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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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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法人代表岗位职责

1、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2、熟悉相关特种设备的国家法律、法规。 3、主持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目标和方针。

4、保证提供足够的资源和支持,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确定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组织机构的职能分配。 6、主持应急反应行动,重视安全教育,提高各级人员安全管理技能,包括应急应变能力。

7、法人代表出差在外因事不能履行其职责时,由安全生产负责人代为行使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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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

1、在法人代表的领导下,对法人代表负责,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

2、学习和掌握《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其它相关法律和法规,并按本单位安全管理的要求领导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3、负责指导有关部门编制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手册,并对其进行审核。

4、提出聘用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和制定相关奖惩方案。 5、参与并指导本单位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6、审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更新改造和报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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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在法人代表的领导下,对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具体负责。 1、掌握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满足国家有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对其任职资格的要求,并经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2、具体组织制定、修改、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并检查执行情况。

3、传达、贯彻上级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上级的工作布置。

4、定期、不定期地检查本单位特种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6、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及责任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等管理工作。

7、具体负责本单位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的制、修订;具体负责应急预案的演练;具体负责突发事件或事故的响应、处理、调查和报告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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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本岗位的特种设备和安全设施齐全完好。

2、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特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有关设备,不违章作业。

3、按时巡回检查、准确分析、判断和处理特种设备在运行中的异常情况,出现紧急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及其报告领导。

4、按时参加有关安全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会议,提高本人的业务技术水平,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按照本单位的安排和布置,认真参加应急演练,提高本人特种设备应急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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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岗位培训教育部门与安全教育人员岗位职责

1、向本单位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具体传达国家最新安全生产及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文件精神和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组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2、及时向领导汇报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要求,并通过书面形式传达至各部门。

3、制定、完善各特种设备工种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4、督促检查本单位各台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记录(包括使用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自行检查记录等)

5、根据本单位登记在册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有效期,制定作业人员培训计划,报请主管领导审批后,与发证部门取得联系,及其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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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

与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确保使用设备安全技术档案齐全完好。

2、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特种设备出厂时所附带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特种设备运行管理文件包括:注册登记文件、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年度检验报告、日常运行记录、故障排除及维修保养记录等。

3、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旧档的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整理、归档各部门移交档案的各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5、做好档案借阅登记工作,注明借阅档案的名称、密级、借阅方式、数量、期限。

6、为需要查阅利用档案的各部门提供档案原件查阅、复印工作;提供文献索引资料。

7、依据国家统计和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本单位档案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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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企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人身和资产安全。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要与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

2、作为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要对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要成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任命专、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协助管理特种设备日常安全工作。

3、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要督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专、兼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做好以下工作:1、组织制订本单位特种设备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各类特种设备操作规程;2、对本单位使用的所有特种设备进行注册登记;3、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培训,取得资格证后才能上岗;4、定期对特种设备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本单位法人代表人要保证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期间的投入,落实各类设备的定期检验、维修保养和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校验等工作的经费,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5、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作为特种设备的一线管理者,要带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五、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要在思想上保持高度警惕,每天定时巡查本部门使用的特种设备,督促职工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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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和各自操作设备的操作规程,发现违章操作要立即指正,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六、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理睁建议和意见,并积极与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沟通,提高管理水平。

七、各特种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绝对不得隐瞒本部门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有重要事故隐患要及时向本单位法人代表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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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申报定期检验制度

1、为保证特种设备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特种设备应进行定期安全技术检验。

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在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3、设备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检验。

4、设备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本单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可自行安全检查,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报设备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另一份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档案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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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1、每台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向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未办理使用登记证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2、申请办理使用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和资料。

3、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悬挂在使用设备附近的墙上。 4、特种设备拟停用的,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报停,并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保存。重新启用应当经过定期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持定期检验报告向登记机关申请启用,领回使用登记证。

5、申请移装特种设备的,应持有关文件和资料,办理移装手续。完成移装后,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移装后的安装监督检验报告,向移装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领取新的使用登记证。

6、设备需要过户的,应当持使用登记证和有效期内的定期检验报告到原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证注销手续。

7、特种设备需要报废时,使用单位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登记机关,予以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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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特种设备现场检验制度

一、现场检验前需要准备的技术资料:

1、制造相关资料:①装箱单;②产品合格证;③总图,电器原理图,电气布线图;④主要零部件易损件图;⑤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⑥必要时应提供的型式试验报告。

2、安装相关资料:①必要时应提供承重基础的验收或证明文件;②完整规范的自检报告;③安装记录。

3、移装设备应提供上一个检验周期的检验报告。

4、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前,应做全面维修保养并提供相应的维修保养记录。

二、应具备的现场条件:

1、打扫特种设备使用场所的卫生,不应有与设备操作无关的物品和其他杂物。

2、电网输入电压应正常,电压波动应在额定电压值±7%的范围内。

三、应配备的人员:

维修保养单位要有2名专业人员,使用单位设备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到现场配合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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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1、不设置特种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禁区”,自觉接受监督管理; 2、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

3、自觉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对特种设备的调查和现场安全监察;

4、及时反映特种设备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邀请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分析指导,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5、积极配合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文件和资料,如实反映实际情况;

6、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到位。\\,待事故隐患彻底消除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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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

2、明确本单位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3、要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4、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应当办理使用登记证,严禁无证运行。

5、特种设备在使用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并做好迎检工作,严禁超期运行。

6、对特种设备要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自行检查,并作好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7、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要定期校验,严禁超期使用。 8、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种设备警示标记齐全准确。

12、要制定好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该持有上岗证,无证不得上岗。 12、接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依法进行的安全监察。 13、签定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保证设备安全运行。 14、逐级签订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明确责任,各司其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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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1、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以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年、月、日、时、分);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3、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后,除按规定报告外,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相关物件及重要痕迹等各种物证,并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4、为防止事故扩大、抢救人员或者疏通通道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设施时,必须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见证人员应签字,必要时应当对事故现场和伤亡情况录相或者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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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责任状签订制度

为把特种设备安全责任落实到人,规范单位内部安全责任状签订程序及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1、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要求签订责任状。 2、企业法人或负责人与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责任状。 3、安全生产负责人与特种设备管理人员签订责任状。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签订责任状。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签。

6、按责任状的内容,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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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由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2、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管理机构要指定专人管理特种设备技术档案。管理人必须保证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3、归档范围包括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证,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定期检验报告和自行检查的记录,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校验报告,运行故障和事故处理记录,停用、缓检设备的申请资料等。

4、要对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加以指导,协助特种设备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5、做好特种设备台帐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台帐,每台特种设备的技术资料均应单独归档,

6、凡需调阅档案,均须填写档案借阅单,依据借阅权限和档案密级,经有关领导签批后方能借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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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预案流程图

目击者 企业主要领导(联系电话) 值班领导 (联系电话) 安全部门值班员(联系电话) 应急救援队伍人员及联络电话 设备管理部门技术人员及联系电话 当地质监部门监察人员及联系电话 人员救治工程抢险划定警戒 应急恢复 培训教育预防措施内部处理上报材料 现场清理 现场调查 善后处理 应急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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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

为加强对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单位电梯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组长由由分管的副总经理()厂长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

二、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各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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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应急联络机构

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系电话: 地址: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电话: 地址: 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 地址: 。 联系电话: 地址: 人民医院。 联系电话: 地址: 设备维护保养单位: 联系电话: 四、应急救援的培训与演练 (一)培训

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进行有效的培训,从而具备完成其应急任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

培训主要有以下内容:对危险源的突显特性辩识、事故报警、紧急情况下人员的安全疏散、现场抢救的基本知识。

(二)演练

应急预案和应急计划确立后,按计划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经过有效的培训,按照本预案要求,每年组织开展一次事故应急演练。每次演练结束,及时作出总结,对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五、应急处理

(一)接报事故后必须立即完成以下工作:

1、由总经理(厂长)批准,立即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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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执行本预案。当指挥长不在时,由副指挥长负责组织指挥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指挥部根据事故或险情情况,立即组织或指令事故发生地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迅速赶赴现场。

3、通知设备维护保养单位,立即派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 4、立即组织调集应急抢救人员、车辆、设备。组织抢救力量,做好增援准备。

(二)应急处理措施。

1、抢救方案根据现场实际发生事故情况,制定抢救方案,迅速投入开展抢救行动。

2、要立即与人民医院联系,请求出动急救车辆并做好急救准备,确保伤员得到及时医治。

3、事故现场取证救助行动中,安排人员同时做好事故调查取证工作,以利于事故处理,防止证据遗失。

4、在救助行动中,救助人员应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配齐安全设施和防护工具,加强自我保护,确保抢救行动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六、救援器材、设备、车辆等落实

每年安排一定比例的费用,根据本单位的性质、特点以及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需要有针对、有选择地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对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不得挪作他用。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后,本单位的机械设备、运输车辆统一纳入应急救援工作之中。

七、应急救援预案的启动、终止和终止后工作恢复

1、当事故的评估预测达到起动应急救援预案条件时,由应急指挥长启动应急反应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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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事故现场经过应急救援预案实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险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现场人员均得到清点;不存在其它影响应急救援预案终止的因素;应急救援行动已完全转化为社会公共救援;应急指挥长认为事故的发展状态必须终止的;应急指挥长下达应急终止令

3、应急救援预案实施终止后,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和物证,经有关部门认可后可恢复施工生产。

八、应急总结与奖惩

应急救援工作结束后,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1、对在应急抢险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个人,按本单位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对瞒报、迟报、漏报、谎报重特大事故和突发事故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逃脱、擅离职守的人员,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责任追究或处分。对扰乱、妨碍抢险救援的人员,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它事项

1、本救援预案针对有可能发生的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组织实施紧急救援工作并协助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的指导性文件,可在实施过程中根据不同情况随机进行处理。 2、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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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工作程序 在特种设备现场安全检查中 发现安全隐患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向使用单位发出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 设备责令立即停止使用 设备责令限期整改 确定无改造、维修价值的 使用单位委托改造、维修 设备予以拆除 单位进行整改 注销本台特种设备的 改造、维修单位办理开工注册登记证 告知手续后即可施工 登记证 施工完毕后,由检测检验 机构进行检验 取得合格检验报告后, 该设备方可投入使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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