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德制度
为加强城乡建设系统职工队伍素质建设,推动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入,大力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城乡建设发展氛围,市城乡建设局在全局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群众中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以下简称“四德”)为内容的教育活动,为扎实开始教育活动,使教育活动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制度: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四德”学习领导组织,加强对学习的组织领导,制订学习计划,安排学习内容,负责组织学习。
二、加强学习,做到时间、人员、内容三落实 1、坚持学习日制度,组织学习中央、自治区、市有关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文件和领导讲话,切实增强“四德”教育的导向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2、购买发放一些“四德”教育方面的资料,便于大家学习。
3、建立学习检查制度,以保证教育学习活动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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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开展良好行为竞赛活动
着重抓 “五个做起”,即:即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家庭做起。倡导“十要”,“十不”即:要知法、懂法、守法、护法,要遵守礼仪、行为文明、语言文明,要讲信用、讲信誉、信守诺言,要工作专心、认真、责任,要爱护公物、讲究卫生,要团结互助、尊老爱幼,要廉洁奉公、甘于奉献,要勤劳俭朴、勤俭持家,要见义勇为,要移风易俗。不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乱贴乱画,不乱停乱放、乱穿马路,不损坏公物、花草树木,不体罚、侮辱、讽刺、挖苦学生,不推销资料、违规补课,不赌博、酗酒,不奢侈浪费,不在公共场所高声喧哗,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不歪曲事实、欺骗他人。
四、开展多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
要因地制宜,利用现代化设施和各种教育手段,采取集中学习、礼仪、心理健康专题讲座、收看录像和交流讨论等多种有效方式,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教育法律法规、“四德”理论知识,广泛收集全区、全市先进典型事迹,并树立本局“四德”优秀的榜样,丰富学习内容,提高学习实效。要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把学习到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中的礼仪、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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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市民守则与家庭成员共同学习、遵守,形成手拉手相拉的模式,促进干部职工确立正确的职业思想、道德观念,不断优化职业行为。
坚持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办法,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体学习为辅。局内每月集中组织学习一次,即每月第一周星期五下午为集中学习时间,遇特殊情况可随时调整。集体组织学习,要有学习记录,个人要有学习笔记 (包括自学) 。
五、建立考勤制度
建立集体学习点名制度,对无特殊理由不参加学习者,按缺勤处理。
六、加大奖惩力度
“四德” 教育活动与各单位评优相结合。对单位内干部职工违反“四德”规范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具体规定为:1、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取消该单位年度内综合性荣誉评定资格;2、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处理:取消主要负责人当年度考核评“优秀”的资格等综合性荣誉;3、对违纪干部职工的处理:取消该同志当年度考核评“优秀”的资格,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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