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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制度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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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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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电梯管理制度„„„„„„„„„„„„„„„„„„„„„„„„3 页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5 页 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6 页 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7 页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8 页 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岗位职责„„„„„„„„„„„„„„„„„„9 页 电梯管理人员工作守则„„„„„„„„„„„„„„„„„„„„10页 电梯维修人员工作守则„„„„„„„„„„„„„„„„„„„„11页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12页 电梯常规检查制度„„„„„„„„„„„„„„„„„„„„„„16页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17页 电梯定期检验制度„„„„„„„„„„„„„„„„„„„„„„18页 培训、考核制度„„„„„„„„„„„„„„„„„„„„„„„20页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21页 应急救援和应急演习记录„„„„„„„„„„„„„„„„„„„26页 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27页 电梯机房管理制度„„„„„„„„„„„„„„„„„„„„„„28页 机房消防制度„„„„„„„„„„„„„„„„„„„„„„„„29页 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30页 电梯手动盘车须知„„„„„„„„„„„„„„„„„„„„„„32页 盘车须知(自动扶梯)„„„„„„„„„„„„„„„„„„„„33页 乘梯须知(客梯)„„„„„„„„„„„„„„„„„„„„„„34页 使用电梯须知(货梯)„„„„„„„„„„„„„„„„„„„„35页 使用须知(杂物梯)„„„„„„„„„„„„„„„„„„„„„36页 电梯应备技术档案„„„„„„„„„„„„„„„„„„„„„„37页 电梯定期检验须知„„„„„„„„„„„„„„„„„„„„„„38页 机房操作规程„„„„„„„„„„„„„„„„„„„„„„„„40页 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总则„„„„„„„„„„„„„„„„„„„„41页 机房巡视制度„„„„„„„„„„„„„„„„„„„„„„„„42页 底坑安全操作规程„„„„„„„„„„„„„„„„„„„„„„43页 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安全作业管理制度„„„„„„„„„„„„44页 公司职工住宿管理制度„„„„„„„„„„„„„„„„„„„„45页 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规定„„„„„„„„„„„„„„„„„„46页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49页

35、 电梯大修、改造工作须知„„„„„„„„„„„„„„„„„„„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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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梯管理制度

为确保电梯安全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依据《特种设备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督规定》,特规定如下:

1、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对电梯使用运行的安全负责,应至少设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一名。并建立健全电梯设备技术档案及有关管理制度。

2、电梯使用单位必须委托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签发有资质许可证的电梯专业维修保养单位对电梯设备进行维修、保养,以保证电梯的安全运行。

3、在用电梯实行定期检验制度,检验有效期为一年,未经检验或超过检验周期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4、《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应粘贴在电梯轿厢内明显位置。每台电梯都应有明显的《安全乘梯须知》或《电梯使用须知》。

5、严格执行电梯设备的常规检查制度,当发现电梯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整改,严禁带故障运行,各种检查应均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6、电梯使用单位负责人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电梯《应急救援预案》演习,并记录在案备查。

7、新装、大修、改造电梯前,应到市或辖区质量技术监督机构办理告之手续后即可开工,经检验合格后到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方可交付使用。

8、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及司机必须经专业培训和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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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电梯司机应做到: ①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②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守则;

③及时制止违章乘梯,宣传安全乘梯(使用)须知。

10、电梯发生严重事故或致使人员伤亡事故,使用单位要保护好现场,并应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立即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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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的管理涉及到电梯的技术资料及相关资料的保存与完整。它应直接反映出电梯的状况及电梯的有关数据,因此它是非常重要的。

1、电梯技术档案应由专门的部门或人员进行专项管理。 2、电梯的原始技术档案及检验报告、建档登记、维修保养过程中形成的各种质量记录均包括在技术档案内。

3、有关质量记录应填写清晰、及时、完整并有签字认可。 4、有关部门及人员对质量记录进行收集整理,定期移交专门部门或人员存档。

5、有关责任部门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要求妥善保管质量记录,不得有破损现象。

6、各有关质量记录、检验报告保存期限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存档(如技术监督局定期年检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应保存三年)。

7、当需用技术资料及有关质量记录时,经过必要的审批可暂时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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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岗位职责

1、电梯管理部门负责人在单位法人领导下,对本单位电梯的管理、运行及大修、改造项目、工程进度和施工安全负责计划、组织、实施检验和监督责任,执行本单位与维保单位签定的电梯维保、运行协议,对电梯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管理,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2、在电梯正常运行中,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质量检查及时对运行中发生的故障组织进行修理或采取具体的预防措施;

3、对在维修工程中及司机操作时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违章提出警告批评或经济处罚;

4、对定期检验验收后技术监督局检验人员提出的“整改意见书”具体内容经整改后进行检查,并监督执行;

5、单位负责人每月最迟15日内应组织相关人员对运行电梯进行一次维护、保养工作,了解电梯的运行状况;

6、协调各有关部门解决电梯出现的故障问题,清楚维修人员、司机安全运行工作内容;

7、代表单位与业主、维保单位等进行工作联系,听取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增强乘客满意程度;

8、定期组织关于电梯的《紧急救援预案》演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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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1、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单位负责人) 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员: 安全员: 小组成员:

3、电梯因停电、故障等原因将乘客困在轿厢内,需要解救被困人员时,由组长负责,组织、联系其他小组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

4、当电梯发生漏水、火灾或地震事故时,组长最迟应在30分钟赶到现场,其他小组成员应尽快赶到现场,组织维修或抢救;

5、每年至少一次由组长负责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习; 6、定期巡视检查应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物品的单独保存消防器材应放机房固定部位并应保证在合格有效期内;

7、一旦发生事故,由本组长指挥现场,发生伤人事故时,组织人员打电话报警,救援小组成员救助伤员,保护好事故现场,并及时上报单位法人,事故后要认真分析发生原因。制定防范措施并应写出事故报告;

8、定期对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电梯故障“应急救援”措施及有关专业知识的培训,事故案例的学习,组织单位人员现场演习培训及逃生方法等等;

9、电梯《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对本单位电梯的正常运行负全责;

10、负责对救援物资的准备、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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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单位安全管理员是指导和监督各部门安全工作的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范围在单位全部工作活动中:

1、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及有关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2、对在工作中不按操作规程操作的人员或不能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的人员有指正、批评、处罚的权利;

3、安全员应以身作则,工作期间严禁喝酒;

4、定期检查电梯施工安全及运行状况,预防困人、伤人事故的发生,杜绝火灾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5、不定期检查电梯维修人员、司机操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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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电梯安装/维修人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管理制度,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要求对电梯进行日、周、月、季、半年的维保工作,并及时做好保养、维修记录;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出现故障应及时上报有关人员,参与调查与分析会议;

3、工作中若发生解决不了的故障应及时上报安装/维修负责人,协助解决;

4、若电梯出现故障,应尽快赶到现场,及时修理,以保证电梯尽快投入正常运行,并做好故障记录备案待查;

5、维修人员必须监守自己的工作岗位,始终保持对电梯正常运行的高度负责精神;

6、保证机房、井道、轿厢、底坑等各种设备完好无损,机房内不应有各种杂物;

7、保证主机、控制柜及其他安全设施运转良好; 8、服从上一级领导的工作安排,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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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电梯管理人员工作守则

1、热爱本职工作,钻研专业知识和有关国家对电梯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条例;

2、熟悉本单位有关电梯管理和规章制度,并组织有关人员实施和组织检查;

3、督促有关部门及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电梯正常运行的巡视和检查;

4、以身作则、坚持原则、始终贯彻“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 5、定期组织相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及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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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人员工作守则

1、必须持有有关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操作证》上岗; 2、应具有与所承担的维修工作相适应的技术能力与水平; 3、努力学习和掌握国家技术监督局关于电梯维保、维修工作的有关技术规范及要求,钻研专业知识和维修技术;

4、模范遵守和执行维保、修理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

5、熟知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日、周、月、季的保养内容;

6、服从工作安排,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各项管理制度;

7、工作中应与有关人员《司机、其他的维修人员》密切配合,做到不违章操作,严禁各种事故的发生;

8、工作中,不做与自己本职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确保安全施工。 故障事故:

1、电梯发生故障,应利用轿厢通讯设施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2、不准擅自离岗,工作需要时,应协助维修人员进行维修保养工作。

其他:

应严格遵守本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使用单位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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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颁发的《特种设备监察条例》,国家总局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有关规定,根据特种设备维修、保养的具体要求,编制该操作规程。凡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一、一般安全规定:

1、凡是上岗人员要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后方能参与维修保养工作;

2、凡是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熟知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3、严禁酒后操作和连续长时间工作;

4、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放置“保养、检修”警示牌; 5、电梯维修应以检修速度运行电梯,维修完毕后以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应撤离维修现场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维修、保养工作至少应由两名持证人员进行;

7、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绝缘鞋,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

8、电梯在维修、保养期间严禁载客; 9、电梯在盘车行走时,严禁任何人出入轿厢;

10、应熟悉自己维护、保养电梯的型号、规格及一般故障的解决办法;

11、严禁同时在机房、轿顶、轿内、底坑任何两部位同时进行维修和保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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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在轿厢内工作时:

1、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切不可只看楼层显示即进入轿厢防止踏空坠落;

2、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纵盘各按钮是否灵活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轿内照明是否正常;

3、在轿厢内检修维护时,严禁将外层门敞开走车,如检查门锁时,检查完毕应及时将门关闭以免他人坠落;

4、因故层门暂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安好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挂好明显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入井道;

5、在轿厢内维修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越超轿厢地坎以外,若必须将身体某部位伸出时,一定要先断开急停开关;

6、无论何种情况严禁将身体站在轿厢与层门外之间的位置,以防“剪切”事故的发生。

在机房内工作时:

1、在机房内进行维修工作时,必须将电源开关切断(除因工作需要,且有绝对把握外),挂好明显标记(如严禁合闸)并派专人看守;

2、在机房操纵轿厢时,必须与轿厢内或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好,将层门、轿门关闭完好,门锁作用正常,方可开车.严禁在层门敞开的情况下开动轿厢;

3、在机房盘车前,必须与轿厢内、轿顶上、底坑下的人员联系好,为了防止抱闸打开时轿厢产生意外溜车,操纵盘车人员应继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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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做好随时刹车准备;

4、接近带电体工作时,要有防护触电措施并有专人监护; 5、检查、维修控制柜内各电器元件时,必须断电工作; 6、维修用手持电动工具须由专人保管,使用时按规定做好接零保护。

在轿顶上工作时:

1、在轿顶工作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绝缘鞋,袖口、裤口均应扣紧;

2、在轿顶上不应超过三人同时工作;

3、在轿顶上工作不准开快车,必须用检修速度运行,且应由轿顶控制开或停;

4、轿厢行驶时,不准将身体任何部位探出安全护栏杆; 5、在进入轿厢顶部之前,首先要看清楚轿厢是否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轿顶,防止踏空坠落;

6、在任何情况下,不可将身体跨于轿门与层门之间工作,更不可将身体某部位探于中间梁下、层门口下及各种支架进行工作。若确属工作需要,应具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并切断总电源;

7、在对电梯进行维护时,相邻电梯应相互呼应,以确保安全,如果确实难以达到安全要求时,应将相邻电梯关闭;

8、在轿顶工作时,轿内操作人员必须听从轿顶操作人员指挥; 9、在轿顶维修完毕,离开轿厢时,操作人员应把层门关好,轿顶各开关恢复正常。

在底坑工作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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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底坑内工作应戴好安全帽,将急停开关断开,禁止在电缆、绳索或导轨上滑行、摇荡或攀爬;

2、工作时需要用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时,梯脚要落在实处,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导轨上;

3、在检查换速、限位和极限开关等安全开关时,维修人员必须注意选好安全可靠的身体位置,司机配合要精神集中,听从维修人员的统一指挥,开车前一定要重复口令;

4、在底坑工作需要开车时,维修人员一定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电缆、轿厢护脚板及平衡链兜住碰倒;

5、底坑在有维修人员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启动电梯上、下行时,启动之前,维修人员一定要注意站在安全位置;

6、在底坑工作完毕后,维修人员应恢复各开关,确认完全正常后,方可攀爬梯出底坑,关好层门后,进行试运行;

7、工作完毕后,在爬登出底坑时,电梯轿厢至少应停靠距最低层三层以上,以确保维修人员安全撤离。

三、一般安全规定:

1、凡正式上岗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本安全操作规程 ,严禁工作时谈笑打闹,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2、上班时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胸标志,严禁穿拖鞋或赤脚作 3、 上岗前要了解一般电梯运行情况,做好交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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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为贯彻国家及技术监督局相关文件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常规检查制度。

1、每月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对有关电梯使用、运行工作状况的抽查。发现问题填写“整改意见书”,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保证检查工作的实效性;

2、每月对在进行使用的电梯进行专检和抽检,确保电梯正常使用并满足标准要求。对在次月需要进行年度检验的电梯进行年度最终检验,保证年检电梯符合检验要求规范;

3、电梯有关维修人员每天必须对自己管辖的电梯进行巡检,认真填写“日巡检质量报告”,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上报主管人员,由电梯主管人员组织人员解决;

4、电梯主管人员每月对电梯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状况进行检查,对质量记录的填写状况如内容、签字、日期等进行检查,如有未签字或漏交质量记录的,按相关制度处理;

5、每周要对电梯司机的工作状况、仪表、仪容、运行记录等进行检查,协调有关人员做好电梯司机的服务工作,主管人员每周至少一次对有关司机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主管人员每周对相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布查下周工作,切实做到本周工作本周完成。常规检查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关人员积极的的协调与配合,将电梯运行中的质量问题和不安全因素消灭在检查与整改中,以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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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为保证维修、保养工作各环节密切相连,做到随时维护每日巡检,每周保养,每月保养,每年度保养等特制定本维修、保养制度。

1、每日对电梯进行巡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填写“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单”;

2、每周对电梯进行周保养,填写“周保养工作单”,主管人同应核实情况后,在“周保养工作单”上认可签字;

3、每月最后一周进行月保养,将电梯的维修状况、故障及解决情况汇总,与其他质量记录等一并上交主管人员;

4、每季度对电梯进行季度保养,需由主管人员配合,填写“季度保养工作单”,每部电梯每季度必须保养一次;

5、每年在技术监督局检验之前,有主管人员及维保单位维修人员进行年度保养,填写“年度维保工作单”或“自检记录报告”;

6、当电梯发生故障时,需两人进行操作(电梯司机予以配合),电梯修复后要先进行试运行,确认无误后再投入运行,将修复状况填入“电梯维修工作单”并要求报修人员或配合维修人员确认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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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电梯定期检验制度

凡本单位使用的电梯必须在安全运行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定期安全检验。经检验、整改合格后重新换发新一年度安全运行许可证。

1、有关部门或人员依据电梯档案查询电梯安全运行许可证的使用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检验明细表,在安全运行合格证到期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年检;

2、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之前组织有关人员及维保单位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

3、有关部门或人员在对电梯进行年度保养后,对电梯进行安全性能检查,填写“年度自检记录报告”,使电梯的安全性能满足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有关电梯检验规程的检验要求;

4、新安装使用电梯每一年经验收合格后,第二年应到辖区管理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报检,并将具体检验时间登记在年检电梯的明细表中;

5、电梯主管人员依据电梯轿厢内《安全运行许可证》的有效日期。提前一个月向主

管领导报告检验周期,避免漏报少报;

6、主管人员每月检查有关人员对电梯的报检及检验状况,及时调整存在的问题,作到本单位管理的电梯100%报检,对于合同中要求维保单位报检的电梯,主管人员在《安全运行许可证》到期前一个月通知维保单位,以便能及时地向特种设备技术检验检测机构报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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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所有电梯报检工作均由主管人员负责进行安排,协调确保年度安全检验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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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培训、考核制度

对电梯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司机进行定期的培训与考核是针对电梯这一特种设备而制定的:

1、所培训人员应无妨碍从事电梯作业(维修人员、司机)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应定期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电梯应急救援》《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等培训工作;

3、应定期对维修人员系统培训并使其掌握有关工具和一些仪表的使用(万用表、卡尺、盒尺);

4、应定期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电梯的构造、运行有关知识的培训;

5、应定期对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司机等有关人员对相关电梯法规标准、检验规程及具体技术要求的培训;

6、每年至少对维修人员、司机进行一次考核,并按制度分别给予奖励或处罚;

7、定期组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司机参加由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取证或换证工作;

8、不允许无证或《特种设备操作证》过期未复试人员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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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是特种设备——电梯在管理、运行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一项,具度与要求在第373号令即《特种设备监察条例》第三十一条中明确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由此可见其重要性,故特编制此。

一、紧急电话

1、急救中心 120或999 2、火警 119 3、报警服务 110 4、紧急救援小组组长电话: 5、单位负责人电话: 6、维保单位救援电话: 7、维保人员电话: 8、节假日值班电话: 9、执行部门电话:

二、时间:接到期救援信息后5分钟之内;(标准规定3分钟) 三、因停电造成电梯停梯时的措施

运行中的电梯将会因供电线路的故障或限电等原因造成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轿厢内,则应采取如下方法处理:

1、如果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对乘客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并与维修人员联系,进行断电(拉闸)盘车放人操作,详见《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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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无司机操作,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应与轿厢内被困人员取得联系。说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镇静等待。有备用电源的应及时启用备用电源;

3、若恢复送电需要较长时间,则应进行盘车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盘车方法详见《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4、恢复送电后,及时与轿厢内乘客联系,重新选层恢复电梯正常运行。

四、因电梯故障停梯时的措施

电梯运行过程中,因电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将乘客困在因厢内时,维修人员应安慰乘客安静等待,等待救援,不要擅自行动,以免发生不必要的危险。为解救被困乘客,应由维修人员或在专业人员指导下进行盘车放人操作,具体操作内容《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在解困之前,主管、维修人员应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机操作,司机应安慰乘客镇静等待,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动轿门;

2、告之乘客不要倚靠轿门,不要在轿内吸烟、吵闹; 3、必须听从应急救援人员指挥。 五、发生火灾时的措施

建筑物或电梯间发生火灾后应以立即中止电梯运行为原则,并采取如下措施:

1、 及时与消防部门取得联系,告之火情实际情况,如:地区位置、楼层高低、灾情 大小、有无困人等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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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及时通报单位领导及救援小组组长等相关人员;

3、发生火灾时,对有消防运行功能的电梯,应立即砸开消防功能玻璃,并按动“消防按钮”使电梯进入消防状态。此消防状态启用后一般人不允许再启动电梯,而只供消防人员及有资格人员使用;

4、对于无消防功能电梯应立即将电梯直驶或选层到基站并切断电源或将电梯停于火情尚未蔓延的楼层;

5、有关人员组织疏导乘客尽快离开轿厢,在步行楼梯安全撤离。并将电梯至于“停止运行”状态,用手关闭轿门并切断总电源;

6、井道内或轿厢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停止运行并疏导乘客尽快撤离,切断电源,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灭火扑救;

7、共用井道中发生火灾情况时,其余相邻电梯应立即停于远离火情区,供专业人员或消防人员灭火使用;

8、相邻建筑物发生火灾时,也应立即停梯,以免因火灾停电造成电梯停电而造成困人事故;

六、电梯漏水时的措施

电梯机房一般处于建筑物的最高层,底坑处于建筑物的最低层,井道通过层站与楼道相连接,机房会因屋顶或门窗漏雨而进水,底坑除因建筑物防水层处理不好面渗水外,还会因暖气、上下水管道、家庭用水及因施工不当的跑水等,使水从楼层经井道流入底坑。发生洪水时,井道轿厢及底坑各设施、电器开关等也会遭遇水淹。发生漏水事故除从建筑设施上采用堵漏措施外,还应采取应急措施:

1、当底坑内出现少量水或渗水较多时,应将电梯停在发生渗水楼层的上一层,中止运行并切断总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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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楼层发生跑水、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将轿厢停于进水层的上一层,中止运行,切断总电源,以防止轿厢进水;

3、当机房或底坑时水较多,应立即停梯,切断总电源,以防止发生短路触电事故;

4、当发生漏水时,应尽快切断漏水源,以保证电器设备不沾水或少沾水;

5、漏水电梯在正常使用前应进行除湿处理,如采取擦拭,热风吹干,自然通风,更新管线及有关部件等方法,确认湿水消除,绝缘电阻经重新测试符合要求并经试运行无异常后,方可投入运行;

6、电梯恢复运行后,对漏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应记录清楚并存档备查。

七、发生地震时的措施

1、当接到有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布临震预报时,由主管领导通知乘客按照发布的《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执行;

2、当地震已经发生,其震级为四级以下,烈度为六度以下时,应对电梯进行如下检测:

①检查测试电梯供电系统有无异常; ②电梯主结构如机房、井道、轿厢有无异常;

③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发现异常立即停梯,并使电梯停靠在基站,由专业维修人员检查修理;

④电梯以检修速度上、下全程运行若干次无异常现象时,方可进行试运行,经多次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⑤当地震震级为四级(含四级)以上,烈度为六度以上时,应由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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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人员对电梯进行全面安全检验,无异常现象或对电梯进行检修后方可做试运行;

⑥试运行正常后,应由特种设备检验部门的专业检测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测,经检测合格领取《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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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应急救援和应急演习记录

一、紧急电话;

急救中心 120或999 火警 119 报警服务 110 单位负责人电话:

紧急救援小组组长电话: 执行部门电话:

二、计划演习时间 30分钟 实际演习时间 分钟 三、模拟演习内容:

1、电梯运行中因供电电源中断,造成电梯停梯: 2、电梯因故障困人解救: 3、发生火灾: 4、发生漏水: 5、发生地震:

注意事项及目标要求: 四、参加人员: 现场负责人: 现场指挥人: 参加人员:

五、演习情况分析: 六、演习总评及以后注意事项: 七、结果评定人: 八、记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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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电梯钥匙管理使用制度

电梯是关系到人身安全的特种设备,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和机房设备安全及电源、层门应急开启特制定本制度。

1、电梯机房防火板门、检修门、电源开关和层门外开钥匙必须指定专人保管,单位内有多个机房的,各种钥匙要做好耐磨损的标记,由主管人员集中保管;

2、如需用机房钥匙防火门、检修门钥匙,应报主管人员批准,由专业人员配合开锁,不得将钥匙借与他人;

3、电梯司机使用的电梯电源(开梯)钥匙,应由运行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发放,并建立领用和借用登记本;

4、电梯外开专用层门机械钥匙的使用应为受过专门训练并取得电梯维修、检验等相应资格人员,层门外专用钥匙的发放要有专人负责,建立领用登记本,无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不能领用;

5、需要配制机房、电源锁及开机械锁时必须报主管领导批准,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准私自配制;

6、各备用钥匙应由专人妥善保管;

7、当单位人员变动时,原保管人与接替人要办理交接手续。应有文字记录,并由双方签字;

8、当合同到期更换维保单位时,由主管领导办理交接手续,并要求原维保单位交出机房、防火门、检修门钥匙外开机械钥匙及司机开锁电源钥匙,做好交接记录;

9、电梯所用各种钥匙,借用记录应由专人保管完好,以随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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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电梯机房管理制度

1、电梯专用机房应做到随时上锁,门锁钥匙应由主管人员或专门人员保管;

2、机房应通风良好,照明满足要求,门窗关闭灵活,任何季节机房内温度应保持在摄氏5度—40度之间;

3、机房内应保持干净、整洁,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危险物品,不准堆放其他杂物;

4、机房内消防器材应放在显著位置,并保证齐备良好,在有效期内;

5、电梯机房应每周打扫一次卫生;

6、闲杂人员不准进入机房,若因工作需要需要确定进入时,须经主管人员批准,并在专业人员陪同下进入机房;

7、未取得《特种设备操作证》人员,不得随意动用,操作电梯设备;

8、由专业人员依据《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持机房内设备设施表面无积尘、无锈蚀、无污物。保证电梯的正常运行;

9、电梯机房因维修、保养等造成停梯时,应在基站挂出告示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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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机房消防制度

1、电梯机房是电梯的主控心脏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安全操作规程,未经批准不得架设临时线路,各种线路和机械部位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经常检查维修、保养,防止因短路引起的火灾事故;

3、机房配设的消防器材和安全用具要注意保护不得随意移动,并按期检查或检验消防器材,对逾期和失效器材应及时更换,标明存放位置;

4、机房内严禁吸烟、存放油类、棉丝、抹布、易燃易爆等物品,机房、轿厢顶、底坑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整齐;

5、维修人员要对机房加强管理,定期到现场检查做到人走灯灭锁门;

6、所有机电设备灭弧罩必须齐全,发现机电设备有打弧拉弧现象,要立即更换;

7、发现火情要积极救险,做好防护措施,并及时拨打119火警报警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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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故障状态救援操作规程

《紧急救援操作说明》

电梯运行中因电梯故障或供电中断等原因突然停驶,将乘客困在轿厢内,应由维修人员及有关人员进行紧急救援,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1、电梯在故障状态救援须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2、救援人员需要保持镇静,及时与单位及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告之具体情况;

3、电梯司机应向乘客说明故障原因,使乘客镇静等待,并劝阻乘客不要强行扒轿门或企图出入轿厢,并与维修人员取得联系;

4、不准从轿厢安全窗撤离被困人员,以防发生人身伤害事故,; 5、确定统一指挥、监护、操作人员;

6、指挥人员维修人员应了解被困人数及健康状况,轿厢内应急灯是否完好,轿厢所停层站位置,以便开始救援操作;

7、在救援工作开始前,必须先检查各层门是否关闭;

8、在救援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员,救援操作将开始,请司机或乘客予以配合;

9、在机房拆去曳引电动机轴头的防护罩(若有的情况下); 10、按照电梯手动盘车须知程序进行操作;

11、当轿厢未超出顶层或底层平层位置时,可向较省力的方向移动轿厢。当电梯超出顶层或底层的平层位置时,则应向顶层或底层的反方向移动轿厢;

12、当按上述方法和步骤操作救援时发生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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援,并及时拨打“110”电话进行紧急救援;

13、故障状态下救援工作结束后,应由维修人员全面检查故障原因,并及时处理恢复电梯的正常运行;

14、维修人员及有关人员应将故障原因及排除方法记录在事故记录本上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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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电梯手动盘车须知

1、手动盘车前必须切断主电源开关;

2、通过对讲电话告之轿厢内乘客,不要依靠在轿厢门上,应尽量远离轿厢门,听从操作人员指挥;

3、手动盘车操作至少应由俩人以上进行,一个用开闸搬手打开制动器,另外一人(或二人)进行盘车;

4、盘车时应缓慢进行,尤其当轿厢轻载状态下,往上盘车时防止因对重侧重,造成溜车;

5、当轿厢盘至就近层站平层时,应停止盘车,并使制动器复位; 6、确认制动可靠后,手应放开(或拿下)盘车手轮;

7、从曳引绳层标及其他措施确认轿厢平层位置后,维修人员到轿厢停站楼层用外开机械钥匙打开层、轿门放出被困人员;

8、对无变速齿轮箱的电梯进行盘车时,应加倍小心,防止因电梯轿厢的总重量所产生的重力加速过大而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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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盘车须知(自动扶梯)

当自动扶梯发生故障或因有卡阻物导致自动扶梯停止运行需要进行手动盘车时,应按下述步骤进行:

1、确认自动扶梯全行程之内无人或其他杂物;

2、确认扶梯上(下)入口处已有维修人员进行监护,严禁其他人员上(下)自动扶梯;

3、断开主电源开关;

4、将上(下)机房盖板放到安全处; 5、装好盘车手轮(固定盘车轮除外);

6、把抱闸扳手放入制动器指定位置,用力压抱闸扳手,使制动器打开;

7、按照盘车运行方向标志进行上(下)慢速盘车;

8、故障(卡阻物)消除后,取下盘车手轮,并放回到固定位置(固定盘车轮除外);

9、当检修运行正常后,方可进行试运行;

10、当试运行正常后,将上(下)机房盖板恢复后,方可进行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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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乘梯须知(客梯)

1、注意轿厢内是否具有《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2、乘梯时应相互礼让,不得在轿厢内打闹,蹦跳或进行其危害电梯安全运行的行为;

3、应正确使用轿厢内外各按键,请勿乱按,服从电梯司乘人员指挥;

4、电梯门在打开状态时请勿使用外力及物品强行阻止电梯门关闭,电梯运行中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强扒电梯门,以免发生停梯事故;

5、请勿在轿厢内吸烟、吐痰或从事其他不文明行为,不准携带易燃易爆及腐蚀性物品乘坐电梯;

6、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员搭乘无人职守电梯的,应有成年人陪同;

7、电梯运行中如发生任何意外,应利用轿厢内警铃和通讯装置与电梯维修、管理人员联系,等待救援,切勿扒门脱离以免发生危险;

8、本梯为载客电梯,严禁载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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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使用电梯须知(货梯)

1、注意轿厢内是否具有《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2、电梯门在打开状态时,请勿使用外力或物品强行阻止电梯门关闭,电梯运行中不得用手或其他物件强扒电梯门,以免发生停梯事故;

3、不允许装送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严禁超载荷使用。若遇特殊情况,须经司机和管理部门同意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入;

4、不允许利用轿厢安全窗的开启装运超长物件;

5、除特别设计的载货电梯之外,切勿用机动铲车在一般货梯内装卸货物;

6、电梯运行中如发生任何意外,应利用轿厢内警铃和通讯装置与电梯维修、管理人员联系,等待救援,切勿扒门脱离以免发生危险;

7、本梯为载货电梯,严禁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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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使用须知(杂物梯)

1、电梯应有《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未经检验合格或超过检验有效期的电梯不得使用;

2、使用电梯时,应确认各层门已关闭完好;

3、请使用警铃按钮通知各层站,该层使用电梯,并按下相应层站按钮;

4、打开层门后严禁将身体、头部伸入轿厢之内;

5、食(货)物装卸完毕后,应将层门关闭,并确认完好; 6、电梯运行中如发生任何意外,应利用轿厢内警铃和通讯装置与电梯维修、管理人员联系,等待救援,切勿扒门脱离以免发生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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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电梯应备技术档案

电梯设备的技术档案材料应完整地反映出该台设备的所有数据及状况,并能通过对技术资料的了解,解决实际运行中发生的各种有关问题。因此,对于每一台电梯的档案材料均需完整、无缺、备查。电梯设备的技术档案应包括: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

2、安装、改造、大修告之书验收资料及设计资料和记录 3、验收检验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及整改意见书至少保存三年以上)

4、运行使用维修保养和常规检查记录 5、设备故障与事故记录

6、该台设备出厂的随机文件及施工记录 ①产品出厂的随机文件及施工记录 ②使用维护说明书(中文) ③电器线路示意图及符号说明 ④电器敷线图 ⑤部件安装图 ⑥机房井道布置图 ⑦施工记录

⑧安全部件的形式试验报告副本(限速器、安全钳、门锁、缓冲器等)

7、使用单位与有资质的维修、保养单位签定的维保合同或大修、改造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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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电梯定期检验须知

电梯定期检验每年一次,使用单位需按上一年检验合格证签发日期到期日提前一个月到辖区特种设备检验所报检,确定具体检验日期:

一、使用单位应备如下材料: 1、特种设备注册登记录

2、前一年定期检验报告(包括整改意见书) 3、电梯技术资料

4、与维保单位签定的维修、保养合同 5、本单位有关管理制度 二、维保单位应备事宜

1、本单位维修、保养资质证明(复印件需加盖原始公章) 2、参与定期检验维保人员个人操作证(复印件) 3、正常情况下应备维保人员数: 检验1台——6台至少2名 检验6台——10台至少4名 检验10台——20台至少6名

凡被检台数超过20台。维保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与检验单位有关负责人联系,确定实际需要人数。

三、领取检验报告及合格证标志

1、被检电梯结论为“合格”的电梯可于十日内直接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领取合格证;

2、被检电梯结论为合格,但有整改项目的电梯,需由维修保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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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整改完毕,并填写结果后,由使用单位在整改意见书上加盖公章后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领取合格证;

3、被检电梯结论为不合格的,需由维修保养单位整改合格后,重新报检。使用单位应在整改意见书上加盖公章确认,经再次检验合格后,办理领取检验报告及领取合格证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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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机房操作规程

1、完善机房的各种管理制度;

2、进入机房人员为设备专业人员,维修操作人员作业时必须配戴安全帽和穿绝缘鞋;

3、做好各设备的标志名称及用途;

4、电源电压超过36V的要标明“警告”“注意”标志; 5、禁止一切带电作业,临时行灯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 6、修理和检修设备时应切断电源开关,并挂上“禁止合闸”警告牌,并且有人监护;

7、电梯紧急操作时,必须按《机房手动盘车抢救办法》进行; 8、做起吊作业时,操作人员应首先检查吊钩吨位和牢固性,起重物品的安全性(手拉葫芦、绳套及绳卡),无误后再估算起重物品重量与吊钩起重限量相匹配,绝对禁止超限量工作,操作人员在起重时应躲开起重物下面和重物斜拉角,保护好人员及设备的安全;

9、救援工具和消防设备存放在指定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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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总则

1、凡公司录用人员,须遵守法令和首都市民精神文明公约。 2、员工应按工作岗位,认真学习、严格遵守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关的规定。三级安全教育结束,正式上岗前须与公司签定《安全责任保证书》。

3、遇有安全隐患时应主动予以排除,如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报告,不准擅自行事,否则后果自负。

4、凡人为责任事故,一律追究当事者责任,并按事故后果、事故背景,酌情给当事者以批评、扣除奖金、记过、警告、一段时期不予晋级直至除名的处分。

5、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责任安全监督、执行人,应对本部门人员、设备安全实施监督,并对本辖区发生的责任事故视情承担责任。

6、本总则未尽事项,按补充规定办理。

7、本总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先前发布的《公司员工安全行为总则》与本总则不符处,以本总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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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机房巡视制度

在执行维修工岗位责任制的前提下,对各管片班组维保人员编制此制度:

1、每日不少于一次对电梯的机房进行巡视; 2、每日清理机房各设备及机房油污和尘土一次;

3、每次巡视机房对电梯进行眼观、手模、耳听对设备进行故障判断,杜绝第一故障的发生;

4、检查各设备标志是否齐全; 5、照明齐全且有足够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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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底坑安全操作规程

1、在进入底坑工作,首先把电梯放到底层端站的上一层,如检查安全钳时,应有两人操作,其中一个在轿顶以检修速度开车,另一人进入底坑工作;

2、断开急停开关切断总电源,再下到底坑工作,打开底坑检修照明灯,如工作需要开车时,必须采取措施,确保安全,并派专人看管监护,进入底坑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安全帽;

3、在检查换速及极限开关与缓冲器作业时,作业人员必须选择好安全可靠的身体位置;

4、在底坑工作需要开车时,工作人员一定注意站好安全位置,防止被随线或平衡链拌倒;

5、底坑有人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开动轿厢到顶层或对重下到底坑时,中作人员应站在安全位置,防止被对重撞伤;

6、对重侧防护拦做好醒目警告标志;

7、做好防水防渗漏措施,绝对禁止底坑存有积水和杂物; 8、底坑深度超过1.6米时,设置固定可靠的爬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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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电梯机房、井道、轿厢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本着安全第一,优质服务和方针,在实施机房与井道、轿厢的安全作业,制定以下规定:

1、机房与轿厢和轿顶要配备有效对讲设备;

2、进入井道作业,要佩带安全帽,穿绝缘鞋和工作服; 3、机房与轿厢或轿顶必须有2人以上配合作业; 4、禁止酒后作业和作业时吸烟;

5、在使用电气焊和喷灯时需经甲方同意并开动火证,方可施工,并配备消防设备和监督员;

6、严禁操作人员一只脚在厅门里和一只脚在厅门外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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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公司职工住宿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发展,职工人数逐渐增多,为了保证职工有一个良好的住宿环境,公司制订如下住宿管理规定:

1、公司的学徒工、一般维修工、电梯司机及其他工作人员,均在公司或甲方提供的集体宿舍住宿;不准带亲友住宿,如有亲友探亲来访,确需住宿,在住宿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征得本组负责人或甲方有关管理人员同意方可住宿,但住宿时间不准超过十天。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因工作繁忙,并负责有一定责任,从工作角度考虑,为了减少后顾之忧,在可能的情况下,同公司负责解决其单独住宿问题。

3、公司基层管理人员住宿在甲方提供的集体宿舍,不安排单独住宿。如果甲方住房条件允许,并且在其他职工住宿安排合理的情况下,基层管理人可单独住宿,若甲方对其单独住宿有异议时,公司可出面帮助协调,但基层管理人员必须尊重协调结果。

4、凡不具备单位住房资格的职工,而本人又要求单独使用房间的,如条件允许,公司酌情考虑安排,但本人要支付一定的房费,收费标准另议。

5、外部人员或公司其他职工到宿舍走访时,要遵守公共道德,不得妨碍其他职工的正常生活和休息,被访职工应在晚10时之前请来访人员离去不允许随意留宿。

6、工余时间住宿人员外出,必须在当日晚11时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返回,要告知负责人或本宿舍的同事,说明情况及所去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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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便有事查找。

7、宿舍内外卫生环境要保持干净、整洁;被、褥叠放有序,不准私自在宿舍内打隔断、乱拉电线、乱堆物品及乱倒垃圾,并注意防火、防盗、防触电、防煤气中毒。(注:维修工宿舍要在每日早8点时前打扫干净,电梯司机宿舍卫生要在每日9时前打扫干净)。

8、节约使用煤气、水、电;其费用原则上由个人承担。 9、住宿人员应服从宿舍所在地管理单位的有关规定,并注意和邻里搞好团结。

10、上述各项规定请每位职工认真遵守执行,违反上述规定,公司将视其造成的后果给予当事人必要的行政或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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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规定

1、每个电梯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每个维保的电梯机房必须配备2个以上灭火器。

2、施工现场和维修人员应作到对消防器材存放部位,会使用,遇火能灭,发生火灾能报警。 3、电气、焊作业:

1)电气焊操作人员要经培训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2)电气焊操作前应先办理动火证,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操作; 3)电气焊操作时,必须清除周围的可燃物,不准与油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交叉作业,氧气瓶、乙炔瓶相距不得小于5m,作业点与两瓶间距不得小于10m(如果作业点与两瓶之间有墙隔挡,则距离可适当减少);

4)作前,灭火器、看火人必须到位,加以防护。操作结束,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隐患。

5)外电焊作业,遇有五级以上大风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4、施工现场每天要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技检部的检查工程现场的安全同时,也要检查消防安全,检查要有记录,受检单位要派人参加。

5、对于消防监督部门和公司安全部门发出的火险隐患通知和检查记录提出的问题,必须做到定隐患性质、定解决措施、定解决负责人、定解决时间,并按要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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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于防火安全责任制严重不落实的,如违、违章用火、用电;违章作业;在禁止吸烟的区域内吸烟;未按规定办理动火证先施工的;发生火灾未按规定上报的;对直接责任人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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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为了施工员工在施工现场贯彻安全第一、节约用电的思想,到安全用电和安全使用电动工具,试暂行以下规定:

1.

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作业上岗证;

2. 所有临时用电的线路施工,必须由现场的电工进行操作,且佩带相应的防护用品及工具;

3. 临时用电的电源线应采用绝缘铜线或电缆线,电线截面积不应小 于承担负荷电流所需截面积 .

(见表)。注:明敷设,环境温度不大于40℃时. 导线截面积 1.5 2.5 4 6 10 16 25 35 50 BV绝缘电线20 27 36 46 84 115 140 175 允许电流 VV电力电缆 30 37 52 65 87 105 130 4.

在线路施工中严禁一切带电作业,断电的开关箱一定要加锁,有

“禁止合闸”字样警示牌或有专人看守;

5.

配电箱、开关箱应设二级漏电保护,且与使用规格相匹配,电源

入线一定要执行3相5线制;

6.

施工中的电动工具入线电源线要压(插)紧固,电源线无接头无

破损,手持电动工具绝缘要完好;

7.

检修行灯的电源电压不得超过36V安全电压,有潮湿的地方电源

电压不得超过24V电压;

8.

施工配置的配电箱、开关箱、电动工具,在使用之前必须测试绝

缘电阻,并做好测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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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施工区、生活区架设配线应符合规范,特殊部位的内外线路按规

范采取安全防护,必要时,要有线路走向、配电箱分布图及标示;

10. 施工中带有电火花的作业,应设有干粉灭火器材,且有专人看守,注意防火;

11.对无证上岗和违章操作的施工人员发现一个例罚一例,造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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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电梯大修、改造工作须知

一、办理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之书请到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并应备齐下列资料:

1、企业资质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甲、乙双方加盖公章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之书 4、大修、改造工程的合同 5、当年的定期检验报告 6、大修、改造施工方案 7、施工技术交底资料 8、施工安全交底资料 9、有关电路原理图、接线图

10、若电梯改造更换控制柜、曳引机、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应备各项型式试验报告及合格证

11、若电梯大修改造涉及部件材料,应提供材料证明及合格证 12、该大修、改造项目施工人员操作证

二、施工完毕后,到辖区特种设备检验所报检,应注意事项: 1、对设备的大修、改造后无故障运行达到3000次以上 2、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均合格,并按要求填写完毕 3、经甲方同意报检(自检记录应有甲方签字、盖章) 4、确定具体检验日期

三、验收检验时应必备材料及注意事项 1、备齐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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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备齐施工记录和自检记录(必要时的试验数据与图表) 3、甲方负责人必须到现场

4、施工单位负责人、检验员及施工负责人必须到现场 5、施工单位维保人员不少于2人(应为该项目施工人员) 四、领取合格证与更改登记表

1、大修、改造电梯验收合格于十日之内领取检验报告及领取合格证;

2、大修、改造电梯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该按整改项目要求进行整改项完毕,经甲方确认盖章后,重新申请复检,待复检合格后按第一条进行;

3、领取合格证后需到辖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监察部门办理更改该台电梯“注册登记表”有关数据及维修保养单位等项目内容:

4、对大修、改造电梯的完整资料,施工单位最迟三十日内应交甲方备案;

5、以上要求全部办理完毕后,该台电梯允许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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