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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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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

医疗是一个汉语词语,有医治和疾病的治疗两个含义。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供大家参考选择。

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近年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以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为抓手,以“三坚持、三公开”的方式将互联网+监管贯穿于医疗卫生行业监管全过程,最大限度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办事群众减负、让群众受益。

一、推进“三坚持”,切实减轻广大群众办事负担。一是坚持信息化,实现群众办事“零跑腿”。切实落实政务服务“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将所有应驻卫生健康政务服务事项全部集中进驻至市政务中心实体大厅,授权首席代表负责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方便群众办理。同时,所有审批事项均可全程网办,即办事群众可登录贵州政务服务网提出审批事项办理申请,纸质相关材料通过邮政速递送达卫生健康审批部门窗口,从申请到领证整个过程都可以通过互联网+邮政速递实现。

二是坚持利民化,实现群众办事“零花费”。对所有行政审批

事项的证件或凭证一律取消工本费,并且依托政务中心提供的邮政速递专线,所有发出的凭证或证件送达至申请人均由政务中心承担邮费,办事群众一分钱也不需花费。

三是坚持规范化,实现群众办事“零材料”。结合工作实际,梳理“信用承诺+审批服务”容缺受理事项,即办事群众可在申请部分材料欠缺的情况下作出相应承诺后,卫生健康审批部门先行受理预审办理。同时,制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目录清单,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卫生健康审批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行政事项,实现部分审批事项办理群众仅需提供身份证填写相关承诺书即可办理。 二、推进“三公开”,持续优化医疗行业监管机制一是信息公开,发挥集中公示作用。全面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要求,将卫生健康行政审批、行政处罚信息按规及时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进行集中公示。截止目前,市卫生健康局已公示法人行政许可信息*条、自然人行政许可信息*条,法人行政处罚信息*条、自然人行政处罚信息*条。

二是惩戒公开,发挥信用监管作用。依托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贵州**),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三大类别建立信用信息监管机制,将违规失信行为纳入部门联合信用惩戒范畴,对失信行为进行公开。

三是示范公开,发挥榜样引领作用。对公共场所、民营医疗机构实行量化分级管理,根据其规范程度,按A、B、C、D四个等级进行评审,并按等级适当减少卫生监督日常巡查频次,引导各类公共场所、民营医疗机构积极争创诚信单位,扩大社会影响力。

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情况报告

根据《关于做好芒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迎检准备工作的函》,现将芒市医疗保障局开展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芒市医疗保障局挂牌成立于2019年3月,现有干部职工17人,设有党支部1个,党员11人,主要承担全市40万人口的医疗、生育、大病保险的参保缴费及医疗救助的待遇支付和两定医疗机构服务的协议管理工作,内设办公室、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医疗保险管理中心。2020年芒市共签约管理定点医疗机构28家,其中:14家公立医疗机构营医院,10家民营医院,4家民营诊所;定点药店153家(含连锁店)。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抓思想认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从重点监管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转向全行业监管,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从单项监管转向综合协同监管,从主要运用行政手段转向统筹运用行政、法

律、经济和信息等多种手段,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是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健康芒市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手段。作为新成立的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完善相关制度,强化保障措施,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抓药品招采,进一步降低药品虚高价格。为贯彻落实好《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卫健委、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局机关各股室、医保中心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待遇保障和医药服务管理股,明确了专人负责工作开展,同时要求辖区内公立医疗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形成了上下联动、责任一体的工作格局。按照州局的统一部署,组织完成了第一批25个中选药品、第二批32个中选药品、第三批86个品规中选药品的历史采购量统计报送及开展集中采购报量工作。同时,认真做好监管工作,一旦发现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对中选药品进行网下采购、规避中选药品的使用等情况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责令整改处理,同时向上级部门反馈,确保了该项工作健康稳定发展,切实让广大群众感受到了集中采购带来的政策红利。

(三)抓支付改革,用好用活基金调节杠杆。一是为有效控

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增长,提高参保人员的受益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推进以总额预付为主,按病种付费、按项目付费的多元复合式医疗保障支付方式,根据《德宏州2020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总额包干实施方案》精神,全面推行全市住院总额付费包干和门诊总额付费包干两种支付方式改革。二是为严格执行分级诊疗制度,制定下发了《芒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诊转院有关工作的通知》,按照“急慢分治,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原则,严格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未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直接到县级医院住院的降低5%的报销比例,直接到州级医院住院的,降低10%的报销比例。

抓欺诈骗保,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医保基金是老百姓的“救命钱”,为参保患者守好用好“救命钱”,是医疗保障局重要的工作任务之一。芒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州医保局积极加强辖区内医疗机构的监管,重点核查辖区内的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分解住院、重复住院、多记药品诊疗费、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协助建档立卡户等贫困人口开具药品变现,利用虚假发票报销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行为,2020年取消定点医院1家,定点药店2家,对违规资金进行了相关处罚。在打击“两定”医药机构违规行为的同时,保障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

(五)抓疫情防控,认真履行好部门职能。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防控工作,按照国家省、州医保局要求和

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芒市医疗保障局充分发挥医保基金保障作用,全面落实资金保障,积极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一是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覆盖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二是简化异地就医手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异地就医先救治后结算,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减少患者流动带来的传染风险。三是落实特殊报销政策。治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定点医疗机构医保总额预算管理,实行按项目付费,并对集中收治患者的定点医疗机构提前预付资金。目前,芒市医疗保障局已预拨300万元医保基金给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定点救治医院(其中州人民医院预拨100万元,州中医医院100万,市人民医院100万),专门用于支付确诊患者就医报销费用,确保每一位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

(五)抓便民务实,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辖区内参保群众到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出院结算时,医院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进行“一站式”及时结算,患者和家属只需缴清个人自付住院费用,医疗机构垫付的医疗费用,经医保经办部门审核后下月按时拨付到位;二是简化慢特病办理程序。将申办周期由半年一次缩短为每月一次;申报地点由医保中心调整为州内的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和医保中心;针对异地医院就医确诊的慢特病取消二级以上公立医院限制,但是需要提供相关材料由州内二级以

上公立医院进行复审,进一步简化了慢特病办理流程。进一步增加贫困人口的满意度及幸福感,医疗保险兜底保障民生作用进一步加强。

三、存在问题

芒市医保局在落实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中积极作为,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医保基金监管压力大。随着群众对就医需求的不断增加,城乡居民医保资金压力不断加大,部分医疗机构出现门诊总额包干资金及住院总额预付资金使用超支情况。同时,由于基金安全运行的防范手段有限,内控制度、数据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等措施不够健全。二是需进一步加强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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