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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所目标责任书

来源:锐游网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精神,全力完成好吉林省政府下达的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任务,在3月3日召开的白山市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上,白山市政府与六个县(市)区签订了《2006年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状》。具体内容是:

(一)就业和再就业方面:①创造城镇就业岗位3.6万个,其中:政府出资购买公益性岗位规划落实数量0.25万个;②城镇新增就业2.9万人;③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万人,其中:大龄就业困难对象(4050人员)再就业0.4万人;④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⑤创业促就业成功项目达到500个;⑥财政就业专项补助资金到位1410万元; ⑦劳务输出人数达到12万人,其中:省外劳务输出人数达到6.5万人,吉林保安进北京人数达到600人,境外就业人数达到0.25万人;⑧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当年新到位金额达到400万元;⑨小额担保贷款当年新发放金额达到1200万元。

(二)劳动关系方面:①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其中:私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70%;②农民工工资当期支付率达到100%;

(三)培训鉴定方面:①下岗失业人员技能培训人数达到10850人;②下岗失业人员培训后就业率达到65%; ③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培训人数达到3000人,创业成功率达到55%;④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到12000人,其中:参加职业技能鉴定高技能人才人数达到1000人;⑤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实训基地建成率达到100%。

(四)养老保险方面:①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6万人,其中: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参保人数达到7.7万人,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人数的比例达到92%;②基本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额达到23712万元;③基本养老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率达到98%,其中:社区管理率达到88%;⑤上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按季

到位率达到100%。

(五)失业保险方面:①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3.77万人;②失业保险费征缴金额(含清欠)达到1800万元;③失业保险金按时足额发放率达到100%。

(六)医疗保险方面: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3万人,其中:城镇居民参加住院医疗保险人数达到4万人;②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率达到96%。

(七)工伤保险方面: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0.5万人,其中:高风险企业参保率达到90%;②工伤保险缴费率达到95%。

(八)金保工程方面:①社保基金管理合规率达到100%;②省市联网达标率达到100%;③市级数据中心基础建设达标率达到100%。

(九)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方面:①符合低保条件城市困难居民应保尽保、分类施保率达到100%;②市、县财政城市低保资金最低预算到位率达到100%;③城镇低保资金社会化发放率达到100%;④街道(镇)、社区城市低保工作信息化建设达标率达到50%。

一、新增就业岗位 600 个。 二、城乡统筹就业 1、完成城乡统筹就业1 53o 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就业 1000 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330 人(其中 就业困难对象 就业 75 人),农村劳动力转移200人。 2、 建立充分就业社区 3 个,积极推进就业岗位援助保障托底机制工作,加强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管理,确保辖区内零就业家庭动态为零 。 3、继续做好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在“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招聘周”和“大中专技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活动中每次至少组织50人参加招聘会。 4、进一步做好劳务输出工作,全年至少有组织输出2批15人以上的务工人员外出就业。 三、

城乡统筹培训 完成城乡统筹培训 1005 人,其中:城镇失业人员培训 690 人,下岗失业再就业培训 75 人,农村劳动力 非农技能 培训 240 人 (其中移民培训 50 人) 。 四、就业再就业政策落实 1、小额担保贷款 放贷 9 人,做好小额贷款贷后监管工作。 五、社会保险 1、社会保险扩面 1050 人,其中:养老保险扩面 450 人,医疗保险扩面100人, 失业保险扩面 200 人, 工伤保险…… 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单位职责

信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单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及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制定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配套政策规定;编制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制定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的管理规则;代表市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并监督执行。

(三)研究制订全市促进城乡就业的实施办法、规划,指导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统筹管理全市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劳动就业工作,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贯彻落实职业介绍机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我市中国公民出境就业和境外公民进入本市就业的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职业分析和分类、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职业技能竞赛等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在国家教育工作方针、政策的指导下,制定全市技工学校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制定在职职工技能培训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以及就业训练中

心、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的政策;落实全市职业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奖励和职业技能竞赛的规则、政策和措施;制定全市劳动预备制度实施办法;指导技工学校和职业培训机构的师资队伍建设。

(五)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研究拟定我市劳动关系调整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劳动关系调整体系;负责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实施工作;审核并发布全市企业劳动定员定额标准;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监察工作,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依照国家制定的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拟定相关实施办法并监督实施;参与评定国家、省、市级企业劳动模范;承办政策性安置和工人调配工作。

(六)拟定全市企业职工工资及其它劳动报酬的宏观调控政策和措施及工资确定办法;拟定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落实行业工资收入调节政策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发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落实省发布的企业工资指导线;审核市属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

(七)贯彻落实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和劳动仲裁的规范、规则;负责协调、指导全市劳动争议处理和仲裁工作;负责全市劳动关系双方发生劳动争议后调解和仲裁工作,依法受理劳动争议案件和涉及劳动工作的信访案件;会同有关部门处理与劳动争议有关的集体上访、罢工和突发事件。

(八)综合管理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工作;按照社会保险的政策、标准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对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

(九)负责全市劳务输出管理工作,开辟劳务输出渠道,为我市富余劳动力转移搞好服务。

(十)承担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统计和信息工作,组织建设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信息网络。

(十一)组织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科学技术研究成果推广应用、产业发展和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标准化工作。

(十二)负责我市劳动和社会保险领域的省际、国际劳务技术合作与交流。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保所工作任务和职责

一、新农保工作。整理新农保新增人员档案,核对续保人员交款情况,对到年龄的参保人员及时上报,做好记录,及时发放养老金。

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作。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继城镇职工、新农合制度在我区全面实施后又一重大惠民政策。自这项工作开展以来,办事处成立了领导小组,加大宣传力度、舆论引导;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做到应缴尽缴,应保尽保。

三、企业养老保险工作。为解决辖区内企业员工、临时工的养老保险问题,羊山新区及平桥相关部门多次召开会议并举办学习班,我社保所均到席参加学习。现已联合企业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办公,通知有需要的企业和个人提交相关文件,逐一办理。

四、失地农民职业培训工作。为解决辖区失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要将职业技术培训做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经常组织辖区失地农民进行职业技术培训。

五、廉租房及公共租赁房工作。为有效解决新区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职工和来新区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问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知道意见》(国办发〔2011〕45号)、住房和城乡建设等七部委《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房的指导意见》(健保〔2010〕87号)等规定,结合新区实际情况开展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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