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建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分包工程协商一致,特制订本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玉门东镇工业园区 工程内容:路沿石安装
二、 分包形式:包公,包现场乙方施工必需的机械。
三、 分包范围: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路线以及现场情况执行。 四、 工程量及工程价款:工程量暂约定为4000米,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每平方米:14.5元,合计人民币:五万捌千元,小写:58000元。
五、 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设备入场,甲方付给乙方预付款1万元;施工1000米,甲方付给乙方进度款1.2万元;剩余工程款,完工后3日内付清。否则,甲方每日按照应付款的5%付给乙方违约金。
六、 分包期限:开竣工日期,自2011年9月 日至2011年9月 日。如遇雨天不能施工,报告甲方,工期顺延。 七、 质量标准:1、路沿石没有明显破损 2、连接缝小于20mm 3、顺直
八、 争议解决:本协议发生纠纷,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选择向上级仲裁委员会仲裁或提起诉讼。
九、 本合同一式两份,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电 话: 电 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