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修改章程的请示(中再资产发〔20xx〕61号)收悉。经审查,核准你公司201xx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对章程做出的以下修改:
一、第十一条修改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为5亿元等值人民币。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股份总数为5亿股。
二、第十三条修改为:公司股份结构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有股份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0,000,000
70%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0%
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0%
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50,000,000
10%
请你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变更事宜。
此复
中国
20xx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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