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我公司的实际情况,为认真贯彻《规程》及上级有关防
治自然发火的规定,使防治的措施先进合理、经济,特制定本制度。
一、标志性气体值
1.采煤工作面或其它地点一氧化碳绝对涌出量大于10升/分,确定出现煤层自燃隐患。
2.化验分析气体出现乙烷(C2H6)乙烯(C2H4),而之前气样没有出现该种气体,确定出现煤层自燃隐患。
3.工作面回风隅角一氧化碳浓度大于100PPm,并呈上升趋势,确定出现煤层自燃隐患。 二、其它自燃特征值和现象
1.煤岩温度超过30℃确定可能出现自燃隐患,煤岩温度大于35℃确定出现自燃隐患,煤岩温度大于40℃确定出现煤层自燃。
2.风流中出现煤焦油味确定出现煤层自燃隐患。 三、监测系统
1.采煤工作面回风流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2.其它可能出现自燃隐患的地点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3.一氧化碳传感器监测数据可以随时查询,监测中心保证一氧化碳传感器长时正常工作,出现异常及时处理。
4.通防部门管理人员和总工程师要及时查看监测数据。 四、人工监测和取样化验分析
1.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总回风巷、采空区等地点定期进行人工取样化验,进行分析.每两天至少取样化验分析一次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和回风流中的一氧化碳浓度。
2.每周检查一次综掘工作面回风流中的一氧化碳浓度,发现异常立即取样化验分析。
3.上述地点出现隐患则缩短检查周期。
4.其它地点的检查和取样周期由通防工区和通防部确定。 5.通防部门管理人员和总工程师要及时查看化验分析监测数据,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五、治理措施
1.新水平延伸必须对煤层进行自然倾向性鉴定,并根据实际情况,在新水平设计中采用综合和专项管理煤层自然发火的措施。
2.采区设计、采煤工作面设计、采煤面作业规程,都必须有明确的防治自然发火的设计并建立防火监测系统和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3.相邻采煤工作面之间,或采掘面之间,如有采空区连通,其间隔应不少于两个区段,如间隔为一个区段时,两工作面错距应大于500m。
4.每个回采工作面,必须认真落实防火的各项措施。对开切
眼、停采线、溜煤眼等自然发火的隐患点,应加强观测,发现异常时及时制定措施进行处理。
5.沿空掘巷的采空区一侧,煤皮出现裂隙、片帮,通过联络巷、躲避峒与采空区沟通地点,必须及时进行喷浆堵漏处理,或采取其它措施封堵漏风。
6.回采过后与采空区相通的通道必须及时封闭,密闭位置必须充分考虑注浆的要求,既要防止密闭被压坏,又要不影响或少影响邻近区段回采,防止密闭以里浆液充满后,邻近区段修复困难。密闭的强度要足以承受矿山压力和注浆压力。
7.采煤工作面结束,必须在停采后45天内完成永久性封闭, 工作面采过的溜煤眼必须立即封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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