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文件 鲁经贸改字[2009]141号
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
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各县(市、区),省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山东省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5号)要求,现将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重点项目印发给你们,请与规划一并组织实施。
这批项目共200项,总投资1819亿元。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和我省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具有较高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促进工业调整振兴具有重要作用。
各市要抓紧组织企业完善环保、土地、规划、安全、节能、备案(核准)等相关手续,认真执行国家产业和行业准入条件,按照国家和省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权限和有关要求报批项目。未经投资主管部门备案(核准)、且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开工建设。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协调,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〇〇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钢铁 规划 项目 通知
抄报:各部门,省常委会,省政协
省,省,济南军区,省军区。 各民主党派。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29日印发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