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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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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

XXX(公司完整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XXX律师事务所受XXX公司和XXX公司(下称委托人)的共同委托,指派XXX律师就贵公司拖欠委托人XXX款项(转让款、借款、使用费等)一事,郑重致函:

根据委托人提供的XXX字[20XX]XX号《XXX合同》、《XXX合同补充协议》、《XXX合同补充协议之二》、《承诺书)、交货单、签收记录、银行转账流水等资料表明,贵公司(您)至今尚拖欠委托人XXX款项XXX元(********.00元)。

本律师认为,贵公司拖欠XXX款的行为违反了上述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已构成了违约,严重损害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委托人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追究贵公司的违约责任。为妥善解决此事,本律师建议贵公司在收到本函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进行协商解决。否则,本律师将根据委托人的指令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事。

委托人:XXX(盖章或签名、按手印)受托人:XXX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XXX 日期:二〇二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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