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 白
来源:锐游网
告 白
麻沟巷各居住户:
现将收缴路灯费情况公布如下(附后):
一、凡未缴纳路灯费者,请于三月十五日前按规定缴纳到各线代表手上。如三月十五日后还未缴清者,我们将派人上门收取,变加收50%滞纳金。
二、凡在我居住户租住者,也应同样缴纳路灯费50元,有车辆者理应缴纳停车占路费100元
希望广大居住户、租住户大力支持!
麻 沟 巷
201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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