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山西省中等职业学校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入选条件
申请建设实训基地的市属中等职业学校所在市县必须落实项目建设的配套资金,要出具省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配套资金承诺书,无资金配套承诺的,不得申报。
申请建设实训基地的中等职业学校,要求能够积极培养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型短缺人才,毕业生就业率高;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教材和课程改革、推进学校管理和用人机制改革;在加强校企合作等方面有突破、有创新;特别是在开展社会培训、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等方面有显著成绩。
申请建设实训基地的中等职业学校要具备较好的办学条件:举办该专业时间超过3年,有一届以上毕业生;该专业在校生应超过150人;该专业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到95%以上;该专业应具有满足人才培养要求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分专业类别的具体条件如下,旅游服务、现代物流、机械加工技术(普通车工、钳工、焊接)、服装设计与制作等其它专业实训基地项目的设施设备和师资的入选要求参考相接近专业的要求。
(一) 数控技术 项 目 设施要求 入 选 条 件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总的建筑面积应在2000平米以上。其中车间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层高不低于5.5米。 拥有普通机加工设备10台套以上,数控设备2台套以上;具有至少可同时容纳20名学生训练的必备的机械、电气类实验室或实训室,以及两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场所。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10名以上,高级工和技师不少于2名。 设备要求 师资情况 (二) 汽车运用与维修 项 目 设施要求 入 选 条 件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总的建筑面积应在1500平米以上,其中车间面积应在1000平方米以上,层高不低于4.5米。 现有汽车类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100万元以上,具有汽车电器、结构拆装、性能与参数检测等实训室和设备,以及一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12名以上,高级工和技师不少于2名。 设备要求 师资情况 (三) 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 项 目 设施要求 入 选 条 件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800平米以上。 现有教学用计算机100台以上,主流机型不少于50台,4间以上的多媒体教室;具有比较好的校园网络条件,校园网覆盖全部教学场所和管理科室、部门;主干网络为500兆,支线网络50兆以上,桌面不低于5兆;宽带接入因特网,并拥有注册的网址和主页;具有三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本专业的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在15名以上,其中本专业工程类职称的教师不少于3名。 设备要求 师资情况 (四) 电工电子与自动化技术 项 目 设施要求 设备要求 师资情况 入 选 条 件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800平米以上,其中实训车间面积不少于300平米。 已有电路基础、模拟电路、数字电路等实验室,具有齐备的设备各10套以上,有不低于20个工位的电子整机产品装配、调试、维修的专用实训场所,以及两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10名以上,其中具有本专业工程类职称的教师不少于2名。 (五) 建筑技术实训基地基本条件 项 目 设施要求 设备要求 师资情况 入 选 条 件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1000平米以上,模拟现场的专用实训场所不少于600平米。 有专用实训场所2个以上,现有建筑类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30万元以上,并有3家以上稳定的校外实习实训场所。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10名以上,本专业工程类职称的教师不少于2名。 (六)煤矿安全实训基地 项 目
入 选 条 件 设施要求 设备要求 师资情况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2000平米以上,模拟现场的专用实训场所不少于1000平米。 包括煤矿地质实验室、矿井测量实训教室、矿压实验室、井巷实验室,矿山机电实训教室,矿井通风实训教室,瓦斯、粉尘、矿井火灾及爆炸防范,防水实训教室,矿山救护实训教室等在内的实训场地,以及2座矿井以上的校外实习基地。 具有采煤专业实践累积2年以上的专业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7名以上。 (七)护理实训基地 项 目 设施要求 设备要求 师资情况 入 选 条 件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800平方米以上,其中护理操作实验室不低于400平方米。 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50万元以上,应具有护理床、护理模型人、ICU全套抢救设备(心肺复苏仪、人工呼吸机、心电监护仪等)、全功能手术床、全功能分娩床、分娩机转模型等。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10名以上,其中基础护理、内科护理、外科护理等专业课程应是本科护理专业的毕业生。 (八)生物技术应用实训基地 1.园艺专业方向 项 目 设施要求 入 选 条 件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1500平方米以上,其中植物组织培养操作实验室不低于200平方米。 实验实训设备总值在50万元以上,应具有生物显微镜、高压灭菌、无菌操作、植物炼苗等设备以及两家以上的校外实习场所。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10名以上,其中高级职称和技师不少于2人。 设备要求 师资情况
2.食品生物技术专业方向 项 目 设施要求 设备要求 入 选 条 件 用于实训基地建设的建筑面积应在800平方米以上,其中专业实训室不低于300平方米。 已有专业基本技能实训室2个以上,生产加工实训室2个以上,专业分析检测实训室1个;实训设备总值在100万以上,并有2家以上稳定的校外实训实习场所。 专业教师(含兼职教师和实习实验指导教师)在10名以上,其中具有高级职称的双师型教师不少于2名。 师资情况 说明:
1.若不能达到评审试行标准中的专业入选条件,则不能申请立项。
2.对于贫困县(市)的中等职业学校,如果专业确有特色,可适当降低要求。但学校占地不能少于3万平方米,在校生不能少于1500人,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不能低于70%,否则不能申请立项。
3.申报以上专业以外的实训基地的,设施设备和师资的入选要求参考相接近专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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