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网 合 一 入 网 合 同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O一二年三月
合同编号:1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三网合一入网合同
甲 方: 乙 方:
为活跃地区各族群众文化娱乐生活,丰富用户电视荧屏,促进有线电视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天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根据广播电视发展需求,加快三网融合步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广电行业有关规定,明确双方在入网施工过程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入网客户
1、客户名称: 。 2、地理位置: 。
3、建设项目; 三网融合(宽带 固定电话 有线电视 VOD视频点播 )安防 弱电管网的承建 。
4、终端数量: 个。
5、居民客户第二终端数量: 个。 6、安装方式:明(暗)线终端。 二、入网费
1、依据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新价非函字(1997)22号《关于有线电视
收视费、入网费问题的通知》文件,用户开通时,乙方收取有线电视入网费每户 元整。
2、客户办理宽带、固定电话等业务时,根具客户选择资费情况进行开通。 3、依据新发改收费[2007]84号《关于制定维吾尔自治区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的批复》文件,用户开通时,乙方向用户收取第一终端有线电视入网费每户 元,收视维护费 元/年,第二终端按照网络部相关规定标准收取费用,如物价局调整按调整后价格执行。其它增值业务根具客户选择资费情况进行开通。
4、本合同入网费总额为人民币: ¥ 元, (大写: 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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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乙方在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三天内一次性支付本合同入网费总额的 50% ,房屋整体验收后再支付 50% 。
6、甲方只敷设室内预埋管,室内桥架和楼层分线盒、面板模块、室外管网等其他各项材料和人工均由乙方承担。
7、乙方按照甲方实际入住量收取费用。 8、乙方不存在缴纳滞纳金开户费。
三、入网施工
1、甲方在具备入网施工条件前三十天,向乙方提供完整的电子版弱电建筑安装施工图纸、安装现场的资料等。
2、甲方在具备入网施工条件后,提前五天向乙方发出施工通知。 3、乙方在入网施工开始前三天,将入网施工计划告知甲方。 4、预计入网施工工期为施工之日起 天内完工。 5、如遇下列情况,工期相应顺延: 1)不具备入网施工条件的;
2)设计变更影响乙方入网施工设计方案的; 3)非乙方原因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的; 4)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响施工无法进行的。、 6、入网施工竣工后,质量必须符合国际相关标准。 四、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负责给乙方提供单体楼内高层建筑内弱电桥架、剔槽、布管等必要的入网施工条件,合同期限内提供给甲方使用。
2、负责给乙方入网施工所架设的有源设备提供的供电设施,合同期内有偿提供给乙方使用。
3、甲方必须做好宣传国家广播电视网络管理规定的工作;有责任管理、保护好网络设施,严禁私接信号、扩展网络、破坏网络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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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入网施工现场指定一名熟悉现场的工作人员,协助乙方完成入网施工工作。
5、甲方如需开通信号,应向甲方提出申请,并按照乙方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向甲方的有线电视用户终端完整传输有线电视基本电视节目和数字付费节目,
2、依法拥有本协议签定小区,三网融合网络建设的所有权。 3、入网施工所需的施工材料、设备由乙方提供,并承担相关费用。 4、在保证甲方信号传输质量的情况下,通知甲方相关部门知晓后,同意从本合同约定的入网施工网络中,引用信号供其它客户使用。
5、乙方拥有甲方提供的地下管道、墙体预埋管、分配箱、高层建筑内弱电桥架、剔槽、布管等设施的使用权、
6、乙方拥有入网施工所架设的有源设备的供电。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入网施工的,按照入网费总额的0.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代收的入网费的,按照入网费总额的0.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不能有效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必须向守约方赔偿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七、免责
因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时,甲乙双方相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十五日内将情况告之对方(包括地震、火灾、洪水等),并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双方可协商继续履行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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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
八、纠纷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合同履行地起诉。 九、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授权代表签字,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持两份,乙方持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增补,以甲乙双方盖章以及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文件为准。
4、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5、本协议复印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经 办 人: 经 办 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 址: 地 址: 签约时间: 签约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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