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公司安全活动的顺利开展,规范各级班组安全活动,使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日活动更有实效,真正达到干部员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组安全活动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适用于广西田东锦鑫化工有限公司各部门、工序安全活动的管理。 3 引用文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3.4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 4 职责
4.1 企管部-安环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工序的安全活动的指导,并负责监督。 4.2 各部门、工序对本部门安全活动负责,定期参加本部门安全活动,并督促员工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5 管理内容
5.1 安全活动时间规定 5.1.1
各部门、工序部门、工序安全活动每月进行不少于 1 次,每次时间不少于
1 小时。 5.1.2
各部门、工序领导及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导和帮助基
层单位开展班组安全活动。各单位领导参加班组安全活动的情况要有记录,并以此作为对各单位领导考核依据之一。 5.1.3
活动时间和内容可根据本部门、工序实际情况自行安排。
5.2 安全活动内容
5.2.1 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和法规;
5.2.2 学习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通报、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知识; 5.2.3 结合事故通报,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5.2.4 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提高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2.5 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5.2.6 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5.2.7 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5.2.8 总结上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提出进一步搞好安全生产的对策和要求; 5.2.9 其他安全活动。 5.3 安全活动管理要求
5.3.1 各部门、工序负责人每月要对班组安全活动开展情况和记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写出评语并签字;企管部-安环对活动记录进行抽查。
5.3.2 各部门、工序要制定班组安全活动考核细则,定期检查考核班组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对活动有成效的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5.3.3 各部门、工序安全活动时,主管领导定期参加,定期检查,企管部-安环每月抽查。
5.3.4 各部门、工序安环科每月要进行安全环保工作总结,并于当月 25 日将总结上交公司安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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