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首页用材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与实例

用材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与实例

来源:锐游网
用材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方法与实例

林木资源资产也称为立木资源资产,是森林资源资产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是森林资源资产中产权交易最活跃的部分,也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最主要的内容。用材林是森林资源中以生产木材为主要目的的部分,在森林资源中面积最大、蓄积量最多。用材林根据其内部结构与经营方式的不同,可分为同龄林与异龄林两大类,其林木资源资产也分为同龄林林木资源资产和异龄林林木资源资产。

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的规定,林木资产评估测算的方法主要有:市价法,包括市场法(市场价倒算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收益净现值法、收获现值法、年金资本化法);成本法(序列需工数法、重置成本法)。

一、市场价倒算法

市场价倒算法又叫剩余价值法,它是将被评估林木资源资产皆伐后所得木材的市场销售总收入,扣除木材生产经营所消耗的成本(含税、费等)及应得的利润后,剩余的部分作为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EWCF (5-1)

式中:E——评估值; W——木材销售总收入; C——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F——木材生产经营段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是成、过熟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常用方法。该法所需的技术经济资料较易获得,各工序的生产成本可依据现行的生产定额标准进行测算,木材价格、利润、税费等标准都较易收集。立木的蓄积、胸径和树高在资产核查中已确定 ,无须进行生长预测,财务的分析也不涉及到投资收益率和折现率等问题。该方法计算简单,测算结果最贴近市场,最易为林木资源资产的所有者、购买者所接受。

该法测算时关键的问题有: 1、合理确定木材的平均价格

在木材市场上,木材的交易价格是按口径、长度确定的,是规格化的产品价格。而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这种规格化的产品价格必须转化成某种材种或某类材种的平均价格。由于不同的林分所产出的同一材种的规格不同,其同一材种的平均售价将发生很大变化。在单片的成熟龄林分的评估中,必须根据待评估林分的胸径、树高、形数、材质,以单独确定材种的平均价格,而不能直接采用当地的材种平均价格。在大面积的评估中应根据近年来的交易价格和未来森林资源总体状况确定其材种的平均价格。

2、准确确定待评估林分各材种的出材率

构成立木资产的林木蓄积不是规格化的产品,不同林分的立木由于胸径、树高、形数和

1

材质的不同,其不同材种的出材率有很大的差别。材种出材率的差异直接影响了木材的总售价,税费的测算,使评估结果发生较大变化。

3、合理计算税费

在木材的交易中,虽然税费的标准有明确的规定,但各地的计税基价规定可能不同。税费收取的项目、幅度都可能不一样,有些企业可能还有政策性优惠。因此,其税费的数量必须依照当地调查的实际资料确定,而不能参照其他地区的标准进行。

4、合理确定木材生产经营成本

木材生产经营成本主要包括作业准备成本(伐区设计费、道路维修费等)、采伐成本(场地清理、采伐、打枝、造材、铲皮等费用)、集运成本(集材、短途运输费用)、销售费用(检尺、仓贮)、管理费用、不可预见费、税费等。这些成本的项目多,涉及的范围广,不同的山场成本不同,在单块小班的评估中必须根据小班的具体情况确定其成本,在大面积的评估中要以待评估资产的整体平均水平确定其成本。

5、合理确定木材生产经营利润:它包括采运段利润和销售段利润两部分。实际操作中主要考虑经营者的生产经营管理水平,社会的平均利润率,通过认真细致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的收集,综合确定每立方米林木的合理木材生产经营利润。

市场价倒算法主要用于成、过熟林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但在一般的收益现值法、土地期望价法、收获现值法中,其林分主伐的预期收获的计算均是采用该法进行,它是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最基本的方法。

例:成、过熟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

成、过熟林林木是可立即采伐或在近期内可采伐的林木,一般采用市场价倒算法或现行市价法。在林木资源资产交易市场发育不充分、买卖交易不活跃及资金交易价格透明度低的地区,市场价倒算法是成、过熟林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首选方法。

例5-1:2008年某个体户拟转让10 hm杉木林分,该林分经营类型为一杉中,年龄为28年,林分平均胸径为16cm,平均高为15m,蓄积为150m/hm,请评估该小班价值。

据调查相关技术经济指标为:

1、木材销价:杉原木900元/m,杉综合750元/m

2、税费计征价:杉木原木600元/m,杉木综合材300元/m。 3、木材经营成本

(1)伐区设计费:按蓄积7元/m (2)检尺费:8元/ m (3)直接采伐成本:90元/m; (4)道路维护费;5元/m (5)短途运输成本:15元/m (6)销售费用:销售价的1%

2

33

3

3

3

3

3

3

3

3

2

2

(7)管理费:销售价的3% (8)不可预见费:销售价的2% 4、税费

(1)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征收。 (2)维简费:按统一计征价的8%征收。

(3)森林植物检疫费:按调运木材统一计征价的0.2%征收。 (4)增值税:按不含税价的6%征收。 (5)城建税:按增值税额的5%征收。 (6)教育附加税:按增值税额的3%征收。 (7)所得税:按不含税价的2%征收。

5、经营利润率:直接木材生产成本的15%计算 6、投资收益率:6%

7、出材率:按待评估山场成熟林林木的平均胸径以及当地生产的实际情况,确定杉木出材率70%(其中原木25%;综用材45%)

8、林地使用费:按新林价(杉原木160元)的30%计,综用材为原木林价的70%。 9、平均主伐年龄:杉木中径材平均主伐年龄为26年, 解:根据上述指标计算:

1、每立方米杉原木纯收入为:900-7÷0.7-8-90-5-15-900×(1%+3%+2%)-600×(12%+8%+0.2%)-900÷1.06×(6%×1.08+2%)-90×15%-160×30%=463.3元

2、每立方米杉综用材纯收入为:750-7÷0.7-8-90-5-15-750×(1%+3%+2%)-300×(12%+8%+0.2%)-750÷1.06×(6%×1.08+2%)-90×15%-160×30%×70%=409.3元

3、据此可计算该林分评估值为:10×150×(25%×463.3+45%×409.3)=450015元 为此,该林分评估值为450015元 二、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也称市场成交价比较法。它是将相同或类似的森林资源资产在目前市场上的实际成交价格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EKKbG (5-2) 式中:E一评估值;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Kb一物价调整系数,可以用评估基准日工价与参照案例交易时工价之比或评估基准日

时某一规格的木材价格与参照案例交易时同一规格的木材价格之比;

G一参照物的市场交易价格(可按面积或按蓄积)。

现行市价法是一般资产评估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方法。理论上它可以用于任何年龄阶段、任何形式的森林资源资产。该法的评估结果可信度高、说服力强、计算容易,但主要取决于

3

收集到的参照案例的成交价的可靠程度。采用该法的必备条件是要求存在一个发育充分的、公开的森林资源资产市场,在这个市场中可以找到各种类型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参照案例。

使用现行市价法时关键的问题是: 1、合理选择评估的参照案例

现行市价法评估时,其评估的结果主要取决于所收集的参照案例的评估价格的合理程度,因此,选定几个合适的评估案例是使用该方法的关键所在。案例的林分状况应尽量与待评估林分相近,其交易时间应尽可能接近评估基准日。

2、正确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与物价指数调整系数

由于森林资源资产不是规格产品,故其林分的质量差异极大,各参照案例的林分不可能与待评估林分完全一致,必须根据林分的蓄积、平均直径、地利等级等因子进行调整。此外,由于森林资源资产的市场发育不充分,要找多个近期的评估案例十分困难,而利用过去不同时期的评估案例必须根据当时的物价指数以及评估基准日的物价指数进行调整。

3、合理综合确定评估值

根据《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试行)》规定,使用现行市价法时必须选用三个以上的评估参照案例。应用不同评估案例测算的结果可能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因此,必须根据待评估林分的实际情况,以及它与各个参照案例的林分的差异综合确定一个合理的评估值。 三、收益净现值法

收益净现值法是收益法的一种,它通过估算被评估的林木资产在未来经营期内各年的预期净收益按一定的折现率折算为现值,并累计求和得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评估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EntnuAtCt (5-3)

(1i)tn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At——第t年的年收益; Ct——第t年的年成本支出; u——经济寿命期; i——折现率; n——林分的年龄。

收益净现值法通常用于有经常性收益同时具有经济寿命的林木资产,如经济林林木资产。这些资产每年都有一定的收益,每年也要支出相应的成本,同时具有一定的经济寿命期。收益净现值法的测算需要预测经营期内未来各年度的经济收入和成本支出,其预测较为麻烦,在无法使用其他方法进行评估时才采用的方法。

选用该方法时必须注意:

4

1、各年度的收益和支出预测

各年度收益和支出的预测是年净收益现值法的基础,它们决定了评估的成败。因此,必须尽可能选用科学、可行的预测方法来进行预测,以满足评估的要求。预测的收益和成本都应按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测算。

2、折现率的确定

收益现值法中折现率的大小对评估的结果将产生巨大的影响。一般来说,折现率中不应含通货膨胀因素,一则因为通货膨胀率变化不定,确定困难;二则在未来收益的预测中直接用评估基准日的价格较为方便,预测未来的价格较预测实物量更为困难。所以在收益现值法中采用的收益和成本都按基准日的价格水平进行测算,它们之间不存在通货膨胀率。但如果在未来各年的收益和成本的预测中已包括通货膨胀因素,则其折现率也应包括通货膨胀率。在确定折现率时要注意与预期收益的口径保持一致。

四、年金资本化法

年金资本化法是将被评估的森林资源资产每年的稳定收益作为资本投资的收益,再按适当的投资收益率求出资产的价值。其计算公式为:

E式中:E——评估值;

A (5-4) iA——年平均纯收益额; i——投资收益率。

该方法公式简单,要测定的因素少,计算方便,但它的使用有两个严格的前提条件: l、待评估资产的年收入必须十分稳定;

2、待评估资产的经营期是无限的,它可以无限久地永续经营下去。

年金资本化法主要用于评估年纯收益稳定的森林资源资产,如花年毛竹林资源资产、均匀龄级结构的整体森林资源资产。该测算公式稍作改变也可以用来测算大小年明显的毛竹林资源资产价值和异龄林资源资产价值。

该方法的合理应用必须注意两个问题:一是年平均纯收益测算的准确性,要认真测算各项收益、成本及成本的利润,将收益总额减去成本和成本的正常利润,剩余部分才是其纯收益;二是投资收益率必须是不含通货膨胀率的当地该类资产的投资的平均收益率。

五、收获现值法

收获现值法是根据同龄林生长特点提出的专门用于中龄林和近熟林林木资产的评估测算方法。该方法利用收获表预测的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在主伐时纯收益的折现值,扣除评估后到主伐期间所支出的营林生产成本(评估后第二年开始支出的成本)折现值的差额,作为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值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5

uAuDa(1i)uaDb(1i)ubCtEnK untn(1i)tn1(1i)(5-5)

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Au——参照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指木材销售收入扣除采运成本、销售费用、管理

费用、财务费用及有关税费和木材经营的合理利润后的部分),即主伐时的林木资产价值;

Da,Db——参照林分第a、b年的间伐纯收入(n>a,b时,Da,Db=0); i——投资收益率;

Ct——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主要是森林的管护成本);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收获现值法是评估中龄林和近熟林资产经常选用的方法。收获现值法的公式较复杂,需要预测和确定的项目多,计算也较为麻烦。但该方法是针对中龄林和近熟林造林年代已久,用重置成本易产生偏差,而离主伐又尚早,不能直接采用市场价倒算法的特点而提出的。该方法的提出解决了中龄林和近熟林资产评估的难点,将重置成本法评估的幼龄林资产与用市场价倒算法评估的成熟林资产的价格连了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系统的立木价格体系。该法的使用必须注意:

1、标准林分u年主伐时的纯收入预测

主伐时纯收入的预测值是收获现值法的关键数据,其测算通常先按收获表、生长模型或其他方法预测其主伐时的立木蓄积量,然后再按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计算出主伐时的纯收入(立木价值)。其采用的木材价格、生产定额、工价等技术经济指标均按评估基准日时的标准。

2、投资收益率的确定

由于收益和成本测算中均按评估基准日时的价格标准测算,因此,其投资收益率必须是扣除通货膨胀因子的该森林经营类型当地平均收益水平的投资收益率。

3、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

评估后到主伐期间的营林生产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在一般的生产实践中间伐的成本在间伐纯收入计算时已扣除了,因此这一阶段的营林成本主要是按面积分摊的年森林管护成本(V),这一成本相对比较稳定。这样可用有限期年金的现值进行测算,

CtV[(1i)un1] (5-6) tnuni(1i)tn1(1i)u为便于计算可将(5-5)式简化为:

AuDa(1i)uaDb(1i)ubV[(1i)un1]EnK (5-7) unun(1i)i(1i) 6

4、主伐时间u的确定

主伐时间u通常取该林分所属森林经营类型的主伐年龄的龄级下限。即主伐年龄为v级,龄级年限为5年时,u=21年。

5、间伐时间及间伐纯收入的确定

林分的间伐时间通常按该林分所属经营类型或经营类型措施设计表所规定的间伐时间设定,其间伐的数量按当地该类型a年或b年生林分间伐的平均水平,根据木材市场价倒算法计算。但必须注意①同一规格的间伐材的价格要低于主伐材;②间伐的单位生产成本要高于主伐时的单位生产成本。

6、调整系数K的确定

在收获现值法中,调整系数K主要是对主间伐的收益值进行调整,依据待评估林分的现实的蓄积和平均胸径与参照林分在同一年龄时的蓄积和平均胸径(通常是收获表、生长过程表或生长模型上的值)的差异来综合确定。

收获现值法应用于中龄林和近熟龄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操作实务中,林分质量调整系数、林分主伐时的蓄积量和小班树种组成比中非优势树种调整也是影响林木资源资产价值的不容忽视因素,现说明如下:

①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在中、近熟林林分林木资源资产评估中,以单位面积蓄积量和平均胸径两项指标确定调整系数K1与K2,最后综合确定总的林分质量调整系数K,即K=K1×K2。

K1K2现实林分单位面积蓄积 (5-17)

参照林分单位面积蓄积现实林分平均胸径 (5-18)

参照林分平均胸径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操作实务中,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的关键是寻找适合评估地区的林分生长过程表或收获表。目前此类数表没有颁布统一的国家或省级标准,而林业科技工作者对一些主要树种的林分生长过程表的研制进行了较为深入研究,取得了不少的科研成果,这些成果对评估操作有借鉴意义,要注意收集。但因研究工作的局域性和数表的权威性影响了数表的应用。为此,评估地区所收集到林分生长过程表,须进行数表的适用性检验,经检验适用,方可作为参照林分的生长过程。此外,也可收集评估地区近期主要用材树种各龄组或各龄段主要测树因子的数据资料,或者分别森林经营类型收集用材树种各龄组或各龄段森林资源调查数据,结合国家或省级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技术规范中的技术指标资料,运用数学方法构建林分生长过程模型,以此作为参照林分的生长过程。

②林分主伐时蓄积量预测

林分主伐蓄积量的预测的关键是主伐年龄和林分生长模型的确定。主伐年龄在评估实务中一般已有明确规定。可根据评估目的的需要采用其中值、上限或下限。生长模型一般采用

7

适合评估地区的生长过程表或收获表的模型,也可利用森林资源调查数据运用数学方法构建林分生长过程模型。

③小班中非优势树种调整

树种组成比也是一个影响评估结果的因素,在木材交易市场中,不同的树种、不同的材种的市场价格有较大的差异,在林木资源资产评估的基础数据中,除三类调查外,在二类调查数据库中所提供的数据是优势树种的各测树因子的平均数据即优势树种的胸径、树高和蓄积量等。由于组成比中各树种的测树因子的实际数据无法获得,因此,在计算林分调整系数时也常常以优势树种的各测树因子生长过程代替小班整体,从而导致以优势树种的生长代替非优势树种的生长,使评估结果在树种组成中非优势树种占比重比较大时会产生较大的误差。在按小班进行资产评估时,可对这一因素予以调整。其步骤为:

首先,对应小班优势树种的经营类型寻找与之对应的非优势树种的经营类型,如以杉木为主的集约杉木高指数大径材对应于集约马尾松高指数大径材,依此类推。而阔叶树仅有四种经营类型,则以大、中径材对应经营类型。

其次,以对应的非优势树种的经营类型计算小班现实林龄的标准林分平均直径(d非)、平均树高(h非)和单位面积蓄积量(m非)以及该小班森林经营类型主伐年龄的标准林分平均直径(D非)、平均树高(H非)、单位面积蓄积量(M非)。

再次,计算小班非优势树种的现实林龄林分平均直径(dk)、平均树高(hk)、平均蓄积量(mk)予以调整如下:

mk(5-19)

dk hkdd非Dmm非M

(5-20) (5-21)

hh非H式中:m、d、h——现实小班单位面积蓄积量、胸径、树高;

M、D、H——现实林龄时优势树种标准林分蓄积量生长曲线对应的单位面积蓄积量、胸

径、树高。

最后,预估主伐年龄的非优势树种的直径、树高、蓄积量。

MkmkM非m非mm非MM非m非mM非M (5-22)

依此类推得:

DkdD非D (5-23)

8

HkhH非H (5-24)

2

例5-3:现有某国有林场拟转让一块面积为10hm的杉木中龄林,年龄为14年,蓄积量为135m/hm,经营类型为一般指数中径材(其主伐年龄为26年),假设每年的营林管护成本为90元/hm,由该地区一般指数杉木中径材的标准参照林分的蓄积生长方程预测其主伐时平均蓄积量为300m/ hm,现实林龄(即14年生)标准参照林分的平均蓄积量为150m/ hm,该林分已经过间伐不再要求间伐,请计算该林分的林木资产评估值。

有关技术经济指标(均为虚构假设指标)

(1)营林生产成本:从造林第五年起每年的管护费用为90元/ hm。

(2)木材销售价格(参照成过熟林而得):杉原木900元/ m;杉综合材:750元/ m (3)两费统一计征价:杉原木600元/ m;杉综合:300元/m (4)增值税计征价:杉原木750元/ m ;杉综合:550元/ m (5)木材生产经营成本(含短运、设计、检尺等):140元/m

3

3

3

3

3

33

3

2

3

2

3

2

2

3

2

(6)地租:新林价的30%得杉原木48元/m;杉综合33.6元/m (7)木材生产经营利润:杉原木15元/ m;杉综合12元/ m (8)林业投资收益率:6%

(9)出材率:杉原木出材率为25%;杉综合出材率为45% (10)育林费:按统一计征价的12%计 (11)维简费:按统一计征价的8%计 (12)木材检疫费:按统一计征价的0.2%计 (13)销售费用:10元/ m

(14)管理费用:按销售收入的5%计

(15)不可预见费:杉原木18元/ m,杉综合15元/ m (16)增值税:以起征价的6%计

(17)城建税、教育附加合计:以增值税的8%计 解:预测主伐时蓄积量M=mn×Mu/Mn=135×300/150=270 m

主伐时杉原木纯收入A1=W-C-F-D=900-140-600×20.2%-48-15-10-900×5%-18-750×6%×

(1+0.08) =454.2元/m

主伐时杉综合材纯收入A2=W-C-F-D=750-140-300×20.2%-33.6-12-10-750×5%-15-550×6%×

(1+0.08) =405.7元/m

现在至主伐期间的营林管护成本合计

33

3

3

3

3

3

3

3

9

TV(1i)un1i1iun90(10.06)(2614)

12

=755元/hm(2614)0.06(10.06)(2614)由此可计算其总评估值为

E=S×M×(f1×A1+f2×A2)/1.06- -S×T=10×270×(0.25×454.2+0.45×405.7)/1.06-(2614)

-10×755=389821元

故该杉木中龄林评估值为389821元

六、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条件下重新购置或建造一个全新状态的被评估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成本,减去被评估资产已经发生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得到的差额作为被评估资产价值的一种评估方法。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重置成本法是按现时的工价及生产水平,重新营造一块与被评估森林资源资产相类似的资产所需的成本费用,作为被评估资源资产的评估值。其计算公式为:

EnKCt(1i)nt1 (5-8)

t1n式中:En——n年生林木资源资产评估值;

Ct——第t年的以现行工价及生产水平为标准的生产成本(年初投入); i——投资收益率; n——林分的年龄; K——林分质量调整系数。

在用材林经营过程中,造林成本的投入在短期内得不到回报,营林成本的不断投入,所营造的林分在不断生长,林分的蓄积在积累增加,资产的价值在升高。用材林的经营中,在其主伐以前长达一二十年以至数十年的时间内,森林经营仅有少量的间伐收入,其收入远低于投入,直到主伐时才一次性得到回报。

根据用材林的经营特点,其重置成本法与一般资产的重置成本法有三大区别: 1、森林资源资产的重置成本法必须按投资收益率计算复利

在用材林经营中其资产的建造期长达数十年,在这期间经营基本上没有收益(或仅有少量收益),只有不断地支出。资金占用的时间很长,资金的占用必然要求支付资金的占用费——利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长期的资金占用必须计算复利。

2、用材林资产的重置成本法不存在成新率的问题

用材林的经营过程中,资产的使用仅形成资本的累积,使用过程中没有收益或很少收益,资产的价值一直增加,要到主伐时才一次性收回。因此,在用材林的重置成本法中一般不存在着用材林资产的折旧问题,也就不存在成新率。

10

3、用材林资产重置成本法中的调整系数

用材林的林分的质量差异较大,其重置成本是指社会平均劳动的平均重置值。其林分的质量是以当地平均的生产水平为标准。但各块林分由于经营管理水平的不同,与平均水平的林分存在差异,因此,各块林分的价值必须用林分质量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在森林经营中经济林经营的状况又与用材林不同,经济林在营造成林进入盛产期后,其每年均有一定的产出,而且存在着经济寿命期。因此,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又与用材林资产评估,以及一般资产评估不同。其主要区别是:

1、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必须扣除年度的收益

经济林进入始产期后,开始少量产出其经济林产品并逐年增加,其当年的投入成本已不完全是投资成本,而包含了部分经营成本。经营成本形成了经济林产品,产生了经济收益。在重置成本中扣除经营成本,即将当年的收益(Au)作为经营成本扣除。其公式

EnK(CtAt)(1i)nt1 (5-9)

t1n2、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法必须确定重置期限(营造的年限)

经济林进入盛产期后,开始大量产出其经济林产品,其年度的收入大大超出年度的成本投入,但在这个阶段前,成本投入很多,收益很少,甚至没有收益。因此这一阶段前可以认为是该项资产的营造期(即重置期)。其重置成本的计算最多仅能计算至营造期末,达到重置成本的最高值作为重置全价,年龄继续增加,公式重置成本将下降。由于经济林营造期也长达数年,因此,其重置成本的计算也要计算复利。

3、经济林资源资产评估中的重置成本存在着成新率问题

由于在盛产期中经济林有较高的产出,过了盛产期其产量就明显下降,以至收不抵支。它存在着经营寿命问题。因此,经济林资源资产存在着各种类似的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可以也应当测算其成新率,其成新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l-已收获的年限÷盛产期的年限 (5-10) 在森林资源资产的评估中,重置成本法主要适用于幼龄林阶段资产的评估。

在实际操作中,评估的关键是确定林分质量调整系数和功能性贬值调整系数。 林分质量调整系数通常由株数调整系数、树高调整系数和蓄积量调整系数综合构成。 ①株数调整系数K1

株数保存率是衡量林分造林质量的重要指标:

株数保存率(r)=林地实有保存株数/造林设计株数

(5-12)

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在幼龄林(未成林造林地幼树)的评估中,当r≥85%,K1=1;当r<85%,K1=r。

11

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在未成林造林地中,如果保留株数少于40%,一般认为造林失败,必须重造,而且重造的成本并不比初次造林成本低,因此,在未成林造林地中当r≤40%时,

K1=0。

在幼龄林阶段中后期,林分一般已郁闭,如果株数少于40%,但林木的分布均匀,有成林希望,这时K1不能等于零,可以等于r,也可以根据最终的保留株数和现实株数的比值综合确定。

②树高调整系数K2

按《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规定:

树高系数hr现实幼龄林林分平均树高 (5-13)

同年度参照林分标准平均树高确定树高调整系数的关键在于寻找合适的参照林分的平均树高。通用的做法是选择适合评估地区的各树种幼龄树高平均生长过程表,拟合树高平均生长方程,测算评估年度的平均树高作为参照林分的标准平均树高。若无法得到合适的生长过程,可采用各地进行造林验收时使用的各年龄参照林分的标准平均树高,也可采用评估资产所在地区或近邻地区的世界银行项目的速生丰产林各年龄平均树高的测定值拟合的方程来预测评估年度的平均树高(但重置成本应以世界银行项目的速生丰产林的投资标准)。评估实际操作中,由于林分质量参差不齐,也由于人工抚育措施的不同,例如以壮苗或挖大穴施肥等导致在幼龄时的树高大于标准平均树高,这时应用平均造林成本进行重置成本计算时,其成本就要大大高于重置造林成本,则其调整系数应该大大高于1,而根据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的研究成果表明,这种幼龄林因经营措施造成的超高状况,并不会对将来的蓄积量收获产生等比例的促进作用。因而,不能简单地将hr作为K2的取值,为此应进行必要的调整;当树高低于标准平均树高则K2=hr。

③蓄积量调整系数K3

对于已郁闭成林的幼龄林,尤其是对年龄较大或处于幼龄末期的幼龄林林分,其调查中已有一定的蓄积量,对于将来而言,其影响因素已由考虑其是否郁闭成林逐渐向具有多少的蓄积量转变。同时由于林分质量、木材市场价格及市场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影响,还要考虑幼龄林评估价值与中龄林的评估价值平稳过渡。故对于处于幼龄林末期的林分引进蓄积量调整系数予以调整,其调整系数为:

K3现实林分的单位面积平均蓄积量

同年度参照林分单位面积标准平均蓄积量(5-14)

应当注意的是造成中幼林评估值过渡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林分质量,当排除林分质量不正常因素后,其中幼龄林的评估值仍可能存在的差异部分应归因于评估方法上的差异,中龄林评估立足于收益角度采用收获现值法,并以蓄积量调整与胸径调整为主。而幼龄林评估则立足于成本角度,为了便于中幼林评估值之间的可比性,这时使用蓄积量调整系数而不再

12

采用株数及树高调整系数,即K=K3,反之,K=K1×K2。

功能性贬值调整系数:应用重置成本法对幼龄林进行评估,由于用材林经营周期很长,常达数十年之久,幼龄林阶段也常在十年以上,故其投资幼龄林阶段,短期内无法获取回报,因此,林分的实体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较难计算,而事实上在林分质量调整中已考虑了林分的实体性贬值。在森林经营中由于存在着技术进步的问题,尤其是对于成熟期长达数十年以上的林木资源资产,在其生长过程中可能就存在技术进步,从而形成资产的功能性贬值,故在评估中须考虑其功能性的贬值。

功能性贬值是指由于技术相对落后造成的贬值。测算功能性贬值是根据资产的效用、工耗、物耗、能耗水平等功能方面的差异造成的成本增加和效益降低,确定相应的贬值。在林木的生产经营中存在着技术进步,故存在着相对而言的技术落后。以福建省造林标准为例,过去,福建省各地造林均按旧的造林标准执行(挖大穴,密植),随着造林技术研究的深入,新的造林标准在挖穴规格、造林密度上均比原来小。这种培育制度的改变会降低营林成本,但不影响最终的产量。传统营林技术及其他主客观的影响,目前各地在执行造林标准时仍有不少是采用旧的造林标准,包括世行贷款造林标准亦是如此,这种由于新技术的产生而导致旧造林标准的额外造林成本就构成了功能性贬值。

在用材林幼龄林资源资产评估中所涉及的主要是各营林工序的成本,而发生功能性贬值的林分往往是在前几年以旧的营林技术所营造的林分,在现实评估中由于营林技术的提高产生功能性贬值,故根据资产评估学功能性贬值的计算。

功能性贬值额=∑(待评估资产年净超额营林成本×折现系数)

(5-15)

对于一般性资产评估其折现系数的计算关键在于被评估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的估计。而对幼龄林评估则是在现时对照过去所营造的林分进行评估,故其评估时的使用年限为各营造林工序与幼龄林龄组上限的距离。故式(5-15)可改写为:

qCt1ntCt1int1nt1

Ct1it1n(5-16)

式中:q——功能性贬值率;

n——现时经营各树种幼龄林龄组上限;

Ct——旧营造林标准各年单位面积投资额; Ct——新营造林标准各年单位面积投资额。

例5-2:某小班面积为10hm,林分年龄为4年,平均高2.7m,株数2400株/hm,要求

13

2

2

用重置成本法评估其价值。

据调查,在评估基准日时,该地区第一年造林投资(含林地清理、挖穴和幼林抚育)为5250元/hm,第二和第三年投资为1800元/hm,第四年投资为900元/hm,投资收益率为6%。按当地平均水平,造林株数为2550株/hm,成活率要求为85%,4年林分的平均高为3m。

解:已知n=4,C1=5250元/hm,C2=1800元/hm,C3=1800元/hm,C4=900元/hm,i=6% ∵该小班林木成活率=2400株/hm÷2550株/hm=0.94(即94%)>85% ∴K1=1

2

2

2

2

2

2

2

2

2

2

K2=2.7 m÷3 m =0.9

EK1K2Ct1i4nt110.95250元/hm21.0641800元/hm21.0631800元/hm21.062900元/hm21.0610573.5元/hm2

t1 14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