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知识
问: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防火检查主要内容有哪些?答:一、是用火用电有无违章现象;
二、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是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四、是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防火卷帘门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五、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六、是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问:一旦发生火灾,如何迅速向公安消防报警?
答:一旦发生火灾,要尽快正确拨打公安消防火灾报警电话119,报警早,损失少。报警时要讲清火灾地点、单位、工厂名称,道路名称以及靠近的交叉道路名称。居民区发生火灾时,还要讲清街道、新村,以及门牌号码、楼室。尽可能讲清火灾部位、火灾性质以及火灾大小等。夜间派人在路口,可用手电筒指引迎候消防车。
问: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答: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四种:
一、是窒息法:使用惰性气体灭火剂对燃烧区域喷射,降低和稀释燃烧区氧浓度含量来熄灭火灾。
二、是冷却法:用水及二氧化碳灭火剂对燃烧区喷射,使物质的温度降到可燃物的自燃点以下。
三、是隔离法:设法限制、阻止或将可燃物撤出燃烧区。
四、是化学中断法(抑制法):使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对燃烧区喷射,中断游离基的链锁反应,达到灭火目的。
问:消防要求的“三懂”“三会”“三能”指哪些内容?
答:三懂:懂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火灾预防措施及灭火知识;懂火灾扑救方法。
三会:会报警;会使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会应急疏散自救。
三能:能遵守安全消防制度;能及时发现火险隐患;能有效扑灭初起火灾。
问:电器设施防火防爆的措施有哪些?
答:一、是选用合理的电气设备;
二、是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三、加强电气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四、是保持良好通风;
五、是做好保护接零接地,并经常检测;
六、是合理选用保护装置。
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对消防设施和器材,消防道路作了哪些规定?
答:消防设施和器材是扑救火灾的专用器具,未经消防部门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公用和城建等单位在修建道路以及停电、停水、截断通信线路时,有可能影响消防队灭火救援的,必须事先通知当地公安消防机构。
问:发现电气火灾时,如何切断电源及灭火?
答:发现火灾,应及时设法切断电源,室外高压线路起火,应打电话通知供电部门切断电源。室内电气装置、设备起火,应采用绝缘手套或工具拉闸断电。灭火时应尽量选用不导电的灭火机灭火
6、灭火的基本方法有哪些 ?
燃烧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可燃物质、助燃物质和火源。只要能去掉一个燃烧条件,即能将火熄灭。从灭火斗争实践中,我们总结出了几种有效的灭火方法:
1. 隔离法:将着火的地方和物体与其周围的可燃物隔离或移开,燃烧就会因为缺少可燃物质而停止。
2. 窒息法;阻止空气流入燃烧区或用不燃烧的物质冲淡空气,使燃烧物得不到足够
的氧气而熄灭。
3. 冷却法:将灭火剂直接喷射到燃烧物上,以降低燃烧物的温度。当燃烧物的温度降低到该物的燃点时,燃烧就停止了。
4. 抑制法:用含氟、溴的化学灭火剂(如1211)喷向火焰,让灭火剂参与到燃烧反应中去,使游离基链锁反应中断,从而达到灭火的目的。
7、楼梯着火时楼上的人如何脱险
高等学校高楼甚多,同学们生活学习在这些场所,一旦突然出现火灾,如果惊慌失措、不知该怎么办的话,很有可能造成严重的后果。
在这种火灾面前,我们首先要镇定自己的神志,保持清醒的头脑,想办法就地灭火,能扑灭的就尽量设法扑灭。例如,用水浇或用楼道存放的灭火机和消防设施,用湿棉被等物覆盖等等。如果不能马上扑灭,而火势越烧越旺,人有被火焰围困的危险,这时,我们应该避免不必要的牺牲,设法脱险。楼房着火,浓烟往往朝楼梯口通道蔓延,楼上的人易产生错觉,以为楼梯已被烧断,没有退路了,其实并未烧着,完全可以设法掩护面部夺路而出。如果被烟呛得透不过气来,可以用湿毛巾捂住嘴鼻,贴近楼板或者干脆蹲下来走。即使楼梯被火焰封住了,在别无出路时,也可以用湿棉被等物作掩护及早迅速地冲出去。
如果楼梯确已被火烧断了,要先冷静的想一想是否还有别的楼梯可走;是否可从屋顶或阳台上转移;是否可以越窗而出;是否可以借用水落管、竹竿滑下来;是否可利用绳子、皮带等物荡下来;可不可以进行逐级跳跃而下等等,只要多动脑筋,一般还是可以解救的。
8、火灾的类型及合适的灭火器具
A类,指含碳固体火灾。可选用青水灭火器,酸碱灭火器等等。
B类,指可燃液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121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等。
C类,指可燃气体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1211,1301灭火器等等。
D类,指金属火灾。目前尚无有效灭火器。
E类,指带电燃烧的火灾。可选用干粉灭火器、卤代烷1211,1301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等等.
。
(一)什么是消防观念?
人们对消防工作性质、任务、规律、特点等综合观察、判断之后在头脑中形成的观点和概念。它具有可变性,随着人们对消防事物认识程度的变化而变化,而且支配着人们的消防行为。
(二)什么是消防意识?
人们对消防工作的知觉认识、思维和态度的综合。人们的意识对其行为具有重要的能动作用。通过国家对消防事业的管理、社会教育、公众舆论和个人体验、家庭影响等,可
以增强人们的消防意识,提高遵守消防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和参与消防工作的积 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三)什么是不安全心理行为?
人在完成各种作业过程中,在心里上和行为上存在的一种潜在危险性。其表现形式可能有多种,如思想麻痹、精神不集中、误判断、误操作、违章作业以及漫不经心、不负责任、瞎指挥等。
(四)什么是火灾等级?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物直接损失金额划分的火灾级别叫火灾等级。我国将火灾分为三大类:
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100万元以上。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烧毁财物损失30万元以上。
3.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燃烧事故,为一般火灾。
(五)什么是火灾损失?
火灾对财物和人身造成的损害叫火灾损失。火灾损失分为火灾直接经济损失和火灾间接经济损失。火灾直接经济损失指被烧毁、烟熏和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
染等所造成的损失。火灾间接损失是指因火灾而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现场施救、善后处理费用(包括清理火场、人身伤亡之后所支出的医疗、丧葬、抚血、补助救济、歇工工资等费用)。
(六)什么是消防安全二十条?
《消防安全二十条》是依据国家法规、规范和多年的火灾教训而提炼、概括的,具有内容精练、通俗易记、实用性强的特点,牢记这些内容,对防火、自救等都有良好的效果。其内容如下:
1.父母师长要教育儿童养成不玩火的好习惯。任何单位不得组织未成年人扑救火灾。
2.乱扔烟头和火种。
3.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可燃材料。
4.消防栓关系公共安全,切勿损坏、圈占或埋压。
5.爱护消防器材,掌握常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切勿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7.进入公共场所要注意观察消防标志、记住疏散方向。
8.在任何情况下都要保持疏散通道畅通。
9.任何人发现危及公共消防安全的行为,都可以向公安消防部门或值勤公安人员举报。
10.生活用火要特别小心,火源附近不要放置可燃、易燃物品。
11.发现煤气泄漏,速关阀门,打开门窗,切勿触动电器开关和使用明火。
12.电器线路破旧老化要及时修理更换。
13.电路保险丝(片)熔断,切勿用铜丝铁丝代替。
14.不能超负荷用电。
15.发现火灾速打报警电话119,消防队救火不要钱。
16.7解火场情况的人,应及时将火场内被困人员及易燃易爆物品情况告诉消防人员。
17.火灾袭来时要迅速疏散逃生,不要贪恋财物。
18.必须穿过浓烟逃生时,应尽量用湿衣服披裹身体,捂住口鼻,贴近地面。
19.身上着火,可就地打滚,或用厚重衣物覆盖压灭火苗。
20.大火封门无法逃生时,可用湿的被褥、衣物等堵塞门缝,泼水降温,呼救待援。
(七)发现火灾时学生应该怎么办?
1.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向消防队报警。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给报警人提供方便,不得收取费用。
2.当发现起火,现场只有一个人的时候,要一边大声呼救,一边进行处理。如果是电气火灾,首先要切断电源;如果是燃气火灾,首先要切断气源。如果认为有能力,有把握扑灭初起火灾,就应果断采取措施,迅速扑灭火灾。如果觉得自己无力扑灭火灾,就应迅速报警,并呼喊同学救火,将火势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等待消防人员前来扑救。
(八)如何拨打火警电话?
我国各大中缄市通用的火警电话是“119\"。
1.打火警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时,必须讲清以下内容:
(1)发生火灾单位的详细地址。(2)起火物。如房屋、商店、油库、露天堆场等;房屋着火最好讲明何建筑,如棚屋、砖木结构、新式工房、高层建筑等,尤其要注意讲明的是起火物为何物,如液化气、气油、化学试剂、棉花等。(3)火势情况。如只见冒烟、有火光、火势猛烈,有多少间房屋着火等。(4)报警人姓名及所用电话的号码。以便消防部门电话联系,了解火场情况。报火警后,还应当派人到路口接应消防车。
9、我校报警电话:
2530720(新校区) 2229830(南湖校区)
2.打火警电话时,要心平气和,保持冷静,不要紧张,吐字要清晰,最好讲普通话。
3.打完火警电话,要指定专人在消防车通过的主要路口等候,以便给消防人员指引着火地点。
(九)中学生怎样参加灭火?
1. “一切行动听指挥”,中学生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和有纪律的青年,学校一旦发生火灾,同学们常常是灭火战斗的积极参与者,协助公安消防队伍扑灭火灾。但中学生年纪较小,只有在领导、消防队和老师的同意和指导下,积极主动地配合消防队的工作。抢救人员和物资,警戒火场,维持秩序,救护伤员,供应战斗用的物资、器材。在火场上战斗异常紧张,分配什么工作就要于什么工作,而且要主动积极,认真干好。
2.要提高警惕,遵守火场秩序,防止坏人乘火场混乱之机,窃取财物,进行破坏活动。
3.在灭火战斗中,要注意安全,避免不必要的伤亡。火场一般都较复杂,越是复杂的火场,越是要有条不紊,既要发扬“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精神,敢于战斗;又要避免不必要的牺牲,讲究科学方法,善于战斗。要攻得上,撤得出,切忌盲目行动。火场人员多,流动频繁,人们思想处于紧张状态;器械多,经常挪动;杂物多,通道不畅;人、物相互撞击情况经常发生。有的火场带电,甚至有危险物品。许多安全问题,领导和他人难于关照,主要靠自己勇敢机智,谨慎行事,保障自身安全。
(十)扑救宿舍火灾应注意哪些事项?
发现室内起火时,切忌打开门窗,防止气体对流,使火势扩大蔓延。灭火后,需打开门窗,将未燃尽的气体或烟气排除,防止复燃。当发现起火后,除自救外,夜间要喊醒邻居,绝不能只顾抢救自己的财物,而不灭火,使火灾扩大蔓延,造成伤亡。当有数人在场
时,应指定一人报火警:当火已燃大不能自救时,应快速关闭门窗,阻止烟火流窜,立即撤离燃烧区域。
(十一)人身上着火怎么办?
1.不能奔跑,就地打滚。某学校有一位女同学在进行实验时,不慎将正在燃烧的酒精灯打翻,酒精溅满了衣服,顿时全身起火。由于来得突然。一些在场的同学都惊慌失措,异口同声地呼叫:“快跑!快跑!”,结果火越烧越旺。后来还是一位老师有经验,命令身上着火的女同学’打滚。那位女同学就地打滚后,在同学的帮助下,很快把火窒熄。可是,由于前面来了个”快跑,所以身体烧伤仍然不轻。
2.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迅速将着火的衣服撕裂脱下,浸入水中,或踩,或用灭火器、水扑灭。
3.倘若附近有河、塘、水池之类,可迅速跳入浅水中。但是,如果人体烧伤面积太大或烧伤程度较深,则不能跳水,防止细菌感染或其它不测。
4.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人在场,未着火的人需要镇定、沉着,立即用随手可以拿到的麻袋、衣服、扫帚等朝着火人身上的火点覆盖、扑、掼,或帮他撕下衣服,或将湿麻袋、毛毯把着火人包裹起来。
5.用水烧灭。但应注意,不宜用灭火器直接往人体上喷射。
(十二)楼梯着火时楼上的人如何脱险?
学校高楼甚多。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许多楼房是多层建筑,少者五、六层,
多者十多层。同学们生活、学生在这些场所,一旦突然出现火灾, 由于没有思想准备,可能会惊慌失措。当发现楼梯口通道烟雾弥漫或熊熊烈火烧着楼梯时,更是急得团团转,不知如何是好。在这类火灾面前,我们要有压倒它的勇气,要有临危不惧的精神,要有敢于战胜它的胆识。当然,首先是要镇定自己的神志,保持清醒的头脑,想办法就地灭火,能扑灭的要尽量设法扑灭。例如,用水浇或用楼内存放的灭火器和消防设施。用湿棉被等物覆盖等等。
(十三)如何办理大型活动的消防审批手续?
在校内举办集会、焰火晚会、灯会等具有火灾危险的大型活动的主办单位、承办单位以及提供场地的单位,要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主办或承办单位要在具备消防安全文件后,向安全办申报检查活动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举办。在举办大型活动期间,主办或承办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安全通道的畅通。
(十四)如何防止爆炸伤害事故发生?
爆炸,能为人类造福,同时,又可能给人们造成伤害。爆炸事故,即使遇上一次,其结果也是难以想象的。例如,湖北学校的一位同学,当年在丹江水库工地进行教学,在爆破开挖料场时,不幸炸伤腰部,住院治疗十多年未愈致残。同学们在学习实验的过程中,经常接触压力容器和易燃易爆试剂,应该了解防爆炸方面的知识。
1.要了解爆炸物的性能。我们接触爆炸物之前,必须了解爆炸物的基本性能。比如,它在什么条件下会爆炸?有多大的威力?可能造成什么样的伤害等等,我们都要熟悉。
2.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于爆炸物的使用、管理、运输,国家有关
部门都有严格的规定,单位也有各方面的规章制度。这些规定和制度,都是从实践中总结出来的,是安全的保证,我们必须严格遵守。比如,爆炸演示、试验、参观等,未经领导和指导教师允许,不得参与;试验剩余的爆炸物,必须如数上交,不得私拿私用;不允许私带、私藏、转让、转买、转借爆炸品:乘坐车、船和飞机,邮寄包裹,托运行李,不得挟带爆炸品,这些规定,必须严格遵守,切不可大意,否则,造成爆炸事故,将会受到严厉处罚,甚至受到法律追究。
3.要严守岗位职责。同学们在进行试验时,常常是分组活动,几个人共同进行操作,这就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行事,听从统一指挥,协调行动,恪守职责,否则,将会导致爆炸事故发生。
4.依靠组织,解决异常问题。比如,丢失爆炸品,或发现有违反国家关于爆炸品管理规定的行为,同学们不要自行处理,更不能听之任之,必须及时报告老师、学校保卫部门或当地公安机关,便于组织上采取措施,防止爆炸事故发生。
(十五)燃烧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燃烧俗称“起火”、 “着火”,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它具备三个条件:
1.要有可燃物质。如同学们使用的书籍、纸张、蚊帐、衣、被等。
2.要有助燃物质。如空气、氯气以及高锰酸钾等氧化剂。据测定,氧气在空气中的体积一般约占21%,一般可燃物质,若空气中的含氧量低于14—18%,不会发生燃烧。
3.要有火源。凡能使可燃物质燃烧的热能源都叫火源。如常见的火柴的火焰、油灯火、
电火花等。
以上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且具备足够的量,燃烧才能发生。我们掌握了物质燃烧的条件,就可以有的放矢地采取措施,有效地制止火灾的发生和减少火灾的损失。一切防火措施,都是为了防止燃烧的三个条件同时具备,不让它们相互结合、相互作用。一切灭火措施,都是为了破坏已经产生的燃烧条件,不管采用那一种灭火方法,只要能去掉一个燃烧条件,火就熄灭了。
(十六)引起火灾的火源有哪些?
能引起火灾的火源有很多,一般说来,可分为直接火源和间接火源两大类。
直接火源:
1.明火:如生产、生活用的炉火、灯火、焊接火、火柴、打火机的火焰,未熄灭的香烟头,烟囱火星,撞击、摩擦产生的火星,烧红的电热丝、铁块等。
2.电火花:如电器开关、电动机、变压器等电器设备产生的电火花,还有静电火花,这些火花能引起易燃气体和质地疏松、纤细的可燃物起火。
3.雷电火:瞬间的高压放电,能引起任何可燃物质的燃烧。间接火源主要有两种:
1.加热自燃起火:这是由于外部热源的作用,把可燃物质加热到起火的温度而起火。加热自燃起火情况常见的有:
(1)可燃物质接触被加热的物质表面,如棉布、纸张靠近灯泡;模板、木器靠近火炉烟
道,时间长了,就会被烤热起火。
(2)在熬炼和热处理过程中,由于温度未控制好,使可燃物质起火。如学生使用烘箱实验未按规程或者将加热的中药材堆积起来,极易聚热引燃起火。
(3)各种电气设备,由于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等,形成电流骤增,短路发热而起火。同学们在学习和生活中接触电器设备的情况是很多的,超负荷、短路、接触不良等现象经常遇到,只要我们及时和完善处置,就可避免引起火灾。
(4)由于摩擦的作用,如轴承的轴箱缺乏润滑油、发热起火。
(5)辐射作用。如把衣服挂在高温火炉的附近起火;用纸做灯罩起火等。
(6)聚焦作用。如玻璃瓶、平面玻璃的气泡,老花眼镜,以及斜放的镀锌铁皮、铝板等,由于日光的聚焦和反射作用,使被照射的可燃物质起火。
(7)化学反应放热的作用。如生石灰遇水即大量放热,使靠近的可燃物质起火。
(8)对某些物质施加压力施加压缩,产生很大的热量,也会导致司‘燃物质起火。如空气压缩到一定程度,产生高温可引起柴油燃烧。
2.物质自燃起火:这是指在既无明火,又无外来热源的情况下,物质本身自行发热,燃烧起火。能白燃的物质,也有两类:
(1)本身具有自燃起火的物质。如泥炭、褐煤、新烧的木炭和稻草、油菜子、豆饼、麦芽、苞米胚芽、原棉,还有沾有植物油、动物油的纱头、手套、衣服、木屑、金属屑和抛
光灰等。
(2)与其它物质接触时自燃起火的物质。如钾、钠、钙等金属物质与水接触;可燃物质与氧化剂、过氧化物接触,如木屑、刨花、稻草、棉花、松节油、石油产品、酒精、醚、丙酮、甘油等有机物与硝酸等强酸接触时。
以上这些可能引起火灾的火源,同学们在学习、生活、科学实验中都可能接触到,但是只要我们认识和掌握了它的存在和发生、发展的规律,认真对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它们严加控制和管理,就一定能有效地预防火灾的发生。
(十七)为什么不能乱拉电线?
所谓乱拉电线,就是不按照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随便拖拉电线,任意增加用电设备,这样做是很危险的。如南京某学校学生宿舍317室一位同学,1989年4月3日,为了试听录音机,在宿舍里一个损坏了的插座裸露出的两个线头上接线,接线很不规则,又从褥子底下穿过,当日下午接线处打火,烧坏褥子,引起火灾,烧毁4位同学床上的被褥、衣物、书籍和一些公物,直接经济损失700余元,就是一个典型事例。以上事例,不过是个小的教训,实际生活中,引起的后果比这严重得多。例如,电线拖在地上,可能被硬的东西压破或砸伤、损坏绝缘体:在易燃、易爆场所乱拉电线,缺乏防火、防爆措施:乱拉电线常常要避人耳目,工具材料等工作条件差,装线往往不是专业人员。不用线夹,而用铁钉钉或铁丝绑,结果磨破绝缘,损坏电线;不看电线粗细,任意增加用电设备形成超负荷,使电线发热等等。这些情况,多数都能造成短路、产生火花或发热起火,有的还会导致燃烧爆炸,甚至引起触电伤亡事故。为了保证用电安全,防止乱拉电线,有关管理部门一般都有如下规定:
1.用电要申请安装,线路设备装好后要经过检验合格,才可通电,临时线路要严格控制,专人负责管理,用后拆除:
2.采用合格的线路器材和用电设备;
3.线路和设备要由专业电工安装,一定要符合有关安全规定。
(十八)为什么烟头不能乱丢?
把烟头随意乱丢,碰到可燃物质,就可能酿成火灾,这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识。我国发生的两场大火灾都与烟头有关,一是大兴安岭森林火灾,二是某大城市体育馆被全部烧毁的火灾。我校也有因随意乱丢烟头而引起的火灾。俗话说,“粒火能烧万重山”。我们对一个小小的烟头,决不可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物质燃烧的原理告诉我们,温度是燃烧不可缺少的条件之一。燃着的烟头,体积虽小,但它却仍是一个燃烧着的物体,温度很高,据测定,其表面温度在200~300'C,中心温度高达700\"-800'C,而一般可燃物质的燃点都在这个温度以下,如棉花为150'C,纸张为130‘C,麻绒为150'C,布匹为200℃,涤纶纤维为390'C,松木为250'C,麦草为200'C等。当烟头的火源与这些可燃物接触时,很有可能把这些物质加热到它们的燃点而引起燃烧。如果烟头火源遇到易燃气体、液体,危险性就更大了,因为易燃气体和易燃液体挥发出的气体与空气混合能够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遇到一点火星,就会引起燃烧、爆炸。
乱丢烟头,是防火工作中的一个很难解决的问题。全国城乡每天扔下的烟头有数十亿只,分布范围之广,涉及人数之多,是任何引起火灾的火源都不能相比的;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吸烟不慎,乱丢烟头引起火灾,教训是极其深刻的。除了前面讲的两起大火灾之外,
日常生活中,有的入睡在床上或躺在沙发上吸烟,睡着后,烟头掉在被褥、衣服、沙发或地毯等可燃物上,引起火灾;有的人把点着的烟卷随手乱放,离开时未加熄灭,使火蔓延到书本、桌子、箱子、窗帘物件上:有人把半截烟卷塞在衣袋里,把衣服脱在更衣室里,结果烟卷并未熄灭,引起衣服燃烧而扩大成灾:有的人把未熄灭的烟头漫不经心的随手乱丢,结果烟头落
在楼梯角落里,落在废纸篓中,落在柴草堆旁,落在打谷场和晒棉场上,落在木屑、刨花里,落在草丛中,落在有易燃气体的下水道等处,把那些地方的可燃物引燃了;有的人不遵守安全制度,在严禁吸烟的地方随意吸烟,结果引起了燃烧和爆炸。乱丢烟头,虽说这只是个人生活问题,似乎微不足道,但是如一旦引起火灾,不仅危及个人安全,更重要的是使人民生命受到危害,国家财产遭受严重损失,就会由个人生活的小问题,变成负有法律责任的大问题了。
(十九)为什么不能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由于铜丝熔点高,当电气线路或用电器具发生短路或超负荷时不会迅速熔断,及时切断电源,容易引起火灾。所以不能用铜丝代替保险丝。
(二十)为什么不能用纸做灯罩?
在一般散热条件下,60瓦拘白炽灯表面温度为137'C一180'C,100瓦为170'C一200~C:而纸张的燃点为130'C一250'C。纸做灯罩经长时间烘烤,会引起燃烧造成火灾。所以,不能用纸做灯罩。
(二十一)为什么不能在暖气片上烘烤衣物?
1.暖气片最高温度可达130'C,高温烘烤衣服,易减少衣服使用年限。
2.高温烘烤衣服,易使化纤衣服变形。
3.在暖气片上烘烤衣服,在管道附近堆放可燃物,乱扔的油棉纱,时间过长,有时能发生火灾。同时,一些自燃点较低的易燃可燃物质沉积在供热管道或暖气片表面,也可自燃起火。
(二十二)花露水是危险品吗?
花露水是人们夏日居家、旅游必备的日用品,有去痱止痒消炎解毒等功效。然而,其易挥发、易燃的性能却未必为人们知晓。花露水主要是由酒精、水和食用香精配制而成,一般花露水内含有70%至75%的酒精,因而具有易燃性。国际上把它列为危险晶,我国将其列为危险生活用品。倒出少量花露水在地上,火柴一点花露水就会燃烧起来。
为了确保花露水的使用安全,同学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
1.乘坐车、船等交通工具,国家规定旅客携带的花露水限量为100毫升。
2.花露水的闭口闪点为24℃,贮存应当远离火源,也不能靠近暖气,贮存温度不能高于35℃。
3.花露水应当避火使用。在燃着的蚊香、蜡烛、烟头、油灯附近,不能使用花露水。当身上刚刚擦了花露水时,也不能打打火机、划火柴,因为这些火源足以引起花露水燃烧。
(二十三)电脑着火应如何处理?
假如电脑着火,即使关掉机器,切断总电源,机内的元件仍然很热,进发出火焰及有毒气体,荧光屏及显象管有随时爆炸的可能,因此,面对着火的电脑应做下列处理:
1.应立即关机或切断总电源,然后用湿毛毯或棉被褥等物品将电脑盖住,这样即能防止毒烟的蔓延,一旦爆炸也可挡住荧光屏玻璃碎片,以免伤人。
2.切记不要向着火的电脑泼水,即使已关机的电脑也是这样。因为温度突然降低,会使炽热的显象管爆裂,此外,电脑内仍有剩余电流,泼水则可引起触电。
3.切记不要在极短时间内揭起覆盖观看,即使想看一下燃烧的情况,也只能从侧面或后面接近电脑,以防显象管爆炸伤人。
4.灭火时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但注意扑救室内火灾后,应先打开门窗通风,然后人在进入,防止被二氧化碳窒息而发生意外。
(二十四)扑灭精密仪器设备火灾应选用哪种灭火器?
同学们生活在学校,经常进出设备精良的实验室、测试中心、计算机中心、图书馆,这些地方发生火灾我们应该怎样去扑灭?首先明确不能用水去对付,水虽然可以扑灭这类火灾,但是,火灾扑灭了,仪器、图书、文物、档案同时也损坏了。达不到我们灭火的根本目的。这类火灾,我们常用以下两种灭火器。
1211灭火器——主要是它与燃烧物接触后,受热产生溴离子,并立即与燃烧中发生的氢游离基化合,使燃烧链锁反应终止,将火扑灭,同时也有一定的冷却和窒息作用。用它来扑灭精密仪器、文物档案火灾,灭火效率高,灭火后不留痕迹。
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器里的二氧化碳一般是液态灌装的,物理性质极易挥发,气体体积比液体体积大760倍。从灭火器里喷出来时吸收热量雾化为二氧化碳气体,覆盖燃烧物表面,稀释和排除空气,当二氧化碳占空气浓度的30%~35%时,燃烧就会停止。用它来灭火,不留痕迹,没有腐蚀、损坏作用。
(二十五)火灾扑灭后应该怎么办?
1.保护好火灾现场,不要在火灾现场内来回走动、翻动或寻找东西。
2.应及时向公安派出所、公安消防监督部门报告,请火灾调查部门调查火灾起因。
3.如果参加了保险,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告。
4.经公安消防部门同意后,方可清理火灾现场。
(二十六)消防队灭火收钱吗?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是消防部队的唯一宗旨。消防队灭火不收钱。一旦发生火灾,要及时报警,报警早,损失小。
(二十七)火灾调查工作由谁来组织进行?
由公安消防监督机构负责调查。一般火灾由当地公安派出所组织; 重大火灾由县公安局或城市公安分局组织;特大火灾由地、市公安处、局组织,必要时可邀请同级监察部门参加,共同进行调查。
(二十八)为什么挪用消防器材是违法行为?
这主要从国家机关颁布的两个法规来看:
1. 消防器材是专用器材, 不能用在其它方面。 《消防法》明确规定:“消防车、消防艇以及其它消防器材、设备、设施, 除抢险救灾外, 不得用于与消防工作无关
的方面”。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
“擅自将公用消防设备、消防工具移作他用的,要受到拘留、罚款或者警告处罚”。挪用消防器材,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1、 消防工作的方计是什么?答:“预防为主、防消结合”。2、防火工作应贯彻什么原则?答: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3、消防工作的任务是什么?答:预防火灾发生,减少大灾损失。4、防火工作应做到哪“五同”?答:与生产同计划、阿布置、同检查、同总结、门评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