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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支护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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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

工程名称:

招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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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1~38 投标须知前附表…………………………………………………………………2~4 第一章 投标须知………………………………………………………………5~22 (一)总则………………………………………………………………………5~6 1、工程说明 2、招标范围 3、资金来源 4、合格的投标人 5、投标费用 6、踏勘现场

(二)招标文件…………………………………………………………………6~8 7、招标文件的组成 8、招标文件的澄清 9、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8~14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2、投标文件格式 13、投标报价 14、投标货币 15、投标有效期 16、投标保证金 17、投标预备会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5~17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1、投标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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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五)开标………………………………………………………………………17~18 25、开标

2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六)评标………………………………………………………………………18~20 27、评标会议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9、资格审查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2、错误的修正

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七)合同的授予………………………………………………………………21~22 34、合同授予标准

35、招标人接受或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6、中标通知书 37、合同协议书的签定 38、履约担保

第二章 合同条款…………………………………………………………… 23~37 第三章 合同格式(略)…………………………………………………… 38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39~40 第四章 工程技术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41~72 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四卷 图纸(另册)……………………………………………………… 73~75 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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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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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 号 条 款 号 1.1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工程名称 2 1.1 建设地点 3 1.1 建设规模 4 1.1 承包方式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整个项目要求“创钱江杯”。 施工图范围内的基坑围护工程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 施工总工期: 日历天 自筹 5 1.1 质量要求 6 2.1 招标范围 7 2.2 工期要求 8 3.1 资金来源 9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 地基与基础壹级 10 4.2 资格审查方法 不采用资格后审 11 13.1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综合单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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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号 条 款 号 15.1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2 投标有效期 为: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13 16.1 投标保证金 不低于投标总价的 / %或 20 万元 14 16.1 踏勘现场 时间: 年 月 日 时 15 17.1 投标预备会 (答疑会)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时 16 18.1 投标人的替代方案 不采用 17 20.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 伍 份副本 收件单位: 地 址: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地点: 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18 12.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日期 19 25.1 开标会 20 33.3 评标标准及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或 / 万元 招标人提供的支付担保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10 %或 / 万元 21 38.3 履约担保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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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号 条 款 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2 批准文号 23 施工现场特点 交通运输条件 施工道路畅通,施工用水用电已接通,施工现场环境能满足施工要求。 24 主要工艺特征 详见施工图 25 公用系统建设规模 26 自然地理条件 环境保护要求 27 主要技术特征和参数 详见施工图和地质资料 28 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 施工图设计及有关文件规定 29 工程材料、施工等的特殊要求 详见施工图纸 30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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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 总则

1、工程说明

1.1 工程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项~第5项所述; 1.2 上述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2、招标范围及工期:

2.1 本次招标的工程的范围见前附表第6项所述; 2.2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见前附表第7项所述。 3、资金来源

3.1 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通过前附表第8项所述的方式获得,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见前附表第9项所述;

4.2 投标人合格条件见本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4.3 本工程采用前附表第10项所述的资格审查方法确定合格投标人; 4.4本工程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5、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踏勘现场

6.1 招标人将按前附表第14项所述时间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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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 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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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组成

7.1 招标文件除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卷 投标须知、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第一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二章 合同条款 第三章 合同格式(略) 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第四章 工程规范 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投标函格式

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第四卷 图纸(另册) 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附件)

7.2 投标人购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8、招标文件的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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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若有任何疑问,任何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日前 7 天按招标公告中的招标人地址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澄清纪要,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2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就投标人提出的问题以答疑的形式在投标预备会上进行解释。

9、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期 5 天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寄送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的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约束作用。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定已收到修改文件;

9.3 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纪要和招标文件修改补充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具体时间将在修改补充通知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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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0.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对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使用中文。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解释这些文件,应以中文为准;

10.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商务部分格式和技术部分格式三部分文件组成。

11.2 投标函格式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 人用文字提出)

11.3 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的说明 (2)投标报价汇总表 (3)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4)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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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 (6)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7)设备清单报价表 (8)零星工作费用表

(9)投标报价需要的其它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或表格提出,或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提出)

11.4 技术部分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组织设计

a. 主要施工方法

b. 工程投入的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 c. 劳动力安排计划;

d. 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 e. 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f. 确保文明施工、创标化、绿色工地的技术组织措施; g. 确保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h. 施工总平面布置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

a.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b. 项目经理简历表; c.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d.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其它辅助说明资料。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1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必须毫无例外地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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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投标报价

13.1 本工程的工程量清单的投标单价采用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所规定的方式和编制说明进行报价;

13.2 投标总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 13.3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第2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作为投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计算单价或总价的依据;

13.4 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投标人应按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

13.5 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本工程投标报价时还需考虑下列因素:

(1)基坑围护施工中需要的设备配备量,如真空泵、提升泵的数量、型号、自备的二级、三级电器控制柜、电缆、应急发电机组数量等以及运输、应急等相关内容、动力用电费用投标人须考虑并计入总报价内;

(2)真空深井的报价中投标人要考虑深井的钻探、用材、洗井、反滤层、抽水及相关机械、材料运输等等有关费用;

(3)轻型井点降水投标人要结合自己的施工方案、基础施工工期等综合考虑。一级、二级井点分布长度共6102.12米。从二级井点向一级井点及向施工面外排水的措施(例如临时井点)投标人也要考虑在内;

(4)本清单中的M10水泥砂注浆方量按设计图示孔径100mm计算,注浆时的止浆袋等投标人在报价中也要考虑在内。

13.6 合同的施工地点为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所述,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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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报的单价和合价,以及投标报价汇总表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目的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等所有费用。本次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如有异议,在投标答疑会上需书面提出,以供招标人核对、复查,招标人将在补充招标文件中作出修改,无异议或无书面提交的,招标人将视作认可,不予调整。即措施项目费的内容本次报价一次包死,今后不予调整。

13.7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13.8 除非招标人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

13.9投标单位须根据有关要求加强文明施工与安全施工措施工作,文明施工增加费、安全施工增加费、施工临时降水费等措施项目费用由投标单位自报,计入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工程保险费、纳入总包管理应发生的费用(如有)计入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如仅有措施而无费用报价,或费用报价部分优惠的,应在投标文件中作出书面说明或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对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其低于成本价竞标,应作废标处理。

14、投标货币

14.1 本工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15、投标有效期

15.1 投标有效期见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 本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5.2 在特殊的情况下,招标人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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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需要相应的延长投标担保的有效期,在延长的投标有效期内本须知第16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一笔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3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本须知第16.6条规定的条件予以没收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人应按下列方式之一提交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方式

a. 银行汇票; b. 支票;

(2)投标保证金递交单位 收款人: 开户银行: 帐 号:

16.3 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5条招标人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或经投标人同意的延长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后28天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8条规定提交履约担保后3日内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16.6 如投标人有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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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无正当理由或未通知招标人并征得招标人同意未参加开标会议; (3)投标人拒绝按本须知第32条规定修正标价;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对企业资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

(5)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订合同协议。 17、投标预备会

17.1 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按照前附表第15项规定的或招标人另行书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派出代表出席招标人主持的投标预备会;

17.2 投标预备会的目的是澄清、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和现场踏勘中可能提出的任何方面的问题;

17.3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有关的任何问题须在投标预备会召开前3天,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招标人将做出澄清和解答;

17.4 招标人在投标预备会上所做出的澄清和解答,以书面答复为准,投标人在收到投标答疑纪要时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答疑纪要的有效性规定按照本须知第9.3、9.4款规定执行;

17.5 未出席投标预备会不作为否定投标人资格的理由。 18、投标人的替代方案(不采用)

18.1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包括图纸和技术规范所示的基本技术设计)的要求,除非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否则替代方案将不予考虑。如果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执行本须知第18.2款 的规定;

18.2 如果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6项中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满足评审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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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全部资料,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及有关的其它详细资料。招标人只考虑根据基本技术要求提交了符合评标标准的投标人所提交的替代方案(如已提交)。

19、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有关规定编制前附表第17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 19.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9.3 投标文件封面、投标函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提交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的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无效;

19.4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必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校对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人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将投标文件的所有副本密封在内外两层投标文件密封袋里,并在投标文件的内外两层密封袋上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0.2 在内层和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均应: (1) 写明招标人名称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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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注明下列识别标志:

a. 招标编号; b. 工程名称;

c. __年__月__日__时__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20.3 除了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识别字样外,在内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与地址、邮政编码,以便投标按本须知第22条宣布“迟到”时,投标文件可按内层密封袋上标明的投标人地址原封退回;

20.4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须知第20.1款、第20.2款规定加写标记和密封,招标人将拒收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

20.5 所有投标文件的内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密封章。

21、投标截止日期

2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18项所规定的地址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给招标人;

21.2 招标人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日期,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日期为准;

21.3 投标截止期满后,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法定数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22、迟交的投标文件

22.1 招标人在本须知第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退回给投标人。

23、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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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3.2 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志和递交并在外层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投标撤回通知书也可采用传真的方式,只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收到此传真,但此传真应满足下列条件:

(1) 传真件上应有投标人名称、地址、电话并有投标人印章; (2) 具有本须知第20.2款所要求的标注; (3) 非常清楚地标明“撤回”字样;

(4) 有投标的签字人签字或随后有经签署的确认文本。

23.4 根据本须知第21条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以后,不得补充修改投标文件; 23.5 根据本须知第16.6款规定,在投标截止日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前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将被没收。

24、资格预审材料的更新

本工程不采用资格预审,但投标人所报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一旦中标后,不得更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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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开标

25、开标

25.1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将于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即按照本须知前附表第19项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举行开标会议,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25.2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以证明其身份,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参加开标会议;

25.3 按规定提交合格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给投标人;按本须知第26条规定宣布为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送交评审。

25.4开标会议由招标人主持。

(1)由招标人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是否符合本投标须知第25.2款规定;

(2)由投标人或者其集体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正机构进行检查并公证;

(3)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25.5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25.6 招标人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和投标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26、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

26.1 开标时,招标人将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当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视为无效,不得进入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第20条的要求予以密封;

(2)本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有关内容未按本须知第19.3款规定加盖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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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供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2 经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后,将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交给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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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评标

27、评标会议

27.1 开标会议结束后,召开评标会议,评标会议采用保密方式进行。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27.2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规定组织。 28、评标过程的保密

28.1 公开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8.2 在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推荐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如试图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合同授予后,招标人不对未中标人就评标过程情况以及未能中标原因作任何解释。未中标人不得向评委或其他有关人员处获取评标过程的情况和材料。

29、资格审查

29.1 本工程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投标书中须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书、技术负责人有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对提供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行为骗取中标的,将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法律责任和没收投标保证金。

30、投标文件的澄清

30.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用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有关澄清说明与答复,投标人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对投标报价和实质性的内容不得更改。根据本须知第31条,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算术错误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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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投标文件的符合性鉴定

31.1 开标后,投标文件经招标人审查符合本须知第26条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

31.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所谓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定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标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31.3 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改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2、错误的修正

32.1 评标委员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累计上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此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2.2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并且其投标保证金也将被没收,并不影响评标工作。

33、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33.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31条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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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能要求投标人就投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答辩,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答辩;

33.3 评标方法和标准

招标人根据本项目工程情况,选择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即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并且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33.4 评标委员会依据第33.3款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33.5中标人的确定

本工程确定中标人按照国家计委等7部委第12号令、建设部89号令和市政府杭政(2001)18号文件中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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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合同的授予

34、合同授予标准

34.1 本工程的施工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33条所确定的中标人。 35、招标人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5.1 尽管有本须知第33条规定,招标人不受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或所有投标人约束,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任何时候均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

36、中标通知书

36.1 在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36.2 招标人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中标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7、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7.1 招标人与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本工程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须同时以分包人的身份与市民中心地下建筑项目I标段的中标单位签订总、分包管理合同,明确相互之间的责、权、利等关系;

37.2 中标人如不按本投标须知第37.1款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授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7.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施工,不得将中标项目施工转让(转包)给他人。

38、履约担保

38.1 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前附表第21项规定的金额向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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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提交履约保函,履约保函必须使用本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

38.2 如果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8.1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38.3 本工程招标人将在中标人提交履约保函的同时向中标人提供同等数额的工程款支付保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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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合同条款

使用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1999年12月24日建建[1999]313号文印发的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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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条款(略)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词语定义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4、图纸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6、工程师的委派和指令 7、项目经理 8、发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1、开工及延期开工 12、暂停施工 13、工期延误 14、工程竣工 四、质量与检验 15、工程质量 16、检查和返工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18、重新检验 19、工程试车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与检查 21、安全防护 22、事故处理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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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4、工程预付款 25、工程量的确认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八、工程变更 29、工程设计变更 30、其他变更 31、确定变更价款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3、竣工结算 34、质量保修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6、索赔 37、争议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9、不可抗力 40、保险 41、担保

42、专利技术及特殊工艺 43、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44、合同解释 45、合同生效与终止 46、合同份数 47、补充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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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用 条 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1)本合同协议书;(2)招标文件;(3)中标通知书;(4)投标书及其附件(含询标纪要);(5)本合同专用条款;(6)本合同通用

条款;(7)标准、规范;(8)施工图纸(含答疑中与此有关部分);(9)工程量清单。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 语言文字约定使用汉语文字。 。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按国家及省市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 按施工图设计要求。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发包人提供。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合同签订后交付给承包人玖套施工图(其中伍套为竣工图)。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承包人对发包人所提供的图纸及相关资料不得披露给第三者。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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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职务: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务: 工程处处长 职权: 对项目施工进度、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行使管理职能。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务: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已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

已具备开工要求。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具备开通条件。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书面提供给承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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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建设规划许

可证及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开工前完成。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合同签订后书面提供给承包人。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合同签订后书面通知承包人。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外,应由承包人处理并承担费用。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8.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职能部门须办理的相关手续,由承包人协助办理 。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下月的进度计划和本月的完成产

值报表应在本月25日前报送监理工程师和发包人。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由承包人参照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相关法规及条例实施。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室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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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按有关部门规定办理,发包人协助,承包人承担费用。

(6)完工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负责保护并承担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除文物、古树名木保护外,均由承包人处理并承担相应费用。

(8)施工现场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浙江省建筑工程文明施工标准化工程》要求实施,创“标化、文明、绿色”工地。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承包人须服从总包单位的协调、管理。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承包人应在开工前七天提交正式的施工组织设计报监理审批。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日起7天内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按投标书的内容以及发包人询标时提出的要求。

13、工期延误

13.1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未经监理和业主鉴证,工期不得顺延。

四、质量与验收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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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

按设计和监理工程师要求并会同质监部门参加。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无 19、工程试车 19.5试车费用的承担:

五、安全施工: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要求,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承包人对安全生产负全责。

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综合单价法报价 方式确定。 (1)合同价款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是完成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内容。

(2)除非招标人调整工程量或因设计原因调整工作内容,合同价款不变。 (3)因招标人调整工程量或设计原因调整工作内容时,原投标有单价的按投标单价,无投标单价的项目,参照投标总价报价水平,双方协商,作为修改合同价款的依据。

24、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本工程合同价为:承包人中标价。 (2)工程价款的支付结算:合同签订7天内,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供合同总价10%的银行履约保函或履约保证金。工程开工后,每月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本月支付上月已完工程的80%。工程按期完成付至合同价的70%,剩余款项待地下建筑项目I标段工程完工和总包单位办理好技术交接手续后付合同价的10 %,其余款项待工程决算经审核后支付,并按工程造价的5%扣留质量保证金,待整个建安工

程保修期满后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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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施工中发生的水、电费用,发包人从进度款中按月扣除。 (4)工程价款支付如有异议或有优惠条件请在投标书中说明。

25、工程量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每月25日前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发包人供应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承包人必须严格按投标文件中注明的厂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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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等级采购合格的材料设备,经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八、工程变更:工程变更须经设计、监理、发包人签证。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竣工验收时提供伍套竣工图和竣工资料。

32.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无。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索赔和争议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签定合同时明确。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签定合同时明确。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签定合同时明确。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签定合同时明确 。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处以每天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二违约金,直至扣除合同总价的3%为止。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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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 调解;

(2)采取第 2 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 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

无分包工程。

分包施工单位为:

39、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40、保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

发包人工地自身人员和第三者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 无。 (2)承包人投保内容: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1、担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业主 担保合同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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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本合同附件。

(2)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 合同价10%的银行保函 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附件(附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格式)。

(3)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 无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副本份数: 一式十二份,正本二份,副本十份,各执一正五副。

47.补充条款

承包人必须按期如实支付农民工的劳动工资,发包人有权监督承包人对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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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单位工程名称 建设规模 建筑面积结构 (平方米) 跨度 设备安层数 (米) 装内容 工程 造价(元) 开工 日期 竣工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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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序号 材料设备 品种 规格 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 质量 等级 供应 时间 送达 地点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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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

致: (招标人名称)

鉴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与 (招标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就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签订了合同(下称“合同”);鉴于你方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履约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本银行同意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

根据本保函,本银行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责任,并无条件受本担保书的约束。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于 日内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还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款、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文件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 (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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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格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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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工程技术要求及工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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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工程技术规范

1、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要求,本工程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以下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及省、市、行业的一切有关法规、规范的要求,如下述标准及规范要求有出入则以较严格者为准。

(1) 测量规范(GBJ50026-93);

(2)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02-83) (3) …… (4) ……

2、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该项工程下列项目材料、施工除必须达到以上标准外,还应满足下列标准要求:

(列出特殊项目的施工工艺标准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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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投标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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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施工投标文件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投标函格式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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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3、投标函 4、投标函附录 5、投标保证金

6、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它投标资料(本项无格式,需要时由招标人用文字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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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单位名称: 地址: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为施工、竣工和保修的工程,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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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 的 (姓名)为我公司签署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本工程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我均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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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根据已收到贵方的招标编号为 的 工程的招标文件,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述招标文件的投标须知、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愿以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报价并按上述图纸、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的条件要求承包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及有关附件,我方完全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力。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施工,并在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预计竣工日期完成和交付全部工程,即在 年 月 日开工, 年 月 日竣工,共计 日历天内竣工并移交全部工程,质量目标 。

5、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上述总价的 %的银行履约保函或上述总价 %的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企业出具的履约担保书作为履约担保,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6、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投标须知”第15条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接受此约束。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全部被没收。

7、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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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我方理解贵方将不受必须接受你们所收到的最低标价或其它任何投标文件的约束。

9、我方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投标担保与本投标函同时递交。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开户银行电话:

日期: 年 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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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附录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项目内容 履约保证金: 银行保函金额: 履约担保书金额: 施工准备时间: 误期违约金额: 误期赔偿费限额: 提前工期奖: 施工总工期: 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违约金最高限额 预付款金额: 预付款保函金额: 进度款付款时间: 竣工结算款付款时间: 保修期: 合同 条款号 约定内容 合同价格的( )% 合同价格的( )% 签订合同协议书后( )天 ( )元/天 合同价格( )% ( )元/天 ( )日历天 ( )元 合同价格的( )% 合同价格的( )% 月付款证书( )天 竣工结算付款证书( )天 依据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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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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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与投标报价说明

一、工程量清单的编制

1、工程量清单是统一投标报价口径的主要依据。工程量清单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资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编制。

2、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应依据招标文件、施工设计图纸、施工现场条件和国家、省制定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则、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等进行编制。

3、工程量清单分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三大类。 4、工程量清单应按工程分部分项排列相应的清单项目。对钢筋、铁件等用量消耗,依据省现行定额消耗量算出钢筋、铁件量差,列入工程量清单钢筋混凝土分部,并按不同品种将总用量列入材料和设备表中。

5、工程量精确度及取值应符合如下规定:

1 2 3 4 5 6 计量单位规定及符号 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以重量计算的为吨(t) 以重量计算的也可为公斤(kg) 以数量计算时按图纸或报价单位表示(个、只、座……) 精确度及取值 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取小数点后2位(四舍五入) 取小数点后3位(四舍五入) 取整数(余四舍五入) 取整数(余四舍五入) 6、工程量清单中采用的材料、设备如设计图纸不很明确,招标人有指定要求的,由招标人在清单表中说明其规格、型号、等级等要求;如无法确定项目用材的,招标人应根据设计意向,暂估该材料价格供投标人参考。但对图纸明确的材料,一律不得暂定价格。

二、工程量清单的认定:

1、工程量清单编制完毕后,应在招标前进行复审。凡政府投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必须委托具有工程招标代理资质或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中介单位进行复审。并将复审结果报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备案。

开标前,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对复审的工程量清单作变动、补充和修改。 2、投标人未列出项目的费用应视为已分配到有关的项目的单价或合价中。 3、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算术性错误,招标人将按下述原则予以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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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 合价金额与单价金额和工程量的乘积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 合价累计金额与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合价累计金额为准,并修改合

计金额及总报价。

4、工程量清单计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组成。 5、分部分项工程费是指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费用。 6、措施项目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费以外,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施工必须采取的措施所需的费用。

7、其他项目费是指分部分项工程费和措施项目费以外,该工程项目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

8、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由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规费等费用组成,综合单价应考虑风险因素。

9、不可预见费是招标人预留的资金,是指工程实施期间用于提供材料、设备的采购风险或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一切风险导致的费用,该费用的使用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招标人签证后确定全部使用、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不列入总报价。

10、零星工程费用,经业主签字后,方能按实记取。零星工作费用不计入投标报价。零星工作费用表中的“综合单价”作为零星工作发生费用时的决算依据。

11、税金按国家有关规定计算,在清单中单列计价,不得优惠。 三、工程量清单的报价

1、工程量清单报价采用综合单价法。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其中税金可单列。

2、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依据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结合企业管理、技术水平,综合测定。

3、现行预算定额“工作内容”中列举了分项工程计量范围内完成本分项工程应有的工作内容,凡说明了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范围中。现行预算定额中描述工作内容的程序与实际施工程序有所变化时,不影响计价。凡现行预算定额中未描述到,但又是完成该分项工程必须有的工作内容,均应包括在报价之内。

4、现行预算定额中缺项的项目,投标人应编制一次性补充定额。中标后,由中标人根据省现行定额规定及杭建价(1998)第7号文的精神办理。

5、工程量清单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和其他项目清单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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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项目名称”由投标人参照“措施项目清单一览表”中的项目,结合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及施工组织所必须采取的措施等具体填写,可以增减项目。“措施项目清单一览表”中“其他”由投标人补充。

“措施项目清单”中的“金额”由投标人根据自行制订的施工组织方案等具体情况填报。

7、投标报价由投标人依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结合施工现场情况,自行制定的措施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按照企业定额或参照建设行政部门发布的现行消耗量定额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并考虑风险因素自主报价。

8、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的工程合同价款、工程量调整和工程结算等由招标人和中标人依据招标文件、合同以及有关规定进行。

9、工程量清单计价应包括按招标文件规定完成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 10、“零星工作费用表”中的“名称”、“计量单位”和“综合单价”由投标人填写。

(1) 名称:人工按不同工种,材料和机械应按名称、规格、型号分别填写。 (2) 计量单位:人工按小时,材料按基本单位(如:公斤、米等),机械

按台时填写。

11、投标报价时,每单项均需填写单价和合价,措施项目费和其他项目费的每单项需填写相应数量、单价和合价,对投标人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费用,应视为已包含在工程量清单的其它单价或合价中。

12、投标报价应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得低于成本。对是否低于成本的异议,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说明材料,以此决定是否低于成本。

13、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中标价签定合同。工程竣工后对工程量增减部分的计价按报价时分部单价计算。

四、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应当由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造价工程师执业专用章。造价工程师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投标报价中有违法违规行为,有意抬高、压低价格或者提供虚假报告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按施工图报价的工程项目,采用工料单价法报价。其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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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一 投标报价汇总表

序号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 九 表号 工程项目名称 基坑围护工程量清单报价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 设备费用 其他 税金[(一)+(二)+(三)+(四)+(五)]×3.43% 总计 投标总报价(大写) 不可预见费暂定金额 [(一)+(二)+(三)+(四)+(五)]×5% 合计(万元) 备注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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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二 工程量清单报价表

工程 共 页 第 页 序号 1 编号 2 项目名称 计量单位 工程量 3 4 5 综合单价(元) 6 合价(元) 7 备注 8 工程量清单报价合计: 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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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三 措施项目清单报价表

(以下费用均应分列各项子目)

编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合价(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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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措施项目一览表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项目名称 内外脚手架 构件运输、安装费 商品混凝土泵送费 大型垂直运输机械 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费 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 检验试验费 特殊地区、不利施工条件增加费 夜间施工费 文明施工增加费 安全施工增加费 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 临时设施费 施工降水费 现场照明等其他费用 现场管理费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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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四 其他项目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

序号 1 2 3 4 5 察看现场费用 履约保证金手续费 工程保险费 纳入总包管理应发生的费用 其他 项目名称 金额(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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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五 主要材料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 共 页 第 页

报价(元) 序号 1 材料名称及规格 2 计量单位 3 数量 单价 4 5 合价 6 7 备注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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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六 设备清单报价表

工程名称: 共 页 第 页 序号 1 单价(元)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出厂价 运杂费 2 3 4 5 6 7 8 单价 9 出厂价 运杂费 10 11 12 合价 13 14 合价(元) 备注 小计: (其中设备出厂价 元;运杂费 元) 工程设备报价(含运杂费)合计 元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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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七 零星工作费用表

工程名称:

序号 1 1.1 1.2 2 2.1 2.2 3 3.1 3.2 人工 名称 计量单位 综合单价(元) 小计 材料 小计 机械 小计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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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施工投标文件 (封面)

工程名称: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格式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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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 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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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应编制递交完整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一章投标须知11.5项规定的工程技术方案内容。编制具体要求是:编制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阐述说明各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法及施工组织管理结构模式;施工机械设备情况、主要施工机械进场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确保工程质量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创标化、创绿色工地的组织措施;确保工期的组织措施;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进度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地下室开挖、降水等技术措施、减少扰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技术措施、地下管线及其它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下列图表,图表及格式要求附后。 (1) 表1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2) 表2劳动力计划表;

(3) 表3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4) 表4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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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1 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序号 机械或 型号规格 设备名称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额定 功率 (kw) 生产 能力 用于施工部位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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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 劳动力计划表

单位:人

按工程施工阶段投入劳动力情况 工种 注:投标人应按所列格式提交包括分包人在内的估计的劳动力计划表。

本计划表是以每班八小时工作制为基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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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3 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投标人应提交的施工进度网络图或施工进度表,说明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工期进行施工的各个关键日期。中标的投标人还要按合同条件有关条款的要求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

施工进度表可采用关键线路网络图(或横道图)表示,说明计划开工日期和各分项工程各阶段的完工日期和分包合同签订的日期。

施工进度计划应与施工组织设计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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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4 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及临时用地表

1、施工总平面布置图

投标人应提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给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

2、临时用地表 用途 合计 面积(平方米) 位置 需用时间 注:(1)投标人应逐项填写本表,指出全部临时设施用地面积以及详细用途。 (2)若本表不够,可加附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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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

表5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表6项目经理简历表 表7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表8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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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表

投标工程名称:

上岗资格证明 职务 姓名 职称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原服务单位 已承担在建工程情况 项目数 主要项目名称 本工程一旦我单位中标,将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并配备上述项目管理班子。上述填报内容真实,若不真实,愿按有关规定接受处理。项目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等情况另附资料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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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6 项目经理简历表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项目经理资格证书编号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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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7 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职务 参加工作时间 性别 职称 年龄 学历 从事技术负责人年限 在建和已完工程项目情况 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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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建设规模 开、竣工日期 在建或已完 工程质量 .

表8 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辅助说明资料

注:1、辅助说明资料主要包括管理班子机构设置、职责分工、有关复印证明资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辅助说明资料格式不做统一规定,由投标人自行设计。

2、项目管理班子配备情况说明资料另附(与本投标文件一起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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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卷 图纸(另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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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纸清单

设计人: 第 1 页 共 1 页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图号 图纸名称 日期 备注 12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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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准图集清单

以下标准图集,限于招标文件中指明的章节和内容,构成图纸的一部分。

第 页 共 页

序号 图集编号 图集名称 日期 编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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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工程量清单(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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