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法规
策划 乐税网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
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标 签】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
【颁布单位】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文 号】沪税所一﹝2001﹞100号【发文日期】2001-04-02【实施时间】2001-04-02【 有效性 】全文有效【税 种】企业所得税
各区县财政局、税务局、各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通过光华科技基金会的公益、救济性捐赠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二○○一年四月二日
乐税网( http://www.leshui365.com/ )邮箱: Jiufu@leshui365.com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