧昧,后经多方了解,并有周转同志及周围邻居证实,他们的关系确已越出正常的范围;特别是被上诉人由此对我的态度日趋恶劣,其用心显而易见。上诉人去其工作单位反映
14
情况,即是为了家庭,也是为了使被上诉人不致越陷越深,铸成大错。原审以此认定上诉人到男方工作单位吵闹,与情理不合,是错误的。
综上所述,只要被上诉人改弦易辙,抱有诚意,改善夫妻关系,我们俩完全可以恢复和好,破镜重圆。上诉人也有缺点,愿今后改正。为了我们家庭和子女的幸福,请求撤销原判,改判不准离婚。 此致
xxx市XX区人民法院转送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 赵XX(盖 章) 一九八O年XX月XX日
[参考例文二:刑事申诉状]
刑事申诉状
申诉人:李X平(受害人李X志之兄),男,三十一岁,汉族,XX省XX县人,XX区房地区房修三队工人,住XX路XX号。
我因‚朱XX伤害致死人命‛一案,不服XX市高级人民法院(82)XX高刑上字第226号刑事判决,现提出申诉。理由如下:
我是受害人李X志的哥哥。我于一九八二年四月八日下午收到XXXX市高级人民法院(82)XX高刑上字第226号判决书.我认为判决书对案犯朱XX在定性和量刑上均有不当,叙述事实有出入,对此不服,申诉理由如下:
1. 判决收认定朱XXX犯伤害致死罪是不恰当的。我认为朱XX应定为犯故意杀人罪。因为李XX志并未对朱或其他人造成任何人身威胁,朱XX没有必要用三角刮刀来主持‚正义‛的。他如果真是出于‚正义‛,不是出于故意杀人的动机和目的,在李XX志赤手空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以理服人的方法加以劝阻。为什么要选择致命部位——心脏,而一刺死李XX志呢? 2.判决书叙述事实有出入。判决书说房修三队队长要去医院看病,李XX进行拦截和挑衅。这与事实不符。事实是:我母亲多次去找房修三队要求解决工作问题,均遭该队队长高XX毒打。为此,我母亲曾找过XXX区委和XXX区法院,但都未作处理,仍叫我母亲找房修三队解决问题。去年六月十九日晚母亲找到队长高XX后,又遭到高的打骂。然后高要坐卡车上医院,我母亲拦车不让去,因他打了我母亲,问题还没解决。可是他们强行把我母亲拉开,把车开走了。我和母亲也随着去医院了。当时,我弟弟李XX志根本不在场,怎么能‚拦截‛和‚挑衅‛呢?中午十二点,李XX志找我母亲回家吃饭,朱XX用从仓库拿出的三角刮刀,一刀刺入朱XX志心脏,然后穿过马路逃跑了。我弟弟只身一人,而朱XX他们人多势众,我弟弟没带凶器,朱XX却带着凶器,我弟弟怎么能向他们‚挑衅‛?朱XX刺死我弟弟并逃跑,为什么判决书对此只字不提? 3.判决处以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按伤害死罪判处朱XX有期徒刑七年,实定罪不当。本案被告人犯的是故意杀人罪,应按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定罪量刑。
为此, 请求法院对此案重新复查审理,依法对故意杀人犯朱XXX从严惩处,替我弟弟李XX志伸冤,以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尊严。保障公民的人身安全。 此致
XX市高级人民法院
申诉人 李XX
一九八二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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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刑事判决书
刑事案件的当事人或者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第一审的判决确有错误时,应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此时,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上诉、抗诉案件全面审查。经审理后,认为判决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用裁定书驳回上诉或者抗诉,维持原判。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应当用二审刑事判决书改判。
二审刑事判决书的格式和内容,和一审刑事判决书基本相同。但由于它是二审判决书,法律规定它必须全面审核一审判决,及时、有效纠正原判中可能产生的错误,以确保法院的判决正确无误,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所以其具体内容和写法,同一审判决书有明显的差异,表现在:
案号中人加“上”字,以反映出审级,如(8X)X中法刑上字第XX号。诉讼参与人栏中,如系抗诉案件,第一行先写人,第二行写被告人,第三行写辩护人。如系上诉案件,第一行先写上诉人(即原审被告人),第二行写辩护人。原审有被告多人的,有几个人上诉,不逐一地写明这些上诉人的姓名和身份事项,同案未上诉的被告人则写“原审被告人”;如系由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近亲上诉的,第一段写上诉人,第二段写被告人;自诉案件当事人上诉的,第一段写上诉人(即原审原告人或被告人),第二段写被上诉人(即原审被告人或原告人)。案件来源部分写明上诉人(或抗诉人,或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经被告人同意)因XX一案不服XXX人民法院XX年XXX月XXX日(8XX)XXX字第XX号刑事判决,向本字提出上诉(或抗诉)。案件事实部分的写法有这样几种: 抗诉或上诉对原判认定的事实无异议, 只对量刑有意见的,可概述事实; 抗诉或上述对原判事实提出部分异议,可对无异议的部分事实概述,有异义的部分则详述;上诉或抗诉对原判事实持否定观点的,可详述经二审查的全案事实。不管采取那一种方法,都必须针对上诉或抗诉有争议的主要事实,逐一写明,以辩明真伪是非。理由部分的写法要反映二审的特点,即要针对抗、上诉不服原判的主要理由,抓住分歧的焦点,根据二审查明的事实,阐明原判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量刑是否得当并作出正确判决,阐明其理由。无论对原判的某些内容支持或否定,都要根据事实 将理由阐发得明白、确切,做到以理服人。判决主文部分第一项先写撤销原判,第二项再定明改判的结论。判决主文后写明“本判决为终审判决”。根据刑事法第一百零五条第四款规定,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全议庭进行,不实行人民陪审员陪审的制度,因此末尾署名为审判长和审判员的姓名。尾部的其余内容同一审刑事判决书。
[参考例文]
XX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编者注:二审)
(81)X中法刑上字第XX号
抗诉人: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张XX,男,二十四岁,江苏省吴县人,原系中国人民银行XX市XX区办事处押运员。住本市XXX路XX弄XX号。现在押。 辩护人:XXXX市法律顾问处律师XXS。
抗诉人、被告人为不服:XX市XX区人民法院一九八一年度XXX法刑字第XX号判决,分别向本字提出抗诉和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现查明:
被告人张XXX于一九八O年X月X日晚,潜入中国人民银行XXX市XX区办事处金库,以铁锤、铁棒等作案工具,撬开金库盗窃人民币五千元。此外,被告人还曾于一九七九年XX月XXX日晨,趁送钱箱的机会,窃取中国人民银行XXX市XX区办事处钱箱内的人民币一千五百元。
原审认定上述犯罪事实,证据确凿。被告人亦供认不讳。本庭认为,被告人张XXX身为国家银行押运员, 利用职务之便,盗窃所押运的人民币一千五百元,其犯罪性质应属贪污,原审对此以盗窃定罪不当,应予纠正。至于被告人盗窃金库人民币五千元部分,不仅其数额巨大,而且所侵犯的是国家金库,犯罪情节严重。原审未根据这一情节量刑,亦属不当。抗诉人对此提出抗议,是有理由的。
被告人在上诉中辩称是自首,经查,并非事实;被告人又提出原判有期徒刑九年量刑过重,然而无法律依据。被告人张XX贪污、盗窃国家银行的现金数额巨大,又拉拢他人作伪证,本应从重惩处,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能交代罪行,退出大部分赃款,有悔改表现,在量刑时可酌情从轻。据此,为严肃国法,保护社会主义公有财产不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一在五十条、 第六十八条及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XX市XXX区人民法院一九八一年度XX法刑字第XX号判决;
二、改判被告人张XX犯盗窃罪,处有期徒刑十年,犯贪污罪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
16
十一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一计算,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日数,以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查获的赃款、银行存折人民币四千五百三十元九角七分,发还中国人民银行XX市XX区办事处;被告人张XX的财物钻石牌手表一只等(另附清单)折价抵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
附:张XXXX抵赃财物清单一份(略)
17
审判长 XXX 审判员 XXX 审判员 XXX 书记员 XXX
一九八一年 X月X日
(院印)
抗 诉 书
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于同级人民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或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于下级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叫做抗诉书。它是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行使监督职能时使用的文书。
抗诉书目前尚无严格的统一规定的格式,一般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标题和案号。标题分两行写。第一行写制作抗诉书、提出抗诉的检察机关的名称。第二行写明“抗诉书”,置于检察机关名称的正中下方。案号按抗诉的年度、抗诉机关的简称、抗诉机关的简称、抗诉书的编号顺序,依次写在“抗诉书”的右下方。 二、致送机关和案件的由来。致送机关的写法有下列两种情况:1、如系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和裁定认为确有错误而提出的抗诉,则写它上一级人民法院的全称。2. 如系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而提出的抗诉, 则写它同级人民法院的全称。致送机关的名称应顶格书定。案件的由来应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案由、原审法院的名称、 审理的方式、或裁定的时间、案号、原审的理由和根据、判决或裁定的结果、抗诉的原因等。
三、经审查的案件事实。应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作案的手段,侵害的对象,犯罪的情节、结果,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等。抗诉书中所犯罪事实,必须是经抗诉机关审查、核实、有法定证据以证明而确认的事实。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叙述,如一人犯一罪的,可按事件发生、发展、结束的时间顺序说明;如一人犯数罪的,发事件发生、发展结束的时间顺序说明;如一人犯多罪的,则按犯罪性质的主将按逻辑顺序作简明扼要的说明;如共同犯罪案件有多被告人的,则按他们在作案过程中的地位和作用,分别主从,作必要的说明。抗诉案件的案情事实是提出抗诉的根据。
四、抗诉的理由。这是主体。应针对原审人民法院判决或裁定中存在的错误,以检察机关确认的事实为根据,以实体法和程序法为准绳,对原审判决和裁定文书中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定罪、量刑)不当、诉讼程序违法等问题,摆出事实,依法使用精练的语言、严密的论证,阐明提出抗诉的理由。
五、结论和提出抗诉的法律根据。根据上面阐明的上诉理由,说明被告犯罪行为触犯的刑法条款、构成的罪名、犯罪的性质、犯罪的情节,并且以之同原审裁判结果作对照,引出抗诉的结论和提出抗诉的法律根据。
六、抗诉的机关和时间。抗诉的机关由提出抗诉的检察机关署名,并在署名处加盖公章,均置于正文的右下方。抗诉的时间定居抗诉机关的名称之下。
七、附注。应写明被告人的姓名、案由、案卷册数和扣押物品清单的页数被告人羁押的处所,并写明抄送的机关。
[参考例文]
最高人民检察院抗诉书 (80)X检刑抗字第X号
最高人民法院:
陈XX故意杀人一案, 由XX省XX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于一九八O年X月X日开庭进行公开审理, 以(80)X中刑字第XX号判决,判处陈XX死刑。陈不服上诉,XX省高级人民法院于一九八O年X月 XX日,以(80)X 高上字第XXXX号刑事判决,撤销原判, 改判陈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此,XX省人民检察院认为XXX省高级人民法院从宽改判陈XXXX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量刑错误,向我院报告,提请抗诉。
经我院审查,陈XX于一九八O年X月X日晚七时许,在X市XX路XX号家中,因嫌妻徐XX做饭太迟,辱骂徐而引起夫妻争吵。陈先用碗砸伤徐的前额,继而举长凳猛击徐的头顶,致徐关骨破裂、溢出,当即死亡。陈的子(XX,八岁)女(XX,五岁)见状吓得嚎啕大哭,求陈停止行凶,陈即用长凳猛击子女头顶,将两孩头颅砸裂,当场死亡。陈XX故意杀死妻子、儿女的犯罪事实清楚,有现场勘查笔录、收缴的凶器、法医验尸单、证人证言证明,证据确凿、充分。
对于陈XX上述犯罪事实,XXX省高级人民法院第XX号判决也是确认的,但同时又以‚考虑到上诉人犯罪原因及其全部犯罪事实‛为由,从宽改判陈X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我院认为上述从宽判处的理由不能成立的,故提出抗诉,理由如下:
一、陈XX在上诉中否认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诡称徐先杀死子女,他出于气愤才将徐杀死的。经查,陈XX杀死三人,一审判决已以大量证据,充分证明陈的全部犯罪事实确凿;二审判决已也确认‚原判认定的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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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事实是确凿的‛,但又从宽判处陈XX死刑缓期执行,显然是自相矛盾的。
二、陈XX上诉中提出其‚被辞退工作,得不到妥善安臵,一家人生活来源断绝,因而厌世自绝,被迫犯罪‛等等。查陈XX一九七X年去XX插队,一九七X年已上调为正式工人,其妻徐当小学老师,每月都有固定工资收入。一九八O年X月,陈自动退职, 领取退职金回城,假充插队知青,顶替其母进XXX饮食店工作。后劳动部门查明真情,陈不符XXX市关于退休职工子女顶替工作的规定,通知XXX饮食店将其辞退,并作出‚在地区未作安排前,允许其继续在店劳动,付给相应报酬‛的决定。查案发时,陈XX有存款二千三百四十元,粮票八百四十二斤。事实证明,陈在上诉状中所说的犯罪原因纯属虚构。XXX省高级人民法院将陈XXX虚构之词作为从宽改判的理由是与事实相背离的。
查陈XX同徐XX一九七X年结婚后,陈对徐动辄殴打。一九七X年X 月,陈竟提着女儿往河里扔, 经徐再三恳求乃止。一九八O年春节,陈同父母争吵时竟用刀戳父致伤,邻居去劝架,手也被划破。XX月XX日,陈XX明目张胆在光天化日之下,用残酷、凶暴的手段故意将妻子儿女三人杀死的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的人身权利,扰乱了社会秩序,破坏了国家法制,民愤极大。
综上所述,陈XX不仅犯有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的故意杀人罪,且其罪行极为严重,完全符合刑法第四十三条‚罪大恶极‛的规定,罪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并无从宽从轻处罚的情节。XXX省高级人民法院判陈XXX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理由确实不能成立。经本院检察委员会于一九八O年X月XX日讨论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直九条第三款这规定,特向你院提出抗诉,请予审查纠正。
最高人民检察院(院印) 一九八O年X月XXX日
附:
一、陈XX故意杀人案案卷X册; 二、陈XX的扣押物品清单XX页;
三、陈XX现押于XX省XXX市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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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审理终结报告
刑事案件审理终结报告(简称“审结报告”),是人民法院刑事案件承办人,在案件审理终结时,综合立案、侦查、起诉、审理的全部情况,提出处理意见,报请领导审批的内部文书。制作审结报告的目的是使领导了解案情和审理过程,审核处理意见是否得当,以便及时批准结案。
审结报告的写法无固定格式,视具体案情灵活制作。它的内容比一般公开的裁判文书详尽、具体,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标题。在“审理终结报告”文件名称前,不应写明被告人的姓名和案由。
二、开头。写明被告人的姓名和案由、提起公诉的机关和时间、起诉书的编号、开庭审理的时间、审判的组织、审判的方式、公诉机关的名称、公诉人的职称和姓名、被告人辩护人的工作单位和职称与姓名、审判的方式、合议庭评议的时间等。
三、被告人的身份事项。写明姓名(包括别名、绰号)、性别、年龄、出身、成份、民族、籍贯、文化程度、单位、职务、住址、简历、前科及其他处分情况、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机关、性质。有时还可以包括家族情况,写明家庭成员的称谓、姓名、年龄、单位、职务、政治身份。
四、案情及证据。案情是决定被告人罪名和刑罚的基础,一定要把犯罪的动机和目的、作案的时间和地点、行为的过程和情节、使用的手段和方法、侵害的对象和结果、伤害的部位和程度、财物的名称、规格和数量等要素写得清楚、具体。案情事实的写法有如下几种:被告人多次作案,侵犯的是同一客体, 构成一个罪名的,可按时间顺序写;被告人单次或多次作案,侵犯的是几个不同的客体,构成数罪的,可按罪的轻重,区别主次,先后分段写;被告人的作案次数甚多,反复侵犯了多个客体,构成数罪的,可先用综合归纳法分罪归并,再按逻辑顺序写;共同犯罪和集团作案,次数和侵犯的客体较多,各被告人的参与的次数、侵犯的客体、构成的;罪名不等的,可综合多种方法写:先用归纳法把构成相同罪名的犯罪行为分类归并,再按罪名先重后轻地分段写;逐段写时再按时间顺序,以案发时间为经、案犯活动为纬的方法,纵横交织把各被告人在案件中所处的地位、所起的作用写处清楚;在这基础上再确定主犯和从犯,分别写明各自应负的罪责。 某些不可写入公开法律文书中的内容,诸如已处理过的劣迹,不构成犯罪的违法行为,涉及个人阴私和国家机密的某些情节(强奸案的情节和被害人的名字、反革命案的反革命宣传煽动的具体内容等),视情况需要都要在审结报告中适当说明。
凡是审结报告中载明的事实,都需经法院审理查明核实,有确凿、充分的证据证明为真实的,方可写入。举证认定犯罪事实时,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单位、职务,物证和书证的名称,引用侦查案卷中的材料时需注明案卷的册、页的号码。
五、罪名的确定及理由。罪名的确定关系到法律的尊严和被告人的人身权利和生命,一定要极为慎重,要从法院确认的犯罪事实出发,根据刑法的有关条款来准确确定,犯有何条何款规定的罪名。理由的阐述要有针对性和目的性。要先针对起诉书的案由、公诉人的指控、被告人的辩解、律师的辩护,以真实、充分的论据,正确、鲜明的观点,严密的逻辑,进行揭露和论证、批驳,正面阐述自己确定罪名的理由。无论是批驳他人错误还是阐发自己观点,都要以论证确定罪名的正确为目的。
六、需要说明的问题。对案件的各种证据作相互引证、比对,说明其有效的程度;对互相矛盾的证据,分析后作出判断,并说明理由。 七、处理的意见和根据。根据前面叙述的案情事实, 用概括的语言写明被告人的姓名、犯罪的行为、 触犯的法律条款,构成的罪名,犯罪的原因、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从重、从轻、减轻处罚的理由、最后写明根据刑法何条何款拟判处何种刑罚及刑期多少。合议庭评议时如有几种不同的处理意见,在审结报告中应将分歧意见如实写上,并分别说明各自的依据和理由。
八、结尾。写明“当否,请批示”,再由承办人署名,写上年、月、日。公安局的“预审终结报告”、检察院的“审查终结报告”、法院民事案件的“审理终结报告”的写法,同刑事案件的审结报告基本相同,只是因诉讼的程序、制作主体的职能、案件的性质不同而略有差异,故不另阐述,可参照制作。
[参考例文]
XX市XX区人民法院关于顾XX伤害案的审理终结报告
XXX市XXX区人民检察院于一九八O年二月二十三日以(80)X检诉字第XX号起诉书,对被告人顾XX以伤害罪提起公诉。我院受理本案后,依法组成合议庭,由洪XX任审判长,徐XX、贾XX任人民陪审员,XXX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朱XX出庭支持公诉,由律师XXX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经公开审理终结,现将案情和处理意见,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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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告人简况:被告人顾XX,男,廿七岁,汉族,浙江省宁波市人,原系XXX市二中校工,住本市XX路XX号。因犯伤害罪于一九八O年一月五日被拘留,同年一月十五日被逮捕,现在押。
二、犯罪事实:被告人顾XX因家务纠纷和其妻田XX发生矛盾,其妻于一九七九年八月起即回娘家居住至今。顾认为是其岳母王XX从中挑拨,便于一九八O年一月三日上午到岳母家找回田XX,夫妻见面即发生争执,并互相辱骂。被告人顾XX即随手捡起近旁的方凳向田XX掷去,致田XX手臂骨折,头面部亦有多处受伤,虽经治疗手臂骨折处已愈合,但仍有活动不便的后遗症。案发后,被告人顾XX被公安分局拘捕归案。
三、 认定的论据:被告人顾XX的上述犯罪事实有以下的证据证实: 1.被害人田XX的控告材料和出庭和证人王XX(顾的岳母)、李XX、丁XX的证言材料(见案卷13-14页、 15-16页、17-19页、70-73页、74-77页);
2.本市第X人民医院的伤情诊断书(见案卷79-80页);
3.XXX区公安分局的勘查笔录和作案工具方凳一只在案(30-35);
4. 被告人顾XX的供述和上述证人证言与作案工具相一致,经当庭出示,为被告人、被害人和证人所确认点。
四、处理的意见:被告人顾XX因家务纠纷与其妻田XX发生争执,由于曾被其岳母多次指责,认为系其岳母从中挑拨是非,在劝其妻回家时,又遭拒绝,因此引起被告人的不满,在互相辱骂的过程中,出手掷凳致其妻受伤,造成一定的后果,已构成伤害罪。鉴于被告人顾XX归案后有悔表现,可酌情从轻处罚。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合议庭意见判被告知顾XX犯伤害罪,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本案定性、量刑是否准确、恰当,请审查批示。
承办人 XXXX
一九八O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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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起诉状
民事起诉状是民事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为了维护自己或受自己保护的民事权益,就有关民事权利和义务与他人发生的争执或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书状。民事起诉应该确切地反映当事人的意志和合法的请求,清楚地述说诉讼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 以及证人的姓名、住址,以便人民及时受理案件。
民事起诉状的结构除标题写明“民事起诉状”外,一般可分为首部、正文、结尾和附项四个部分。 一、首部。是民事起诉状 的开头。它的主要任务是写明案件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外籍的写国籍)、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当事人的顺序,应先写原告,如原告有数人应依次写明; 后写明第三人的身份事项。如果民事起诉状里有诉讼代理人,应在被代理人的后面另行书写,如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指定代理人的基本情况。如果原告系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时,则写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的名称、所在地址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二、 正文。是民事起诉状的主体。它包括以下内容: 1. 诉讼请求。要写明原告人就有关民事权益的争议所提出的请求和主张。例如要求损害赔偿、债务清偿、履行合同、产权归还,要求与被告离婚,要求给付赡养费,要求继承遗产等。诉讼请求必须直截了当,清楚明确;既要合法,又要合情、合理。与下文的事实和互为因果关系。 2. 事实(包括证据)。这是重点,是请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的重要依据。它的主要任务是围绕诉讼请求全面地反映客观的真实情况, 即写明被告人作出侵权行为的具体事实和当事人双方权益争执或纠纷的具体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原因、情节及事实经过等),以及被告人一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特别要把被告人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以及当事人双方争议的焦点和实质性分歧写清楚。叙述事实要实事求是,一般按时间顺序写,要详略得当,突出主要情节,关键部分应详细,次要部分应简略,与本案无关的不要写。事实写清楚后,接着就应写明能证明所控事实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职业、住址和交给的具体物证。因为确凿无误的证据是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依据,它直接关系到诉讼是否成立和诉讼进程, 是诉讼成败的关键。证据可在叙述事实经过时宣明,也可在叙述事实之后列举。 3.理由。要写明下列两点:(1)根据事实和证据,写明认定被告人侵权行为的性质,所造成的后果,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且要阐明理由;(2)写明提出请求的法律依据。凡是有法可依的诉讼请求和主张, 均应写明是根据我国什么法律的条、款、项的规写。引用法律条款要确切、完整。陈述理由、分析问题必须观点明确,说理中肯,证据充分,援引法律准确、恰当。
三、 结尾。主要写明本起诉状所提交的人民法院的名称,具状人的姓名和具状的时间。
民事起诉状要求行文简明,层次清楚,结构严谨,语言准确、简练、质朴,标点符号正确,不要写错别字。
民事起诉状要用诉状纸或十六开报告纸书定,一般为一式两份,交人民法院一份,对方当事人一份。如涉及的当事人较多,应让每人都有一份。
[参考例文]
民事起诉状
原告:李XX,男,四十岁,汉族,江苏省苏州市人,本市XX电机厂工人,住XX路135弄5号. 被告:张XX,男, 四十五岁,汉族,浙江省嘉善县人,本市XX服装厂工人,住址同上。
诉讼请求
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迁出占用原告租赁的房间,将房间返还给原告继续使用,以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今年一月十五日,我与被告订立了为期三年的租赁合同(从一九八二年一月至一九八五年一月),租用了被告人所有坐落于本市XX路135弄5号房间两间,一间面积为12平方米, 另一间面积为9平方米,暂付了一年的租金。今年国庆节,我同爱人一起去原籍探亲时,将两间住房的钥匙交给被告张XX,托张代为照看房间,并表示如张家临时有客可在里面暂住几天。我们十月二十日返家,发现张XX擅自将我放在9平方米的房间里的东西人全部搬入我租用的另一间房里,而他自己已经搬进9平方米这间房里居住。 我们多次同他协商,请他迁出,都遭到他的拒绝。
我租用张XX两个房间并已付一年租金的事实,有张XX于今年一月十五日出具的收到我交付给他的本年度1-—12月份总面积为21平方米的两个房间的房租收据为证。冉XX也能证实这一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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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事法规对于公民合法的租赁关系是给予保护的。原告与被告张XX订立的房屋租赁合同,内容和手续合法,也未过期,现在张XX公然违反合同,原告多次与之协商不能解决,因此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被告迁出占用的房间,并支付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呈
X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
1.本状副本一份。
2.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3.房租收据一张。
具状人 李XX(盖章)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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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是在民事诉讼活动中,被告或者被上诉人提出的一种应诉的文书。 它是被告或者被上诉人对于原告或者上诉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他侵犯了民事权利、或者与其发生了争执的事实和理由的反驳, 也就是对起诉状或上诉状的答复。其作用在于反驳对方的无理的或者违法的起诉或上诉,从而维护本人的合法权益。 民事答辩状在术述两种情况下提出:一、是原告和第一审人民法院起诉后,被告针对起诉状提出答辩状;二、案件经第一审人民法院审理终结后,一方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依法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被上诉状提出答辩状。
民事答辩状通常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 标题。一般应反映文书名称、案件性质和诉讼程序, 如“民事答辩状”、“民事被上诉答辩状” 。 二、 答辩人的身份事项和答辩主张。这部分应定清两项内容:(1)答辩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民族(外籍的定国籍)、工作单位、职业、住址。(2)答辩的主张。由于诉讼程序不同,民事答辩状和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在行文时有所不同。
如系民事答辩状则写“答辩人于X年XX月XX日接到你通知,并收到原告XXX起诉状副本,阅后甚感原告请求无理,并违反XX法XX条XXX款的有关规定,因此,请根据下列答辩意见,驳回原告之诉,并判令原告负担本案诉讼费用”;如系民事被上诉则写“XX年XX月XX日XX区人民法院对XX(原告姓名)诉XX(被告姓名)XX(案由)一案所作的[XX] XXXXXX法民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处正确,上诉人的上诉则是没有理由的。请求根据答辩意见驳回上诉”。
三、答辩理由。这是答辩状的核心部分,如针对起诉状或上诉状所提出的事实、证据、理由和法律依据,据理反驳。制作时可根据案情,从以下几方面反驳:
1)如果起诉状或上诉状,在事实的真实性、证据的可靠性和法律的适用上均有问题,答辩的锋芒应针对有问题的部分进行反驳。因为,有时答辩虽然只是驳倒诉状的个别论点,但却可能以此驳倒整个诉讼。 2)如果起诉状或上诉状所引用的材料或论证都站不住脚,那么答辩状就可以针对其材料的虚假和论证的错误,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反驳。 3)由于原告或上诉人经过充分准备, 他们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往往有相当的根据,是不可能轻易被驳倒的。这时答辩状就不能局限于原告或上诉人所提出的材料,而应从自己这一方面提出能够驳倒对方的诉讼请求所必需的新的事实材料,并根据这些新提出的事实依法作出推翻对方诉讼请求的结论。
这种答辩状的结构则是:提出中以推翻对方诉讼请求的新事实;引用证人证言或书面证据证明这些事实;引用适用于新提供的事实的法律,作出结论。
四、结尾部分。通常答辩主张再简要地强调一下,如:“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请求人民法院驳回原告(或上诉人) 的全部请求”之类;最后由答辩人署名,并写上日期即可。
民事被告为了改变诉讼地位,在答辩状中还可以对原告提出相反的独立诉讼请求,这就是所谓反诉。民事答辩状中的反诉内容必须具备三个条件:一) 反诉的发事人必须是原诉的当事人;二)反诉必须以原诉前提,能够与原诉合并审理;三)反诉的诉讼请求,或者诉讼理由,必须基于同一事实,或者同一法律关系。答辩状中提出反诉内容的目的,是为了与原诉共同审理,以达到抵销并吞原告的权利,或者使原告的部分或全部失掉,甚至超出原告所 主张的权利范围。因此,如果反诉成功,不但会使原告的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失效,而且还有可能使被告得到超出原告起诉请求范围的权益。
[参考例文]
民事(被告上诉)答辩状
答辩人:戚XX,男,五十八岁,汉族,江苏省XXX县人,社员,住XXX县XX公社XX大队XX生产队。 一九八二年十一月二十日XX县人民法院对戚XXX诉王XX赡养纠纷一案所作的(82)XX法民字第129号判决书,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判处正确,而上诉人的上诉则是没有理由的。请求根据下列答辩理由,驳回上诉。
一、上诉人王XX在上诉状中称:母与戚离婚,这系戚之过。戚好逸恶劳,对其妻及子女非打即骂。最恶劣者,竟执手枪将妻子赶出家门,殃及子女等语。事实是:我与其母于一九四五年结婚,一九五二年离婚。夫妻共同生活八年,先后生育女子三人,平日相敬如宾,互无怨言。在这八年中,其母子全靠我教学所得工资生活。解放初,我一度失业,生活水平一降,其母过不惯艰苦生活,兼受岳母挑唆,主动要求离婚再嫁。王XX怪我与其母离婚,是我之过,而事实证明,我何罪之有?
我长期从事教育工作,奉公守法,力不能缚鸡,从未玩枪弄刀。何况土改后,枪枝弹药均由政府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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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何来手枪赶其母子出门?王XX所说,纯属捏造事实。
二、王XX于一九四七年九月六日出生,我视之如掌上明珠,费尽心血,抚养六年。一九五二年我同其母离婚时,法院判决,子女为双方共同所有,而由女方负责扶养教育。王XX上诉称:未沾我一根纱线。试问婴儿呱呱坠地,难道能赤身裸体,晒日光,吸空气生活六年?其母无一技之长,他母子生活及医药费用,是何人负担?王XX上诉又称:后来他兄妹三人寄人篱下,啼饥号寒,而我听其自生自灭,未予支援等语。我同其母离婚后,执行法院判决,各自为生。但亦曾数次写信探询其母子情况,均如石沉大海,未得回音。在这种情况下,我怎么能尽支援之责?再说判决他随母生活,他饱受饥寒,怪其母兼顾不周,抚养不善。何故将此责任转嫁于我!
我年近六旬,孤苦伶仃,体弱多病,已丧失劳动能力。王XX长大,收入甚丰,而拒不养老,反诿过于我,实属法理所不容!
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请求人民法院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请求,并判令上诉人每月给付赡养费拾伍元。 此致
XXX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 戚XX
一九八二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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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
民事调解书是人民法院在处理民事纠纷案时,通过调解的方式,在说服教育、民主协商的基础上,由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后所制作的文书。民事调解书是法律文书的一种,它与判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民事调解书由五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和案号。标题写制作调书的法院全称和文书的名称。案号写在标题的右下方。
二、当事人概况和案由。民事案件的诉讼参与人较多,制作时,要分行分别写清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外籍的写国籍)、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同时写清其各自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及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案由只须分行单独列出即可。
三、纠纷事实。要写清三点:一是当事人双方之间发生什么纠纷和双方争执的焦点;二是当事人双方在纠纷问题上所持的理由和主张及其提供的证据;三是原告的要求、被告的意见。
四、调解经过。是在依法调解、分清是非的前提下,教育说服当事人相互谅解、让步,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经过。制作时应写清两点:一是当事人双方发生纠纷的事实和; 实质性的分歧,进行具体分析,讲明道理,分清是非曲直;二是根据政策、法律,对当事人双方最关心的权益问题,予以公正、合理的评断。 五、调解结果。指的是经调解后双方达成协议的内容,只要把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办法写具体、明确即可。如果解决办法、协议内容不止一项,则可分条分项写明。最后写明“本调解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字样。如果是审判员独任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审判员和书记员签名;如果是合议庭调解达成协议的,由合议庭的成员和书记员签名,同时写上制作调解书的日期。
以上说的是制作调解书的具体要求,但从各地司法部门的实践看,目前调解书的事实和理由部分采用简述方法,重点在写清楚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协议和内容。
[参考例文]
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81)X法民调字第XXXX号
原告:蒋XX,女,三十八岁,汉族,江苏省建湖县人,XXX区豆缺点品厂工人,住该厂宿舍。
被告:何XX,男,三十九岁,汉族,安徽省蒙城县人,XX纺织专件厂工人,住XX路后街XX号后门。 案由:离婚。
原告蒋XX与被告何XX于一九六八年九月经人介绍结婚,婚后感情尚好,生育两个女孩。自一九七五年开始,因被告人与女青年赵XX结识后,两人关系暧昧。为此,夫妻间经常争吵,导致感情破裂,原告起诉来院要求离婚。
我院会同有关组织调解,对被告的错误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但原告仍然坚持要求离婚,被告也无和好愿望,双方对财产分割、女子扶养等已取得一致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二十九条、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的规定,协议如下:
一、原告蒋XX与被告何XX自愿离婚;
二、双方一长女何XX,十三岁,由被告何XX抚养教育;次女何XX,十二岁,由原告蒋XX抚养教育; 三、 被告何XX应偿还原告蒋XX修房费用及借款共四百五十元。以上款项委托XX纺织专件厂自一九八二年六月份开始,每月从何XX工资中扣除十五元,转交给蒋XX,至该款扣清止;
四、家庭财产已分割完毕;
五、诉讼费三元由被告人何XX负担; 六、无其他争执。
本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审判员 XXX 书记员 XXX
一九八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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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判决书是人民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为解决具体民事纠纷作出判决所制作的法律文书。它不仅是解决当事人争议的凭证,而且是执行的依据。所谓民事纠纷,就是国家、集体、个人的各种民事权利和合法利益,因受到侵犯或者争议而引起的纠纷,它包括财产权益纠纷和婚姻家庭纠纷等。民事判决书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有力工具。它通过阐明国家法律,教育当事人分清是非,提高觉悟,从而增强团结,促进四化建设。民事判决书,按照法律的规定,有特定的格式和必须具备的内容,一般由四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写明人民的名称和判决书的种类,并在右下方注明案号。
二、首部。应写明两方面内容:1. 分别写明当事人、第三人和他们各自的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 年龄、民族、籍贯(外籍的写国籍)、职业、工作单位和住址。 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起诉、应诉的,要写明其名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等情况。 2.写明案由、案件来源、审判组织和审判方式。
三、正文。它是核心部分,包括事实、理由和结论。1. 事实。它是判决的基础。要写明当事人双方发言纠纷的起因、经过客现状,原告人提出的请求和事实(包括证人、书证、证物)及法律的根据,被告人答辩的理由及其根据,尤其在双方争执的问题、争议的焦点和有关情况如实地写清楚。写法一般是: 或采用当事人的原话叙述事实;或根据当事人所提供的事实和请求,按其原意,客观地进行综合概括; 或在综合叙述过程中,适当引证当事人的一些原话。不论采用哪种写法,一般都按时间 顺序叙述。 2、理由。它的作用是为判决作出论证,所要写的内容有:一是认定事实,判明真伪;二是分清是非并明确双方当事人的责任;三是引用解决双方争执所适用的法律。论述理由必须遵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同时,要善于抓住事物的本质,进行分析、论证。对涉及具体问题较多的民事纠纷,一般采用逐事逐件进行分析、论证,即先分析原告诉讼请求的是非所在, 然后再分析被告答辩的是非所在。分析论证时,既指出错误,又阐明正确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得出结论,既指出错误,又阐明正确的意见。 即提出解决纠纷的具体意见。说理要注意事实、 理由与结论相统一,具有严密的逻辑性,不要自相矛盾。 3. 结论。也称主文。它是人民法院根据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对民事案件所作出的处理决定,要求用一种肯定的、明确的和不附条件的文字,指出法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是属于给付诉讼的判决书,要明确指出是谁给付谁,给付的标的物,给付数额、时间和具体方法。结论的用词应明白无误,不能发生歧义。
四、尾部。主要包括:
1、向当事人交代上诉的期限、上诉的手续和上诉的法院; 2、合议庭组成人员署名;
3、书记员将本件与原本核对情况; 4、判决的日期。
民事判决书一律公开宣告。一经宣告以后,不经过上诉程序或者审判监督程序, 民事判决书就不能改动片言只语。如果民事判决书宣告以后发现有失误的情况(如严重的笔误或者计算方面的错误),应当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手续,用裁定书的形式,加以纠正。
[参考例文]
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82)x法民字第xxx号
原告:杨x,女,四十三岁,汉族,江苏省无锡市人,上海xx厂工人,住xx路x弄x号。 被告:余xx,男,四十六岁,汉族,江苏省无锡市人,xx公司干部,住址同上。
原告杨x诉被告余xx离婚一案,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进行了审理,现已审理完结,查明:
原告杨x与被告余xx于一九六○年自主结婚,婚后夫妻感情尚好,生育一子、一女,均在读书。一九八○年以来,双方在教育子女的方法上产生意见分歧,为此影响夫妻关系,分居至今。现原告来院起诉要求离婚。
在本案审理中,被告认识到自己在教育子女时,有袒护儿子的缺点,特别在其子不尊重母亲时,未严肃进行教育,被告表示今后一定改正,要求原告谅解。原告不相信被告及其子会改正缺点,仍要求离婚。经本院会同双方组织进行调解无效。
本院认为:原告与被告系自愿结婚,婚后二十年来,夫妻感情尚好。被告在教育子女问题上确有缺点,今后应切实改正,并要教育子女尊重父母。现被告既已承认了错误,并愿改正,原告应予以谅解。今后原告与被告应改善夫妻关系,互敬互爱,互相帮助,教育好子女,共同建立和睦幸福的家庭。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判决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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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杨x离婚之诉不予准许; 二、诉讼费三元由被告余xx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出上诉状及副本两份,上诉于xx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文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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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判 长 张xx 审 判 员 吴xx
代理审判员 赵xx 书 记 员 祝xx 一九八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院印)
二审民事判决书
二审民事判书是上一级人民法院,按照诉讼程序,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人民检查院的抗诉,对第一审还没有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或裁定进行审理后所制作的民事判决书。 二审法院通过二审民事判决书, 可以及时有效地纠正一审民事判决或裁定可能发生的错误,调整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切实保障民事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审民事判决书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标题和案号。标题写清二审法院全称、文书名称即民事判决书; 案号写在标题的右下方,应反映出二审程序,如:(82)x中法民上字第xxx号。
二、当事人的身份事项。要分行写清上诉人、被上诉人、第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外籍的写国籍)、工作单位、职业、住址和他们在原审中的诉讼地位 (二审中增加的第三人就写“第三人”),同时写明他们各自诉讼代理人的身份事项。如果上诉人、被上诉人和第三人系企事业单位、机关、 团体时,则应写清单位全称、所在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三、上诉的提起、审判组织和方式。这部分分两段写。 第一段写明上诉人是谁,因何案,不服何法院何年度何案号判决书,向本院提起上诉;第二段写明审判组织,是依法组成合议庭还是独任审判;审判方式,是公开还是不公开审理本案。
四、事实。主要是以对一审原判的全面审查为根据,概述当事人之间所争议的主要事实,原审法院判决的内容,上诉人提起上诉的主要理由,被上诉人答辩的主要内容。
五、理由。就是二审法院经过二审查明,以之作出判决的事实根据,以及解决当事人争执所适用的法律根据。制作时,要写清楚下列几点:1、二审认定的事实和证据;2、对上诉理由是否合理进行分析论证,上诉理由合理的,应予采纳、支持,错误的应据理予以批驳;3、对原审判决是否正确作出结论,原审判决正确的应予维持,不恰当的应讲清道理,予以纠正;4、阐明维持原判或改判的理由;5、法律条款的引用,即写明根据何法、何条、何款、何项的规定。
六、判决结论。即人民法院对案件处理的决定,也称主文。它是用一种肯定的、明确的和不附条件的文字,确认并指明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如果是属于给付诉讼的判决书, 要明确指出谁给付谁,给付的标的物,给付的数额、时间和具体方法。二审民事判决书的结论, 应按下列情况写明处理决定: 1、如否定上诉,肯定原判,就写: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如果是全部改判的判决书,则第一项写:撤销xx人民法院(xx)x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 第二项写明改判的内容;3、如果是部分改判的判决书, 则分三项写。第一项写:维持xx人民法院(xx)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第x项;第二项写:撤销xx人民法院(xx)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第x项;第三项写明改判的内容;4、如果是加判的判决书,则第一项写:维持xx人民法院(xx) x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 第二项写明加判的内容;5、如需驳回其诉项的,可写:驳回上诉人xxx(或被上诉人)其他请求;6、在判决结论的最后一项写明诉讼费用的负担。 结论部分写完后, 另起一行写:本判决为终审判决。尾部由合议庭审判员署名,写明判决书制作的年、月、日,并由书记员盖上“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章和署名。
[参考例文]
xx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编者注:二审)
(82)x中法民上字第x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章xx,男,五十岁,汉族,浙江省余姚县人,xx市xx机器厂工人,住xx路xx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程xx,女,五十二岁,汉族,江苏建湖县人,xx第x棉纺厂工人,住址同上。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马xx,男,五十岁,汉族,江苏省镇江市人,xx市xx电器厂工人,住xx路xx号。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岳xx,女,四十五岁,汉族,江苏省启东县人,xx市第x织布厂工人,住址同上。
上诉人章xx、程xx因损害赔偿一案,不服xx区人民法院(82) x法民字第78号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查明: 一九七七年一月十七日,被上诉人的男孩马x(当时十二岁)用弹皮弓伤上诉人的女孩章x(当时十一岁)左眼球。经多方医治,章x左眼已经失明,右眼视力减退。 在以后几年的治疗过程中,被上诉人主动为章x医治,上诉人也能正确对待。后因章x配眼镜的费用以及继续就医的医药费、车费的负担问题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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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乃向xx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上诉人给付这些费用,并继续负责医治,至章x工作为止。被上诉人不同意继续负担该费用,双方争执不下。原审法院判决:1、过去所用的医药费除已付部分外,尚欠十九元八角三分仍由被告负责赔偿;2、今后章x眼睛开刀费用,被告再负担四十元。判决后,上诉人不服,上诉至本院,坚持要求被上诉人负责该项费用。案经本院多次调解,被上诉人向上诉人表示歉意,除已付清所欠的医药费外,并自愿继续承提医药费用一百元,以息纠纷。但上诉人仍坚持自己的要求,以致未能达成协议。
本院认为:被上诉人的男孩无故将上诉人的女孩章x左眼弹伤,造成左眼失明、右眼视力减退的严重后果。被上诉人是马x的法定代理人,平时对孩子教育不严,以至发生这起伤害致残的事件,自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现章x的左眼外伤虽已治愈,但今后还需作矫正手术,被上诉人再适当地负担部分经济赔偿是恰当的。而上诉人也应从实际出发,不能提出过高的要求。据此,特判决如下:
一、维持xx区人民法院(82)x法民字第78号判决书的第一项; 二、撤销xx区人民法院(82)x法民字第78号判决书的第二项;
三、 被上诉人马xx、岳xx再支付上诉人人民币一百元作为章x继续医治眼疾的费用。(此款于一九八二年七月付八十元,九月付二十元。)
四、诉讼费用人民币x元,由上诉人负担x元,被上诉人负担x元。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文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审 判 长 唐xx 审 判 员 黄xx
代理审判员 蒋xx 书 记 员 李xx 一九八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院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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