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科持续发展,提高学科整体专业技术水平,完善新技术项目的临床应用质量控制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结合我科的实际,特制定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批及实施流程。 一、新技术、新项目是指在我院范围内首次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
(一)、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
(二)、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 (三)、创伤性诊断和治疗项目; (四)、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
(五)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新项目。 二、我院对新技术项目临床应用实行三类管理。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由我院审批后可以开展的技术.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确切,但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必须报省卫生厅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风险高,涉及重大伦理问题,或需要使用稀缺资源,必须报卫生部批准后才能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
三、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申报流程:
(一)检验科开新技术、新项目的各室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主管技师以上专业职称的本院职工,认真填写《医院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
经科室讨论审核,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送医务处。 (二)在《申请书》中就以下内容进行详细的阐述:
1、拟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目前在国内外或其它省、市医院临床应用情况(科学性、先进性、流行病调查情况等); 2、临床应用意义、适应症和禁忌症等;
3、对有效性、安全性、可行性等进行具体分析,并对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进行科学预测;
4、技术路线:技术操作规范、操作流程和质量控制;
5、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的科室技术力量,人力配备和设施等各种支撑条件;
6、详细阐述可预见的风险评估以及应对风险的处理应急预案; (三)拟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所需的医疗仪器、试剂等须提供《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各种相应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需在我院执业机构许可证批准、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
四、新技术、新项目准入审批流程:
(一)医务处对我科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1、新技术、新业务申请书;
2、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诊疗操作常规;
3、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是否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安全性、可行
性和效益性;
4、申报的新技术、新项目所使用的仪器和试剂资质证件是否齐全; 5、其它应当提交的材料;
(二)、医务处审核符合条件的,交医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论证、审批,对于审核合格的新技术、新项目,医务处将给以书面文件批复。 五、新技术、新项目实施流程:
(一)、批准后的新技术、新项目,实行科主任负责制,按计划具体实施,医务处负责协调和保障,以确保此项目顺利开展并取得预期效果。 (二)、在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向各临床、医技科室提供该项目宣传资料,并负责向临床解答该项目的各种专业问题。
(三)、新技术、新项目在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例情况之一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立即停止该项目的临床应用,科主任立即向医务处报告,医务处根据实际情况给出书面答复:
1、开展新项目的主要设备、设施及其它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出现故障,不能正常运行,且质量控制不能得到保证,影响结果报告; 2、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3、发现该项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4、发现该项技术存在伦理道德缺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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