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官方修改范文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 ,经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互利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承揽原材料及样品、图纸要求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 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
(1)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定做方对承揽方的工作有权进行全程监督检查,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对承揽工作不得违法分、转包。
(2)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后,应按定作方指定的检查方法立即对原材料进行检查,并将其结果在检查完毕后____天内向定作方报告。不符合定作方规格要求的原材料不能用来生产指定产品。 3. 凭样品、图纸完成工作的。
(1)定作方应封存样品、图纸,并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承揽方按样品、图纸完成工作任务,合同履行完毕之日由定作方交付与样品同品同种同类同质的产品。(2)承揽方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产品与样品相同,定作方交付的产品质量仍然应当符该种物的通常标准。
4. 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二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型号、产地、生产厂家、数量、质量、单价: 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定作方按下表标准提供: (注:如空格不够用,可以另设合同附件,写明见合同附件二) 2.2 定作方于 年 月 日之前提供原材料。
2.3承揽方收到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之日起 日内检验完毕,不符合要求的,应在收到后 日内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否则定作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揽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 加工成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尺寸要求 3.1 质量要求:(应明确填写要达到的质量标准是国标还是行业标准,必须要写全称) 3.2 技术标准:(技术标准如硬度、强度、韧性、抗腐蚀、抗氧化等各种物理化学参数) 3.3 以封存样品为质量标准的,应当由双方代表当面封签,并妥为保存。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调换或重做,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调换或重做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
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七、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八、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九、在加工承揽过程中,承揽人应当如实的向定作人反映工作情况,不得故意隐瞒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十、对于定作人对工作所作的指示,提出的技术的变更,承揽人应当接受定作人指示,改进自己的工作,但是定作人的监督应以必要为限,合同中规定监督、检验方法的,应按照合同的约定的进行,合同未约定的应按照工作性质进行监督。 十一、定作人对承揽人的监督和检验不得妨碍定作人的正常工作,定作人妨碍承揽人的工作,或者定作人指示错误的,或者定作人中途变更设计图纸或者对工作的要求,因而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定作人应负赔偿责任。
十二、对于承揽合同的主要工作,除非当事人有相关的约定,承揽人应当亲自完成主要工作,不能将其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十三、承揽人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按照本行业的一般要求,根据物品的性质选择合理的场地、采用适当的保管方式,防止物品毁损和灭失。承揽人可以自己保管材料,也可以将材料交给第三人保管。承揽人将材料交给第三人保管的,不得给定作人增加不合理的费用。由于承揽人未尽保管义务,致使材料的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自负费用补齐、更换与定作人提供材料同质同量的材料,因此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造成迟延交付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可由双方协商顺延。 二、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双方协商顺延。
三、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经两次催告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万分之二点一偿付违约金。
五、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七条 价款及支付方式
1.按照国家规定的 ,经当事人双方商定,合同价款为 2.支付方式 第八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规定定作物或项目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九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付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付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付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 第十条 包装要求 8.1 包装要求:(应具体写明包装方式、包装物品的材质、包装的大小尺寸等)8.2 费用负担:(写明包装费用由哪方承担 )第十一条 运输办法 11.1由承揽方送交定作物 送交定作物的时间: 送交定作物的地点:
11.2 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所达成的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1.3交付定作物日期的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 第十二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定金及预付款
12.1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定金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12.2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定金的时间:(写明年、月、日)12.3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预付款的数额:(大、小写两种形式填写) 12.4 定作方向承揽方交付预付款的时间:(写明年、月、日) 第十三条 其他约定
第十四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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