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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动机及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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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务造假行为的动机及治理

1.引言

在当今社会财务造假日益严重,严重影响了国家宏观经济和市场经济的有序运行。深入探讨导致财务造假的真正原因,寻找治理财务造假的对策,确立正常有序的会计工作秩序已迫在眉睫。目前许多上市公司利用财务进行造假,财务造假对社会在成了严重的危害。首先,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受到危害,使投资者的维权之路走的很艰难而又艰辛;财务造假还会造成诚信的缺失及其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不信任。如果上市公司在监督下都在造假,更不用说非上市公司了,投资者都对它们失去了信任,因而真正想对企业的上市公司将难以融资,对社会的危害是十分巨大的!

2.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动因分析

2.1利益驱动是财务报告造假产生的根源

尽管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逐步完善, 但财务报告造假问题依然没有根本改变。究其原因, 一是上市公司管理当局由于受利益驱动而采用一系列会计手段对财务报告进行造假, 如利用关联方交易,虚构经济事项, 虚增经营业绩等屡见不鲜, 随心所欲地任意调节会计事项对财务报告进行粉饰。目的是为了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条件下, 在证券市场这个重要舞台展示企业的良好形象, 在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因此, 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就想方设法地提高公司业绩。二是上市公司内部业绩评价制度作为内部管理重要环节, 是评价各个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标准。没有业绩评价标准, 就没有争优创先, 奖勤罚懒, 激励和约束机制就得不到实现,而这种业绩评价制度的缺陷正好为财务报告造假提供了土壤, 会计数据通常是上市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奖金、工资和职务提升的依据。如果本年度不能实现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 奖金就会减少,

工作岗位也可能丢掉, 所以, 这种短期目标行为为财务报告造假提供了动机。科龙电器的高管舞弊具有手段隐秘、危害巨犬、监守自盗、难以发现的特点。更为严重的是,近年来频发的造假事件更暴露出令人不安的现象是高管舞弊向第三方公信机构蔓延,个别银行、券商参与到公司的财务造假事件中,使得造假案件越来越复杂。该类案件令人防不胜防,不仅受蒙蔽的审计师无从发现,普通民众更无从分辩真伪,投资者的投资信心遭受严重打击。

2.2 公司治理结构的缺陷使财务信息供需主体没有形成

公司治理因现代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而产生。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是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所组成的相互制衡的组织结构。而目前的情况是, 经理层行使经营权, 直接指挥并控制会计部门的核算与财务报告的编制, 掌握了充分的内部信息; 股东控制权以股权为基础, 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高度集中, “一股独大”现象普遍存在, 大股东凭借优势股权可以直接从公司内部获得较为详细可靠的信息, 而中小股东由于股权比例小, 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来说是个局外人, 只能从间接渠道获得信息, 这种信息的不对称完全损害了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信息不对称会产生两种后果: 一是投资者如果仅以财务指标来判断投资对象, 那么最终选择的投资对象很可能是与期望相违背的造假者, 因为造假的财务报告比真实披露的财务报告更具“竞争优势”; 二是由于财务报告造假, 通过市场传递的上

市公司信息就会失真, 那么投资者通过市场评价机制来制约被投资上市公司就会失效, 因而被投资上市公司在股市上“成功”融资后就可能肆无忌惮地从事高风险的活

动。高风险意味着高收益, 所以财务报告造假的实质是人为造成信息的不对称, 以获取超额收益。从财务信息的供给方来看, 经理层和大股东控制了上市公司财务信息的生成和披露,

他们是不同层次的信息提供者而不是主要的信息使用者, 当财务信息因为监督契约的履行而获得协调利益分配功能时, 尽可能地对其进行修正, 以不公平地占有契约方的利益, 从而引发财务报告造假的风险。在我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 上市公司大部分是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 没有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规范运做, 董事会和经理层高度重叠, “内部人控制”问题相当严重, 监事会的主要职能是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可靠, 但由于“一股独大”使监事会形同虚设, 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弱化, 没有真正实现设立监事会的初衷。

2.3注册会计师审计缺乏性是助长造假行为的添加剂

目前注册会计师聘任制度存在着严重的缺陷。在会计市场上委托者、受托者和被审计者的博弈中, 会计师事务所是弱势群体, 来自于发起人或控股股东的经营者, 事实上集公司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于一身, 股东大会形同虚设, 这不但使公司内控失效, 也使经营者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 决定着审计人的聘用、续聘、收费等, 完全成了会计师事务所的“衣食父母”。因此, 会计市场上出现了委托者出钱委托中介机构审计自己财务报告的怪现象, 其审计结果必然是委托人意志的体现, 虚假行为不可避免。这种扭曲了的聘任制度,往往助长了“拿人钱财, 替人消灾”的心态, 不仅危及了注册会计师的职业性, 而且无法以、客观、公正的态度履行股东和社会公众的责任。有些注册会计师在审计工作中为了维持与上市公司的良好关系和眼前利益,不能很好履行职责,有的违背职业道德,对虚假的会计信息不但不揭露还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为造假者服务。科龙电器财务报表的违规事实和德勤为此出具的审计意见可以看出,德勤的审计行为不够、客观、公正,未能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发表审计意见,违背了《注册会计师法》相关规定。

2.4法律、法规制度的不完善为造假提供可乘之机

有关法规规定不够严密, 使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有空可钻, 如已颁布的《股票发行与管

理暂行条例》、《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中规定了股票上市公司必须揭示的会计信息内容,但对于其中具体操作上的问题留有空白, 有关法律法规贯彻不彻底, 有法不依, 无法可依, 监管部门和中介机构执法不力的现象较为严重, 同时我国的监管体系建立的时间不长, 监管体系尚未理顺, 政出多门, 制度和不统一、不协调, 使得公司在披露时无所适从, 给上市公司财务报告造假提供条件。、银行、财政部、税务局等多个部门都参与证券市场的制定, 难免会出现交叉的情况, 形成了政出多门的局面, 也为与制度的协调带来了困难; 有关法律法规缺位, 影响了对会计信息等相关财务信息质量的审查, 使财务会计的透明度不高, 会计信息的作用不能很好地发挥。法律制裁乏力的现象在我国普遍存在。首先,我国法律对于监管者的约束力不强。例如《会计法》中对于监管失败或监管不作为基本上没有什么法律责任涉及, 即使有涉及, 其操作性

也很差。因此执法时对于查出的造假事件的处罚就有很大的弹性, 往往以经济处罚代替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其次, 我国《会计法》中只有行政与刑事责任的安排, 并没有涉及民事责任的安排, 这使得造假收益远远大于隐性的“败露成本”。

3.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危害

3.1它严重误导投资者。财务数据传递的是上市公司的基本信息,投资者一般都根据财务指标来判断投资对象的成长性,以指导自己的投资决策。如果上市公司在财务数据方面造假就向投资者传递了错误的信息,投资者据此作出的投资决策往往容易出现亏损,甚至是巨额亏损。

3.2冲击社会价值观。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牵涉到千千万万股东的利益,其价值取向

与其对诚信的坚守,直接影响着公众的价值观。当上市公司在众目睽睽之下公然造假,将对人们固有的价值观造成严重冲击。比如,当2002年安然公司爆出财务丑闻后,一度使得美国的投资者对整个上市公司的诚信问题产生质疑。

3.3股权分置改革初步完成以后,我国上市公司在财务数据方面造假的动力有了很大不同。过去的财务造假行为大都是以公司利益为目标展开的。比如,某上市公司通过空壳公司设立账外账、虚构往来账户转移虚增利润等10种手法进行会计造假,以防止变成ST公司。

3.4在股权分置改革初步完成后的今年,上市在财务数据方面造假的动力进一步增强,因为他们个人的利益更直接更深地与股市联系起来。比如,限售股解禁问题,一些上市公司的高管为了让自己所持股票以更好的价位抛售,不惜通过财务造假引导投资者拉高股价,然后乘机高位抛售,牟取更大利益

4.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手法

4.1.虚构收入

这是最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有几种做法,一是白条出库,作销售入账;二是对开,确认收入;三是虚开,确认收入。这些手法非常明显是违法的,但有些手法从形式上看是合法,但实质是非法的,这种情况非常普遍,如上市公司利用子公司按市场价销售给第三方,确认该子公司销售收入,再由另一公司从第三方手中购回,这种做法避免了集团内部交易必须抵消的约束,确保了在合并报表中确认收入和利润,达到了操纵收入的目的。此外,一些还有利用阴阳合同虚构收入,如公开合同上注明货款是1亿,但秘密合同上约定实际货款为5000万元,另外5000万元虚挂,这样虚增了5000万元的收入,这在关联交易中非常普遍。

4.2.提前确认收入

这种情况如:一是在存有重大不确定性时确定收入。二是完工百分比法的不适当运用。三是在仍需提供未来服务时确认收入。四是提前开具销售,以美化业绩。在房地产和高新技术行业,提前确认收入的现象非常普遍,如房地产企业,往往将预收账款作销售收入,滥用完工百分比法等。以工程收入为例,按规定工程收入应按进度确认收入,多确认工程进度将导致多确认利润。

4.3推迟确认收入

延后确认收入,也称递延收入,是将应由本期确认的收入递延到未来期间确认。与提前确认收入一样,延后确认收入也是企业盈利管理的一种手法。这种手法一般在企业当前收益较为充裕,而未来收益预计可能减少的情况下时有发生。

4.4转移费用

上市公司为了虚增利润,有些费用根本就不入账,或由母公司承担。一些企业往往通过计提折旧、存货计价、待处理挂帐等跨期摊配项目来调节利润。少提或不提固定资产折旧、将应列入成本或费用的项目挂列递延资产或待摊费用。应该反映在当期报表上的费用;挂在“待摊费用 和“递延资产 或“预提费用 借方这几个跨期摊销帐户中,以调节利润。目前通常的做法是,当上市公司经营不理想时,或者调低上市公司应交纳的费用标准,或者承担上市公司的相关费用,甚至将以前年度已交纳的费用退回,从而达到转移费用、增加利润的目的。

4.5费用资本化、递延费用及推迟确认费用

费用资本化主要是借款费用及研发费用,而递延费用则非常之多,如广告费、职工卖断身份款费等。例如将研究发展支出列为递延资产;或将一般性广告费、修缮维护费用或试车失败损失等递延。在新建工厂实际已投入运营时仍按未完工投入使用状态进行会计核算,根据现行会计,在完工投入使用前的新建工厂工人工资等各项费用、贷款利息均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而非当期损益。通过此方法可调增利润。还有如费用不及时报帐列支而虚挂往来,按正常程序,发生的加工费、差旅费等费用应由职工先借出,在支付并取得后再报帐冲往来计费用。在年末若职工借款较大应关注是否存在该等情况。

4.6多提或少提资产减值准备以利润

《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自2001年1月1日起,上市公司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不健全的状况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由于资产减值会计内涵复杂性,决定了同样一项资产有不确定性的价值,因为资产减值实际上是掺杂企业管理当局主观估计的一种市场模拟价格,资产减值的不确定性给企业管理当局利润操纵提供了极大的空间。此次新增的四项减值准备涉及到不动产及无形资产的估价,与旧四项准备相比,资产减值计量难度更大,甚至大大超过上市公司财务部门及审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除非寻求专业的不动产及无形资产评估师帮助外,否则根本无法得出恰当的资产减值标准,从而影响减值准备计提的正确性。这就更为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操纵利润提供了空间。目前,上市公司利用资产减值玩会计数字游戏,主要游戏规则是利用资产减值准备推迟或提前损失,典型表现为某个年度出现巨额亏损———让我一次亏个够。

4 .7制造非经常性损益事项

非经常性损益是指公司正常经营损益之外的、一次性或偶发性损益,例如资产处置损益、临时性获得的补贴收入、新股申购冻结资金利息、合并价差摊入等。非经常性损益虽然也是公司利润总额的一个组成部分,但由于它不具备长期性和稳定

性,因而对利润的影响是暂时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的特殊性质,为公司管理盈利提供了机会,特别应关注的是,有些非经常性损益本身就是虚列的。

4.8虚增资产和漏列负债

操作手法有:多计存货价值:对存货成本或评价故意计算错误以增加存货价值,从而降低销售成本,增加营业利益。或虚列存货,以隐瞒存货减少的事实;多计应收帐款:由于虚列销售收入,导致应收帐款虚列;或应收帐款少提备抵坏帐,导致应收帐款净变现价值虚增;多计固定资产:例如少提折旧、收益性支出列为资本性支出、利息资本化不当、固定资产虚增等;漏列负债:例如漏列对外欠款或短估应付费用。

4.9潜亏挂账

当前上市公司账面资产很多为不良资产,为了挤出水分,《企业会计制度》要求上市公司计提减值准备,但很多上市公司减值准备根本未提足,这里面原因很复杂,当初改组上市时,基于包装的需要,虚增了一块资产,可能挂在应收款项上,也可能虚增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一些投资项目根本就是虚的或为不良资产,但也挂在账上。上市以后,因原主业不行,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就急剧减值,但上市公司也不计提减值准备,另外,上市后继续包装,造成多项资产尤其是应收款项虚增。这些账面不良资产带来的潜亏金额往往很

大。

4.10资产重组创造利润

企业为了优化资本结构,调整产业结构,完成战略转移等目的而实施的资产置换和股权置换便是资产重组。然而,近年来的资产重组老是使人联想到做假帐。许多上市公司扭亏为盈的秘诀便在于资产重组。 通过不等价的资产置换,为上市公司输送利润,目前仍然是利润操纵的主要手法之一,虽然因“非公允的关联交易差价不能计入利润”新规定而受,但上市公司仍可以通过非关联交易的资产重组方式为上市公司输送利润。

5.上市公司财务造假的治理建议

5.1认真学习,全面贯彻和执行《会计法》首先企业法人和单位领导要懂法和守法,只要他们能遵纪守法并组织财会人员认真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制观念,对解决财务造假的问题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5.2加强对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力度必须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的再监督工作。通过建立和健全注册会计师监督管理办法,逐步理顺委托关系,由企业直接委托改变为由信息使用人进行委托并支付费用,增强事务所具体工作的透明度。 加大处罚力度新《会计法》进一步明确了单位负责人为会计工作的责任主体,各级检查机关在实施监督过程中应严格依法行政,改变以往工作中“重查轻罚”的作法,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促进会计信息真实、完整。

5.3实施会计核算委任制,加强企业内部的异体监督力度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在委任财务总监的基础上,逐步推行会计集中核算和委任制核算制度。成立具有行

业协会性质的会计服务机构,负责对会计人员进行登记、考核、培养,负责提供派出会计的应有待遇,使会计与用人单位不再具有人身依附关系。会计服务机构要求会计人员既要对外提供真实的会计信息,又能向经营者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对失职的会计人员,会计服务机构视其具体情况进行处罚,这既能督促会计人员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又能切实改变财务造假的状况。

5.4进一步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一要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素质。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熟练程度高、专业知识丰富扎实,才能为企业所有者、主管经营者和债权人提供有用的信息。反之,会计人员业务素质差,就难以处理比较复杂的会计业务。二要提高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会计人员要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在履行职责中遵纪守法,不谋私利,廉洁奉公,不论遇到何种情况,时刻坚持“以德治企”的原则,才能提高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性。反之,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政治素质差,可能因图谋个人私欲,编造、篡改会计数据,造成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5.5加强会计理论研究,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要加强会计工作的理论研究,根据会计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提出会计信息形成与提供的规范或准则,克服会计信息失真。同时通过会计工作的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促进会计工作紧跟社会时代的潮流,为企业经济发展服务。在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时,应加大对主要责任人的处罚。董事长是公司负责人,应承担最大的法律责任。总经理、总会计师、财会机构负责人也应作为主要责任人,承担主要法律责任。其他责任人应根据其在财务造假过程中的作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所起的作用较小,责任较轻,可以减轻法律责任,但不应该免除责任。只有全面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法律责任,才能更好地抑制上市公司的财务造假行为。

6.结论

财务信息的准确性是证券市场的基石,百年老店的华尔街都因为几个会计丑闻而变得晃晃悠悠。稳定和发展,固然都很重要,但要对证券市场的“财务造假”形成巨大震慑力,就必须要有菩萨的铁石心肠。近几年,中国证券市场暴露了一系列财务造假事件,可能损失了几家上市公司,丢了一点面子,造成了股票指数的短暂下跌,但这些事件的被揭发,却是中国证券市场茁壮成长的一个又一个脚印。广大普通投资者还是欢迎的,投资者的信心非但没有减少,反而在不断上升。中国换了一届新,换了一任新,QFII们正等着入场踢球,市场规矩还是越早建立越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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