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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会议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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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会议制度

一、学校规定的教职工会议,全体教职工必须参加。

二、教职工因公、私请假必须会前和校长室请假,请假形式可书面报告或口头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请假;教职工因特殊情况不能书面或口头报告的,可电告或委托他人转告。

三、教职工会议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会,迟到者扣除奖金5元。 四、教职工因特殊情况提早退席为早退,早退扣除奖金5元(必须有二分之一时间在场)。

五、教职工请病假(一周之内的病假,不包括长病假)扣除奖金10元,请事假扣除奖金10元,并扣除期末考核分1分。

六、教职工未经请假而擅自不参加会议作旷工论处,一次会议作半天旷工,扣除奖金50元。

七、教职工公出(指学校指派的公差,但不包括函授学习、赴外地培训等提高自身业务的培训学习活动)不扣除会议奖金。

八、教职工会议之前教职工要事先结束班级和教学工作;行政人员要提前结束行政事务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而不参加会议或迟到早退。

九、教职工在会议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离开会场。不得留学生在教室辅导补课或作业,不得影响会议。

十、教职工会议要按规定年级组座位就坐,会议前各段长要组织好本段。

十一、会议期间教职工要带笔和笔记本,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期末学校将对教职工的笔记进行一次检查,与期末综合考核挂钩)。

十二、教职工会议要保持会场安静,不能谈论,不能看书看报,不能改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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