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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汉语(副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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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词

(一)程度副词

表示程度高的主要有“最、绝、极、太、殊、尤、甚”等;表示程度加深的主要有“弥、

益、愈”等;表示程度不深、轻微的主要有“少、略、微、稍、颇”。

太后之色少解。(战国策·触龙说赵太后)

其颇深者察鱼鳖,其尤深者观蛟龙。(论衡·别通)

(二)范围副词

表示总括全部的有“皆、悉、尽、咸”等;表示范围小的有“但、徒、特、第、直、仅”。

小人有母,皆尝小人之食矣,未尝君之羹。(左传·隐公元年)

不闻爷娘唤女声,但闻黄河流水鸣溅溅。(乐府诗集·木兰诗)

不可,直不百步耳,是亦走也。(孟子·梁惠王)

(三)时间副词

“行、垂、且、将”等表示动作行为将要发生;“方、正、适、会”等表示正在进行;

“既、已、业、尝、曾”等表示已经过去;“长、常、雅、素、俄、暂、姑、”表示动作行为

的久暂。

(四)情态副词

方式:俱、并、间、微、窃、故、固;速度:暂、遽、猝、立、即、旋、稍、渐;频率:

数、亟、累、屡、仍、辄、每

(五)否定副词

常用的有“不、弗、毋、勿、未、非、否”等。

1.不和弗:都是表示一般的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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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王南征而不复,寡人是问。(左传·齐桓公伐楚)

风之积也不厚,则其负大翼也无力。(庄子·逍遥游)

在秦汉以前,“弗”字的使用范围非常狭窄,一般来说,“弗”字后面的动词只能是及物

动词,但动词后面却不带宾语。这是和“不”的用法显著不同的。例如:

功成而弗居。(老子)

不知乱之所自起,则弗能治。(墨子·兼爱上)

“弗”字后面动词带宾语的例子,在先秦非常少见。例如:

虽与之俱学,弗若之矣。(孟子·告子上)

2.毋(无)和勿:都经常用于祈使句,表示禁止或劝阻,意思是“不要”或“别”。这

是和“不、弗”的重要区别。例如:

苟富贵,无相忘。(史记·陈涉起义)

百亩之田,勿夺其时。(孟子·梁惠王上)

有时“毋”和“勿”用于陈述句,则表示一般的否定。这种用法频率较低。

欲无获民,将焉避之。(左传·晏婴论季氏)

3.未:表示对尚未实行的某种动作、行为或状况的否定。

宋人既成列,楚人未既济。(左传·僖公22年)

有时,“未”字只表示一般的否定,和“不”的意义比较接近。例如:

君未知战。(左传·僖公22年)

见兔而顾犬,未为晚也;亡羊而补牢,未为迟也。(战国策·楚策4)

4.非和否:“非”和“否”都是特殊的否定副词。“非”所否定的不止是动词,而是后

面整个谓语。例如:

吾非至于子之门,则殆矣。(庄子·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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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例是否定谓语和主语的关系,后例是否定叙述句中的谓语,表示对某一事实的否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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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也是一个用法特殊的否定副词,它和表肯定的应答之词“然”对立,相当于“不”

或“不是的”。例如:

孟子曰:“许子必种粟而后食乎?”曰:“然。”“许子必织布而后衣乎?”曰:“否。许

子衣褐。”(孟子·许行)

“否”用在肯定否定迭用的句子里,表示否定的一面。例如:

吾得见与否,在此岁也。(左传·襄公30年)

不问可否,不论曲直。(李斯·谏逐客书)

(六)谦敬副词(表敬副词)

可以分尊人和自谦两类。

1.尊人的有“请、幸、谨、敬、惠、辱”等。

2.自谦的表敬副词,常用的有“窃、忝、猥”等。例如:

臣闻吏议逐客,窃以为过矣。(李斯·谏逐客书)

(七)指代性副词

指代性副词“相”和“见”,是两个特殊的副词,它们用在及物动词前面作状语,意义

上指代宾语,动词后面宾语不再出现。

1.相:

作指代性副词用,指代第一、二、三人称,表示动作偏指一方。

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贺知章《回乡偶书》

时时为安慰,久久莫相忘。《孔雀东南飞》

若望仆不相师,而用流俗人之言。《报任安书》

从许子之道,相率而为伪者也。《孟子·许行》

2.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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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以后,用作副词,在动词前。

生孩六月,慈父见背。李密《陈情表》

家叔以余贫苦,遂见用于小邑。

(八)语气副词

确认:乃、即、必、定、诚、信、果;委婉的测度、商榷或论议:其、盖、殆;出自意

外的惊异:曾;祈使:其;反诘:岂、其、庸、宁

老臣病足,曾不能疾走。(战国策)

昭王之不复,君其问诸水滨。(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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