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锐游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接受劳务方可以追偿的情形有哪些

接受劳务方可以追偿的情形有哪些

来源:锐游网
接受劳务⽅可以追偿的情形有哪些

劳务关系是劳动者与⽤⼯者根据⼝头或书⾯约定,由劳动者向⽤⼯者提供⼀次性的或者是特定的劳动服务,⽤⼯者依约向劳动者⽀付劳务报酬的⼀种有偿服务的法律关系,享受法律保护。那么接受劳务⽅可以追偿的情形有哪些?接受劳务⽅承担什么责任?店铺⼩编悉⼼为您准备了以下相关阅读材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接受劳务⽅可以追偿的情形有哪些

有如下两种情形:即对提供劳务⼀⽅的追偿与对第三⼈的追偿。

对雇主追偿权问题,必须结合最⾼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条规定作出理解和适⽤。接受劳务⼀⽅享有追偿权及⾏使追偿权的条件,存在两种情形:即对提供劳务⼀⽅的追偿与对第三⼈的追偿。

1、对提供劳务⼀⽅的追偿。该追偿必须以雇员对损害的发⽣具有故意或重⼤过失为前提。过失主要看雇员是否尽到善良管理⼈的注意义务,是否与管理⾃⼰事务给予同⼀程度注意,是否与普通⼈注意义务相⼀致,这三者应为从⾼到低的过失程度,以此为标准可以初步确定提供劳务⼀⽅是否存在过失。

2、对第三⼈造成提供劳务⼀⽅损害的追偿。因劳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侵权⽽遭受⼈⾝损害,接受劳务⼀⽅承担了赔偿责任的情形下,接受劳务⼀⽅向第三⼈追偿,虽具有替代提供劳务⼀⽅⾏使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性质,但接受劳务⼀⽅的追偿权并不完全等同于提供劳务⼀⽅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主要表现在过失相抵原则的运⽤上。

⼆、接受劳务⽅承担什么责任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过失致⼈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2.1.1⽣效)

第⼀千⼀百九⼗⼀条 ⽤⼈单位的⼯作⼈员因执⾏⼯作任务造成他⼈损害的,由⽤⼈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过失的⼯作⼈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作⼈员因执⾏⼯作任务造成他⼈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以上内容就是店铺⼩编搜集的相关内容,需要注意的是:劳务合同是法律判决追偿⾦额⼤⼩的重要参考依据。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运⽤法律武器捍卫住属于我们的合法权益。希望以上内容对您有所帮助,如果对您帮助不⼤或者您想了解更多详情,欢迎咨询店铺在线律师,为您带来更专业的答案和全⽅位的法律指导。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