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议四公开考核制度
“四议四公开”工作法,即凡是村(居委会)重大事务和与村(居委会)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推行“党支部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大会决议,随机公开决议及实施结果、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全程公开监督、两委班子成员公开述职、公开离任审计结果”。主要是“十必议”:村上中长期规划必议;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和重大决策的措施必议;新建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必议;低保、社保对象确定必议;各项惠农、惠民政策落实必议;重大救灾救济款发放必议;集体资产购置、处理必议;建设工程招投标必议;数额较大的支出必议;集体企业承包、租赁改制必议。同时,对于3个村民小组以上联名提出的议题,要列入“四议四公开”的重点议题。具体工作考核制度:
1、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
2、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
3、在实施中发现的问题,村委会能解决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四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交村党支部按“四议四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决议及实施结果公开
1、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并设征求意见箱,补充完善决议事项。若发现重大问题,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按“四议四公开”工作法决策。
2、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并设意见箱。 3、对收集到的意见,村委会三日内给予解答。
4、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5、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审核实施结果。 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全程公开监督
1、各村在决策每一个经济或建设项目之际,都要召开“两委会”成员会议,邀请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参加,并听取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意见。
2、凡涉及基础设施、环境综合整治等新农村建设工程,均由乡纪委牵头,从项目公示、招投标、质量监理、竣工验收到财务决算审计,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全程监督实施。
两委会班子成员公开述职
述职前:班子全体成员围绕基层党建工作、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村上社会事业的发展等重点做好充分准备。
述职时:党支部召集全村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等参加的年度实绩公开述职评议大会,集中听取公开述职,每人述职时间不得超过十分钟。
述职后:党支部组织参加述职会议的村(居委会)干部、党员代表、群众代表根据干部述职情况,结合干部日常工作表现情况,对干部进行年度测评,评定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公开离任审计结果
每届干部任期届满时要进行一次离任审计,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群众公开,让群众了解审计结果,挽回经济损失情况和纪律追究等情况,村两委会班子要及时受理群众提出的意见和问题,有效化解矛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筑牢对村干部财务监督的最后一道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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