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
本人,27岁,身份证号:,户籍:路 23号本人20xx自学院毕业后,留在工作已有6年,目前在有限公司,从事技术工作,由于工作的.关系,于20年4月14日在贵辖区内购买了83.41平方的住房一套,位于花园71幢乙单元501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和本人工作需要,特申请将在路23 号的户口迁到贵辖区花园71幢乙单元501室。望领导早日批复!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ryyc.cn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22495号-3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89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